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A类)认证技术协作服务”采购项目流标暨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023-JYDEXX-F3002)
金额
1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ydexx-f3002
预算金额1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A类)认证技术协作服务”采购项目流标暨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3年9月6日,我部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采购网发布了“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A类)认证技术协作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023-JYDEXX-F3002)”,截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8时00分至8时30分)无供应商应标,原项目流标。现就该项目再次发布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A类)认证技术协作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JYDEXX-F3002
三、服务名称、数量:
本项目为我部建立、保持和改进符合《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和国军标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A类),报价人需提供协助我部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A类)证书》和《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简称“两证”)的服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万元。
四、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后160天内完成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自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完成后100天内通过上级认可的认证机构的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自认证完成后60天内协助我部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A类)资格。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A.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B.2023年度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资料须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A.供应商经营范围包括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装备承制单位认证服务等相关内容(以报价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
B.提供相关服务业绩成交通知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资料须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和2022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方,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供应商基础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情况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和主要人员信息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按照军队有关通知要求,对列入“设施领域招投标受限制企业名单”或 “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军队有关的保密规定,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质(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六)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A.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B.若为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报价人如属军队单位或国家事业单位不能提供上述相关资料的,须出具相关证明。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谈判小组对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人均可以参加谈判。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放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
(三)发放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领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二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或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8时00分至8时30分(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西工区。竞争性谈判在同一地点进行。
3.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竞争性谈判评审会时间及地点
(一)开始时间:2023年9月28日8时30分。
(二)地点:洛阳市西工区。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老师;
电  话:0379-81853131,13369864185;
邮  箱:769596535@qq.com。
 
                        2023年9月1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