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2024年唐包线上行呼和浩特南-萨拉齐东间大机清筛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施工轮廓计划》的通知呼铁施工函[2024]33号及关于下达《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技术改造、大修预计划》的通知呼铁计函[2023]473号计划安排唐包线上行呼和浩特南-萨拉齐东间大机清筛项目,为按时完成配合工务清筛工作,提前做好信号电缆排干及设备防护,对该项工作所涉及的信号电缆探测、电缆排干、设备硬化面修复等工作进行委外。
一、招标编号:
编号: HHJ-BDW-LXGC-2024002
二、项目概况:
唐包线上行呼和浩特南-萨拉齐东间大机清筛项目工务需在唐包线上行察素齐I场-萨拉齐东间K912+645-K983+500大机清筛,工程量70.855km。电务需电缆排干6.097Km、电缆探测6.097Km,硬化面修复225处,防护围桩41处。
三、建设地点和规模:
唐包线上行呼和浩特南-萨拉齐东间大机清筛项目工务需在唐包线上行察素齐I场-萨拉齐东间K912+645-K983+500大机清筛,工程量70.855km。电务需电缆排干6.097Km、电缆探测6.097Km,硬化面修复225处,防护围桩41处。
四、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在铁路营业线施工(天窗)封锁点内,进行电缆排干6.097Km、电缆探测6.097Km,硬化面修复225处,防护围桩41处。
五、最高限价:634747元(含税),增值税率9%。
六、工期:6个月。(具体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为准)
七、质量要求:
(一)信号电缆排干质量要求
1.站内排干电缆埋深必须满足0.8m,区间排干电缆埋深1.2m,并确保大机清筛作业范围内电缆埋深符合标准。
2.通过电缆探测、电缆防护、下放电缆等有效手段,确保站内及区间信号设备(包括电缆)不在大机清筛作业影响范围内,并保持200mm以上的安全距离。
3.电缆过道深度距枕木底不小于800mm,过道电缆沟应选择在信号机外方第四枕木孔处,垂直钢轨。
4.过道电缆统一使用防护管穿越线路,防护管两端各伸出枕端不得小于500mm,防护管内径应为电缆外径的1.5倍。
5.电缆过道及电缆径路上要埋设电缆标并标清电缆走向。
6.排干后的电缆必须恢复原状。
7.拆旧设备必须统一码放整齐,不得侵入安全限界及随意堆放。
8.设备搬运时注意保证配件齐全,摆放位置严禁侵入安全限界。
9.箱盒移设后必须保证箱盒平正,箱盒满足设备安全限界,箱盒边缘距线路中心不得小于2440mm,多个箱盒并排时,其顶面平齐,排列整齐。设备移设后确保边缘距线路中心不得小于2440mm。
(二)围桩及硬化面质量要求
1.设备基础硬面化周围砌砖应不少于三层,水泥砌砖24cm砖墙应平整。砖墙外用水泥砂浆抹平,厚度不小于10mm。边坡地段外侧砖墙应从地面砌起,不得浮在石碴上。
2.设备基础硬面化中间应填沙(或软土)夯实,顶面铺C20混凝土硬面,厚度不少于30mm,各面平整。
3.各种设备硬化面几何外形为正方形或长方形并与线路平行。基础硬面化工作面应平整四方,有角有棱,结实没有裂纹,基础水泥面成型后在平面顶部四周涂刷白漆,白边宽度60mm。
4.设备基础边沿距硬面化边沿一般应为300mm。设备硬面化面距设备基础顶面为150~200mm。有参考平面时,设备硬面化平面应与参考平面平齐。
5.基础硬面化前必须将设备基础扶正、平直,设备安装高度、限界等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6.两个设备硬化面间隔小于400mm时,要集中硬化。两个设备硬化面间隔小于1500mm左右时,两个硬化面应在同一水平面上。
7.围台应有防石砟等进入围台的措施。
8.基础围台长度大于1000mm时,底部每隔500mm各安装直径为50mm的PVC排水管,以满足向线路外侧排水的要求。
9.设备基础围台尺寸(拼装式也适用)
(1)单独设置的电缆盒、方向盒基础围台尺寸900×900mm。
(2)单独设置的XB箱基础围台尺寸1200×1000mm。
(3)其他单个、两个及以上设备基础(复合基础)围台尺寸原则上围台四周分别距设备四周最凸出边缘不小于300mm。
(4)转辙机基础面平台,应把电缆终端盒,转辙机底部,油管支撑架一起做为一个基础硬化面,并砌挡墙。终端盒顶面与转辙机顶面平,蛇管自然下垂在硬化面上。各牵引点的终端盒在同一条直线上。
(5)两个及以上设备基础(复合基础)围台原则上为长方型,因地形等特殊情况不能砌为长方型,根据具体与设备管理单位现场确定。
10.硬化面各面需加铁丝防裂网,采用水泥砂浆抹面,确保各面平整无裂纹。围桩平面四周采用白漆涂宽度为6cm的白边。
11.未尽事宜符合《包头电务段信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八、安全目标:
投标人安排人力、车辆、机具设备,在招标人的组织管理及监督下,按照相关施工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办法、施工计划以及项目管理单位施工组织要求,按时完成所有工作量。
九、服务技术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
2.施工前,必须接受铁路作业培训,上下道作业,严格遵守设备管理单位相关规章制度。
3.所有施工作业均纳入铁路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施工计划,每日作业时间要服从设备管理单位合理安排。
4.对因设备、材料倒运导致设备、设施的损坏进行必要整修。
5.拆旧设备必须统一码放整齐,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并分类进行摆放。
6.设备移设后必须满足设备安全限界,按验收标准制作设备硬化面。
7.排干后的信号设备必须恢复原状。
十、其他要求
1.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2.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否决,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申请人收到公示成交候选人后,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如中标人违约,按照有关规定,暂停或取消其在包头电务段内的招投标活动。
4.履约期限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如若投标人在签订合同15日内没有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展工作,视为违约自动解除所签订的外包合同。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密封的,不予受理。
6.该项目信号电缆排干所需零小材料由承揽单位提供,设备硬化面(含拼装式)所需所有材料由工程承揽单位负责。
7. 选中单位必须确保“工完料尽”,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不能遗留任何材料,作业现场必须清理干净,如有遗漏材料将按照材料价格10倍进行处罚。
8. 选中单位在施工开始前需组织人员进行相应安全培训,并签订安全监管协议,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电务段各项安全规定进行作业,对不遵守安全协议施工的单位电务段有权终止合同,因不遵守安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施工单位要承担经济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及路途中发生的安全问题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安全培训资料必须给采购方备案)
十一、投标资格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业绩证明材料,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报名单位须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技术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该工程要求报名单位具有国铁营业线施工作业经验,并提供一份近3年施工合同及相应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
6. 报名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且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7. 报名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
8.在任何时候发现报名单位提交的申请文件内容有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有权依法追究报名单位的责任。
9. 报名单位必须书面承诺做好本单位人员的人身安全工作,并自行组织安全培训,培训资料报包头电务段备案,并对人身安全工作全权负责,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岁,向甲方提供所有作业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和保险证明材料。
10.工程报名单位必须书面承诺,作业期间每天有信号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盯控。
11.本次采购,报名单位需承诺最终预算及工作量以批准预算及工作量为准,最终结算需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12.本条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1.工程项目报价(含单价和总价,不含税价,税率9%)、安全卡控措施;
2.投标保证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业绩、涉及诉讼或失信行为、对采购项目相关要求是否响应等内容(资料加盖公章);
5.投标人在近三年有设备投入使用的国铁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6.关于人身安全的书面承诺;
7.廉政承诺;
8. 申请单位需承诺最终预算及工作量以批准预算为准,最终结算需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9、对采购项目相关要求是否响应等内容。
10、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11、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查询结果截图。
12、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13、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14、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15、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十三、递交申请文件方式和截止时间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资料书面传真至0472—2224206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1228154545@qq.com,注明投标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盖单位公章。表格见附件。
报名程序咨询:李洁 电话:04722224206
技 术 咨 询:高振坤 电话:18947711156
递交申请截止时间:为发布采购公告之时起24小时。
十四、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公示
资格审查:项目管理机构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组织对申请单位递交申请文件中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财务状况、业绩、涉及诉讼或失信行为、是否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等进行资格审查,并查证有无行贿犯罪情况、诉讼及仲裁、履约情况、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信息,在资格审查记录表中逐项记录查证情况(资格审查时间为1个工作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应书面通知其参加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时间和地点;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应书面回复,说明未通过原因。
确定候选人:只有1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管理机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并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
有2个及以上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摇珠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阶段由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按递交申请文件顺序通过摇珠确定自己的编号;第二阶段将标有申请单位编号的珠装入摇珠机,由编号为1的申请单位启动摇珠机摇出所有珠,按摇出珠号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
摇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示:项目管理机构在国铁采购平台建立的“唐包线上行呼和浩特南-萨拉齐东间大机清筛项目”下,按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五、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机构: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65号包头电务段。
电话:0472-2224566
内部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纪委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65号包头电务段。
电话:0472-2224316
包头电务段
2024年03月5日
附件1
递交申请文件登记表
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名称:
采购公告编号:
序号 |
申请单位 |
送达时间 |
递交人签字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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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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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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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个申请单位分别填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