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恩施州中心医院金龙院区儿童保健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8.2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恩施州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法》和医院工作需要,拟采购恩施州中心医院金龙院区儿童保健中心改造项目,现就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编号:ESZZXYY-2023027
二、项目名称:恩施州中心医院 金龙院区儿童保健中心改造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位于恩施州金龙大道中段88号金龙院区公卫大楼二楼,计划对原有房间进行改造,以满足儿童保健业务开展需求,具体包含墙体地面装饰、吊顶改造,水电改造及其他项目。项目预算为18.273229 万元。
四、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具备: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
4.未被医院列入失信供应商, 未被“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5月15日—5月19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00)
2、获取方式:供应商将《供应商登记表》发至邮箱575708263#qq.com(#=@,发邮件时请将#修改为@),经工作人员确认供应商的资料合格后,将发送磋商文件至供应商登记的邮箱。供应商须保证递交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完全承担。联系方式:0718-829-5301 王老师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9:00;送达地点:恩施州中心医院行政楼401室,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受。
七、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八、发布公告媒介:恩施州中心医院官网(/www.es9e.com/>),请密切留意本网站最新公告、通知。
九、附件:供应商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
一、项目编号:ESZZXYY-2023027
二、项目名称:恩施州中心医院 金龙院区儿童保健中心改造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位于恩施州金龙大道中段88号金龙院区公卫大楼二楼,计划对原有房间进行改造,以满足儿童保健业务开展需求,具体包含墙体地面装饰、吊顶改造,水电改造及其他项目。项目预算为18.273229 万元。
四、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具备: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
4.未被医院列入失信供应商, 未被“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5月15日—5月19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00)
2、获取方式:供应商将《供应商登记表》发至邮箱575708263#qq.com(#=@,发邮件时请将#修改为@),经工作人员确认供应商的资料合格后,将发送磋商文件至供应商登记的邮箱。供应商须保证递交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完全承担。联系方式:0718-829-5301 王老师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9:00;送达地点:恩施州中心医院行政楼401室,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受。
七、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八、发布公告媒介:恩施州中心医院官网(/www.es9e.com/>),请密切留意本网站最新公告、通知。
九、附件:供应商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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