中标
政务文化中心2025新春机关美食节活动宣传及展区布置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万元
招标联系人许科长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务文化中心2025新春机关美食节活动
宣传及展区布置项目
 




 
询 价 人: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服务地点: 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
询价日期: 2024 年 12 月 6 日
 
 
 
政务文化中心2025新春机关美食节活动宣传及展区布置项目询价公告
 
一、询价人名称: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询价项目:政务文化中心2025新春机关美食节活动宣传及展区布置项目
三、 询价项目基本情况:
为展现本地特色美食,传承美食文化,拟于市政务文化中心举办2025新春机关美食节活动,活动设置专场线下美食汇展区。中标方需在展场租摆放置龙门架、喷绘拉花等装饰,营造新春活动氛围,并且完成场地效果图及宣传画册的版式设计及印刷制作。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制度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服务的经营范围,并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承包期限:场地设计图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宣传画册设计及印刷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日(此期限为最终定稿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需完成初稿),场地布置时间:2025年1月18日至1月20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方工作安排决定)本项目不得延误,投标方因订制期限或人员不到位延误工期,每延误超过24小时,招标方将按合同总价的20%对其进行罚款,以此类推,扣完合同款为止,合同自动终止。
六、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20000元,此控制价为最高报价限额,如报价高于此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控制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述):包含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项目发生的一切风险由中标方承担,并承担相关费用。
七、询价需求
1.美食汇活动布置项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中标方需提前做好所有现场效果图(包括场地布置、宣传图册排版)并在询价方规定时间内完成;遇需要修改效果图或设计稿时,应迅速响应,本项目不得延误。(所有项目要求中标方完成前期安装及后期拆除工作,且不得在墙面或顶面留下任何痕迹)
2.投标方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方应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真实、准确。
3.投标方应通过实地考察提出现场布置方案和施工流程,无现场考察者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方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对招标文件诸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造成投标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责任。
5.布展要求:整体展区布置方案符合安全、经济、合理的方案要求,营造温馨舒适的新春氛围。
6.本项目投标方需提前到现场进行勘测并进行登记,未进行现场勘测者视为投标无效。
八、评标、定标
1.评标小组现场开标并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提供了相应资料,是否完整。
2.定标原则:在有效报价单位三家(含三家)以上的基础上,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如最低报价相同,则由谈判组现场抽签决定。如有效报价家数低于三家,此次询价流标,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报价单位存在窜标等恶意竞争行为,则将其纳入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招标采购黑名单中。
九、结算方式
本采购项目不设置预付款。乙方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事项,包括前期安装及后期拆除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有效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价的100%款项。
十、项目质量:
承包方式: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包括制作、安装、固定措施、运输、税费、维护和保修等施工中、验收时产生的一切全费用)。
十一、开标时间及方式
投标人2024年12月12日下午3:00 ,将资质证明文件、及投标报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廉洁合作协议书密封在一个大档案袋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A201室参加开标(开标时间确定后电话通知投标人)。投标书的密封:乙方将设计方案及投标报价书密封在一个大档案袋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交到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许科长   电话:0553-3991058/3991059
现场勘测联系人:周经理 电话:18955314811
 
政务文化中心2025新春机关美食节活动宣传及展区布置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投 标 函
 
致: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的询价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详细审核了全部询价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我方完全理解询价人的文件,不清楚的地方询价人已作出解释,不存疑问。我方接受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补充文件。
1.我方愿以        
    元(大写)            
 人民币的价格承包                                项目:该综合单价包含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我方承诺保质保量地完成规定全部工作(含质保期相应质保责任),满足询价文件的各项要求和技术标准。我方承诺本项目质量标准达到                  

2.如果中标,我方同意本投标函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内一直对我方有约束力。
3.我方承诺如果我方中标后,在询价人询价书规定的期限内与询价人签订合同。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法定代表授权书
 
致: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授权人签名:         职务:
 
 
被授权人签名:        职务:
投标单位公章:
 
 
2024年   
月   日
 
 
附件3:
廉洁合作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承包人(全称):
为加强项目实施期间的廉洁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维护发承包双方利益,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
1.发包人责任
1.1发包人有责任向承包人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1.2发包人有责任对本单位派驻本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1.3发包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廉洁合作协议书之规定,不得接受承包人的宴请、回扣,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1.4发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有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承包人单位领导。
1.5发包人单位人员如违反本廉洁合同协议书之规定者,发包人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与相应人员行政及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6对于承包人举报发包人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合作协议书
之规定情况,发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依据本单位有关制度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承包人。
2.承包人责任
2.1承包人应向本单位相关人员传达本廉洁合作协议书之规定,并要求遵照执行。
2.2承包人应建立本单位的廉洁工作制度,并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2.3承包人不得宴请发包人单位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4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承包人单位人员有向发包人单位人员行贿行为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发包人单位领导。
2.5承包人有责任接受发包人对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2.6承包人单位人员有义务就发包人单位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发包人单位领导举报;如承包人向发包人单位人员行贿,一经查实,发包人对承包人保留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经济利益受损的索赔权利,以及其他维护自身权益的措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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