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本级
项目名称:2025年 森林航空消防租机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5年 森林航空消防租机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91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租赁青岛直升机公司1架国家扶持引进Mi-26飞机、1架国家扶持引进Mi-171飞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91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4年9月,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联合下达2025年森林草原航空消防布局计划通知(应急厅函〔2024〕292号),明确我区2025年租机架次、机型、租机购买服务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1架Mi-171飞机(国家扶持引进)驻平果;1月1日至1月20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1架Mi-26飞机(国家扶持引进)驻兴安;1月1日至4月30日、10月25日至12月31日,1架Mi-171飞机驻梧州,执行森林航空消防暨航空应急救援任务。按照财政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补助地方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经费管理暂行规定》,我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租赁1架国家扶持引进Mi-26飞机和1架国家扶持引进Mi-171飞机在我区开展航空森林消防服务(另1架普通Mi-171飞机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租赁服务),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规财〔2021〕4号)“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即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预算采购金额2910万元。理由如下:一是经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百色站按照国家航空消防布局计划通知要求,对国内拥有符合机型的通航公司发函市场调查,拥有国家扶持引进Mi-171直升机的公司只有青岛直升机航空有限公司一家;二是拥有国家扶持引进Mi-26 直升机的公司有青岛直升机航空有限公司和中国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但中国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的Mi-26直升机在我区航护期内无法提供服务;三是Mi-171、Mi-26直升机最适合在我区山地、丘陵地带吊桶洒水扑救森林火灾和执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符合我区任务需求特点。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青岛直升机航空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30号檀香湾大厦1号楼1201室、范奉宁、0532-81927362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程怡直
联系电话:13152666387
联系地址:蕾坛路2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