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方正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塑钢窗采购公告
金额
139.61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品类:建筑材料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竞价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以及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需求,现组织意向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 购 人: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1.2项目编号:LA3-2023-FZSP-12
1.3项目名称:方正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塑钢窗采购
1.4采购内容:
注:1. 先送样确认合格封样后再报价投标。收样联系人:李云翼:联系电话:15834558897。
2. 最终结算量按现场实际安装验收合格数量执行,凭结算单结算货款。
3. 本次竞价采购材料的质量须满足项目要求,供货前需经采购方出具同意加工单后方可生产,生产后进行封存并检测,检测合格后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场,到货后由使用方进行签收,检测不合格使用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运杂费等由供货方负责。此次采购,采购方有权执行采购合同中部分材料数量,如材料未使用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物资统一发运或分批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到达现场后,采购方按供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与到货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验收。
4. 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3%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中标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13%增值税率,中标单位须上传实际开具发票税率的报价单并进行说明。
5. 中标后中标供应商与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方正分公司签订合同
1.5交货期:2023年05月07日之前
1.6交货地点:方正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施工现场。
1.7结算及付款方式: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方先拨付合同额30%的预付款,中标方按采购方现场要求供货,商品全部进场安装完成预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合同总金额40%货款,工程结束商品全部验收合格采购方凭供货方出具的双方签字结算单再拨付结算总金额25%货款,质保期1年,质保期结束后扣除相应的违约金(若有)后拨付结算总金额5%货款。(若建设单位工程款未及时拨付到账,供货方需同意采购方延期支付货款且不需支付任何利息)。(如供方延期交货每天将赔付采购方方合同金额5%的损失)。
如建设方或工程监理对进场材料提出质量异议,需进行复检,则按复检程序对进场材料进行复检,如复检供方进场材料合格,复检相关费用需方负责;如复检供方进场材料不合格,则视供方合同违约,按违约程序处理。
1.8其它要求:
1.8.1运输方式为汽运。
1.8.2质量标准:质量满足本次竞价采购材料的质量须满足项目要求,供货前需经采购方出具同意加工单后方可生产,生产后进行封存并检测,检测合格后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场,到货后由使用方进行签收,检测不合格使用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运杂费等由供货方负责。此次采购,采购方有权执行采购合同中部分材料数量,如材料未使用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物资统一发运或分批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到达现场后,采购方按供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与到货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验收,质量实行三包。
1.8.3供方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供方负责。
1.9验收:
1.9.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9.2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
1.9.3质量验收:采购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待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材料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采购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及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
1.9.4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详见1.4条。
1.9.5验收异议时限
1.9.5.1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9.5.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9.6验收异议处理
1.9.6.1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9.6.2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9.6.3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9.6.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3.采购预算:本次采购最高采购预算为1396105.80元。
注:投标报价单价中应包含货物价格、运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的保险费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应考虑付款期限)。运输费及税金不另外记取。货物在运输直至验收卸车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供方承担,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8近三年内意向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以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为低,以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结果为准,如风险等级不为低,不得参加本项目。
4.11被列入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黑名单或不诚信的供应商禁止报名参加;
4.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3近期内产品因质量问题、工期问题(配送问题)存在法律诉讼官司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04月20日10:00时至2023年04月23日10:00时(北京时间,以下相同),在“智采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已审核入驻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格审核资料,如未按要求提交,报名将不予审核通过。(将以下材料1-5项扫描件添加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备注公司名后上传到资格文件中)
注:意向供应商报名同时,将以下(1-5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发送至bozhuojingmao@163.com邮箱中(特殊行业还应添加6-7项)。
(1)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含有12位开户银行的行号);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6)开采许可证;(砂石类投标项目提供)
(7)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工、制造类投标项目提供)
注:已取得“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意向供应商,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2竞价采购文件本次暂不收费。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报价总额包含所有招标内容)
6.2竞价起止时间:2023年04月23日10:15时至2023年04月23日11:00时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竞价期间只报总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6.3.3投标供应商在开标竞价结束后三小时之内、将投标报价清单加盖公章以电子版扫描件形式发生至发送至bozhuojingmao@163.com邮箱中。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清单按要求发送至邮箱的供应商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报价,将以废标处理。
6.3.4投标竞价过程中只报总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在发送电子版报价时投标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如超过控制单价,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6.3.5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确认书后,应在24小时之内在招标网站中做出回应,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回应的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睿采网“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2意向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若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8.2若中标第一候选人弃标,中标第二候选人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8.3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告,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4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8.5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两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两家,按流标处理。
9.其它说明
9.1请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竞价采购文件中的所有要求。
9.2未进行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9.3接收报名资料的信箱与接收报价表的信箱(如果有)不一致,意向供应商在发送相关材料时应注意对应的信箱地址,避免发送错误。(若将报价表发送至接收报名材料的信箱将被拒绝。)
10.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坊大街150号
联系人:姜先生
报名电话:0451--51103852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竞价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以及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需求,现组织意向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 购 人: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1.2项目编号:LA3-2023-FZSP-12
1.3项目名称:方正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塑钢窗采购
1.4采购内容: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控制总价(元) | 备注 |
1 | 单框双玻内平开窗(深灰色) | ①塑钢窗采用单框双层玻璃,型材采用65系,满足气密性等级为6级,水密性等级为4级,抗风压性等级为8级,窗框为1.5mm厚增强型钢; ②外窗隔声不低于国标《建筑外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2008规定的3级水平; ③双玻做法采用单框中空双层玻璃5+12A+5;④本工程无特殊要求窗玻璃为5mm厚普通中空浮法玻璃;单块玻璃面积0.9㎡>S>0.5㎡时,采用6厚普通浮法玻璃,S≥2㎡时,采用钢化安全玻璃; ⑤开启扇搭配不锈钢丝网窗纱 ⑥传热系数<2.0; ⑦玻璃的选用应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⑧各项性能指标应不低于GB/T7106-2019和GB/T8484-2020的规定。 | ㎡ | 1032.63 | 400.00 | 413052.00 | |
2 | 手动开启单框双玻内平开窗(深灰色) | ㎡ | 1038.42 | 470.00 | 488057.40 | 窗技术指标要求同普通窗,配手动开窗器,窗扇可开启角度大于70°开窗器包括:手动开窗机组、曲臂、可调支架、6分镀锌钢管、五金件(窗扇较小一拖二,窗扇较大一拖一) | |
3 | 单框双玻内平开窗(救援窗) | ㎡ | 311.04 | 470.00 | 146188.80 | | |
| 手动开启单框双玻内平开窗(救援窗) | ㎡ | 249.48 | 470.00 | 117255.60 | 窗技术指标要求同普通窗,配手动开窗器,窗扇可开启角度大于70°开窗器包括:手动开窗机组、曲臂、可调支架、6分镀锌钢管、五金件(窗扇较小一拖二,窗扇较大一拖一) | |
4 | 电动排烟窗 | 6000*1200 | ㎡ | 345.6 | 670.00 | 231552.00 | 国标09J621-1,电机采用螺杆电机,两个电机为一组开窗器,每樘排烟窗设置两组开窗器,配备两台同步器。每栋配置两台消防控制箱。 |
合计:壹佰叁拾玖万陆仟壹佰零伍元捌角 | 1396105.80 | |
注:1. 先送样确认合格封样后再报价投标。收样联系人:李云翼:联系电话:15834558897。
2. 最终结算量按现场实际安装验收合格数量执行,凭结算单结算货款。
3. 本次竞价采购材料的质量须满足项目要求,供货前需经采购方出具同意加工单后方可生产,生产后进行封存并检测,检测合格后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场,到货后由使用方进行签收,检测不合格使用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运杂费等由供货方负责。此次采购,采购方有权执行采购合同中部分材料数量,如材料未使用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物资统一发运或分批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到达现场后,采购方按供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与到货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验收。
4. 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3%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中标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13%增值税率,中标单位须上传实际开具发票税率的报价单并进行说明。
5. 中标后中标供应商与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方正分公司签订合同
1.5交货期:2023年05月07日之前
1.6交货地点:方正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施工现场。
1.7结算及付款方式: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方先拨付合同额30%的预付款,中标方按采购方现场要求供货,商品全部进场安装完成预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合同总金额40%货款,工程结束商品全部验收合格采购方凭供货方出具的双方签字结算单再拨付结算总金额25%货款,质保期1年,质保期结束后扣除相应的违约金(若有)后拨付结算总金额5%货款。(若建设单位工程款未及时拨付到账,供货方需同意采购方延期支付货款且不需支付任何利息)。(如供方延期交货每天将赔付采购方方合同金额5%的损失)。
如建设方或工程监理对进场材料提出质量异议,需进行复检,则按复检程序对进场材料进行复检,如复检供方进场材料合格,复检相关费用需方负责;如复检供方进场材料不合格,则视供方合同违约,按违约程序处理。
1.8其它要求:
1.8.1运输方式为汽运。
1.8.2质量标准:质量满足本次竞价采购材料的质量须满足项目要求,供货前需经采购方出具同意加工单后方可生产,生产后进行封存并检测,检测合格后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场,到货后由使用方进行签收,检测不合格使用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运杂费等由供货方负责。此次采购,采购方有权执行采购合同中部分材料数量,如材料未使用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物资统一发运或分批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到达现场后,采购方按供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与到货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验收,质量实行三包。
1.8.3供方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供方负责。
1.9验收:
1.9.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9.2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
1.9.3质量验收:采购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待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材料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采购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及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
1.9.4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详见1.4条。
1.9.5验收异议时限
1.9.5.1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9.5.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9.6验收异议处理
1.9.6.1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9.6.2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9.6.3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9.6.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3.采购预算:本次采购最高采购预算为1396105.80元。
注:投标报价单价中应包含货物价格、运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的保险费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应考虑付款期限)。运输费及税金不另外记取。货物在运输直至验收卸车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供方承担,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8近三年内意向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以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为低,以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结果为准,如风险等级不为低,不得参加本项目。
4.11被列入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黑名单或不诚信的供应商禁止报名参加;
4.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3近期内产品因质量问题、工期问题(配送问题)存在法律诉讼官司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04月20日10:00时至2023年04月23日10:00时(北京时间,以下相同),在“智采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已审核入驻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格审核资料,如未按要求提交,报名将不予审核通过。(将以下材料1-5项扫描件添加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备注公司名后上传到资格文件中)
注:意向供应商报名同时,将以下(1-5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发送至bozhuojingmao@163.com邮箱中(特殊行业还应添加6-7项)。
(1)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含有12位开户银行的行号);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6)开采许可证;(砂石类投标项目提供)
(7)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工、制造类投标项目提供)
注:已取得“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意向供应商,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2竞价采购文件本次暂不收费。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报价总额包含所有招标内容)
6.2竞价起止时间:2023年04月23日10:15时至2023年04月23日11:00时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竞价期间只报总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6.3.3投标供应商在开标竞价结束后三小时之内、将投标报价清单加盖公章以电子版扫描件形式发生至发送至bozhuojingmao@163.com邮箱中。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清单按要求发送至邮箱的供应商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报价,将以废标处理。
6.3.4投标竞价过程中只报总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在发送电子版报价时投标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如超过控制单价,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6.3.5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确认书后,应在24小时之内在招标网站中做出回应,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回应的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睿采网“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2意向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若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8.2若中标第一候选人弃标,中标第二候选人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8.3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告,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4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8.5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两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两家,按流标处理。
9.其它说明
9.1请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竞价采购文件中的所有要求。
9.2未进行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9.3接收报名资料的信箱与接收报价表的信箱(如果有)不一致,意向供应商在发送相关材料时应注意对应的信箱地址,避免发送错误。(若将报价表发送至接收报名材料的信箱将被拒绝。)
10.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坊大街150号
联系人:姜先生
报名电话:0451--5110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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