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期间作出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期间作出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关于湖州济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纸质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浔环建〔2024〕57号
2024.10.23
 57湖州济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纸质包装材料项目

2

关于浙江润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3000吨消泡剂和7000吨润湿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浔环建〔2024〕58号
2024.10.24
58浙江润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3000吨消泡剂和7000吨润湿剂项目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4日(7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算在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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