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陕西】2024年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XYJASNYLS240600042
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子洲分公司 【(盖章)】
2024 年 6 月 18 日
目 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3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3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3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靖边县天舟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子洲分公司就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YJASNYLS240600042)所需的标的物进行采购,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提高执法通话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队具备条件对讲机提升数据采集、传输、共享通道、加强连通和交流的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为了提高交警队执法通话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队具备条件对讲机提升数据采集、传输、共享通道、加强连通和交流的服务,实现一数一源,一源多用,应用系统“平台化”、监察执法“精准化”。
2.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
2.1 获取时间: 2024.6.18 。
2.2 获取地点: 子洲县人民路电信大楼 。
2.3 获取方式: 现场 。
3. 应答文件的递交
3.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 。
3.2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2024.6.18 子洲县人民路电信大楼 。
4.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应商注册。
5.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子洲分公司
地 址: 子洲县人民路电信大楼
邮 编: 718400
联 系 人: 蔡永霞
电 话: 15332590170
电子邮件: 15332590170@189.cn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洲县支行
账 号: 2604041040004584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子洲分公司【(盖章)】
2024 年 6 月 18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系统集成服务 ]项目
委托方(甲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子洲分公司 ]
受托方(乙方):[ 靖边县天舟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 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 ]
[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系统集成服务]
项目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子洲分公司 ]
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南新街电信公司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樊星 ]
项目联系人:[ 蔡永霞 ]
联系方式:[ 15332590170 ]
受托方(乙方):[ 靖边县天舟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张家畔镇北街6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何大勇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系统集成服务]项目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1技术服务的目标:完成[ 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的建设及相关售后服务。
1.2技术服务的内容:
(1)展示服务系统安装调试服务;
(2)展示服务系统技术支持服务;
(3)人员操作培训服务;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展示服务技术服务工作:
2.1技术服务地点:[ 榆林市子洲县 ]。
2.2技术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2.3设备质保期限:[ 由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第三条 为保证甲乙双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技术资料:[ 硬件环境和网络环境 ]。
3.2工作条件:[ 甲方提供现场负责人配合项目实施,及处理协调项目相关协调工作 ]。
3.3其他配合协作事项:[ 按项目需要甲乙双方积极协作 ]。
3.4项目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设备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安装日志等相关辅佐资料。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含税)大写[ ]整,小写[ ]元。其中:
4.1.1服务费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税率6%。
4.2合同总费用由甲方[转账]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0%。
4.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地址:[ ]
联系方式:[ ]
第五条 保密
5.1本合同一方(“披露方”)对其向本合同另一方(“接受方”)按照本合同(或就本合同)所提供/披露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及专有技术(统称“保密资料”)享有合法所有权及/或其他权利。
5.2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接受方不得将保密资料部分的或全部的对外披露。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5.3接受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接受方应当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接受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
5.4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
(3)由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披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
(4)法律要求接受方披露的,但接受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书面通知披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5.5本保密条款有效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5.6本条约定不适用于各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保密资料的情形。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如有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七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7.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完成[ ]项目服务。
7.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
7.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甲乙双方及最终客户会同相关人员组织对项目的现场验收]。
7.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地点:[ 榆林市子洲县 ];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完工验收通知单[ 10 ]天内,由甲乙双方会同相关人员组织对项目的验收,逾期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后乙方所提供设备的质保期为( )年。
第八条 侵权处理
8.1如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指控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该方的专利或著作权,乙方将自费就上述指控自行和/或与甲方共同辩护,并支付法院和行政执法机关最终裁定的或经乙方同意的和解中包括的一切费用、损害赔偿金和合理的律师费用,前提条件是甲方:
(1)就指控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2)容许乙方在辩护及任何有关的和解谈判中具有控制权,并配合乙方工作。
在甲方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就侵权指控将对甲方承担本条约定的上述义务。
8.2对因下列任何一项所引起的指控,无论本合同是否有其他约定,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1)甲方提供的被并入服务成果之中的任何东西,或乙方遵照甲方或代表甲方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任何设计、规格或关于实施方法的指示而提供的任何东西。
(2)甲方修改服务成果。
(3)甲方将服务成果与非由乙方提供的任何产品、数据、装置或商业方法一起结合、操作或使用,或为甲方以外的第三方的利益发行、操作或使用服务成果。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2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每逾期[ 1 ]工作日,甲方应当按照合同总费用[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费累计达[50]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再为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甲方仍应支付本合同价款、违约金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赔偿乙方为此合同投入的一切损失。
9.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服务的,每逾期[ 1 ]工作日,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费用[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服务累计达[50]工作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仍应赔偿因此而对甲方及最终客户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1.1发生不可抗力。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2.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3.1“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黑客、战争以及线路中断等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4.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
14.2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14.3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4.4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劳动关系。
14.5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14.6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一、VPN技术要求
1. 防火墙吞吐性能:300Mbps,VPN加密性能:80Mbps,接口: 5千兆电口。
2. 为简化各交警队的部署运维工作,防火墙支持在省局管理平台端导入设备信息,采油厂设备首次通电接通网络后,无需借助邮件、U盘等介质,自主接入省局集中管理平台,全自动完成内网地址分配、VPN组网、WIFI账号密码设置、配置策略下发等操作,实现设备接线即业务开通。
3. 在各大队设备部署阶段,可设置是否需要省局管理员审核才能完成部署上线操作。
4. 为便于省局的监控和管理,支持实时监控设备运行状态,展示应用流量、VPN流量,监控VPN隧道状态信息。
5. 为防止各交警队设备防窜用,支持通过多种方式判定设备位置是否发生变更,当设备位置发生变更或互联网环境变更时,会触发统一管理平台的告警,可由管理员判断是否一键阻断VPN连接,保证只有合法设备才能接入省局内网。
6. 支持基于状态监测技术的防火墙功能,可基于网络网络服务、源IP、目的IP、时间自定义防火墙规则,可防范来自外网、内网的DOS攻击,可设置外网访问本机的权限、远程维护、升级维护、SSH维护;检测到数据包不在过滤规则列表中时,可设置默认通过或拒绝;支持规则测试。
7. 支持URL/应用访问控制,可以设置基于URL或应用维度,适用对象包括IP组和MAC组,根据WAN区域或者VPN区域对象,设置不同的生效时间和允许或者拒绝的动作,来完成精细化的访问控制。
8. 支持基于上网和VPN两个维度的父、子两级通道设置,实现更精细化的流量策略;支持设置排除策略,在排除策略内的应用不受流控限制。
9. 支持自动选路,基于DPI和DFI技术智能识别应用并根据应用流量特征将应用划分为实时类、交互类、传输类,设备动态探测多线路质量,根据应用特性与链路探测结果动态匹配,将业务智能负载至最优链路传输,减少人工配置工作量并提高业务访问体验。
10. 支持设备健康状态检测:支持针对线路联通性、DNS连通性、vpn连通性、设备的CPU/内存等信息进行检测,并生成检测报告辅助管理员进行排障。
11. 支持检测线路剩余带宽容量,并将应用流量按照线路剩余带宽容量比例均匀负载传输,带宽利用比例均衡。
视频会商系统技术要求
1、支持多媒体框架协议(ITU-T,SIP);支持多种视频编解码协议(HEVC,VP9,H.264);支持双流协议BFCP;支持多种网络协议(TCP/IP、DHCP、SSH、HTTP、HTTPS with SSL/TLS、RTP、RTCP、RFC3261、RFC3264、RFC2190、RFC3407、RFC2833、RFC4585(RTP/AVPF)、SNTP、ARP、RTMP);
2、视频要求:
2.1活动图像分辨率:支持1080p最低带宽512Kpbs;720p最低带宽384Kbps;4SIF/4CIF 最低带宽128Kbps;
SIF/CIF/QSIF/QCIF/SQSIF/SQCIF 最低带宽64Kbps;
2.2活动双流 :支持双路1080p或双路720p;
2.3数据内容分辨率:内置1080P摄像机 / 无线投屏;输入:1080p;传感器:207万有效像素, 1/2.7英寸CMOS;镜头:10倍光学变焦;最大水平视角:58.5°;最大垂直视角:35.1°~ 3.6°;云台:水平+/-170°, 垂直-30 ~ +90°;支持自动白平衡, 自动曝光, 自动聚焦;支持远端摄像机控制;支持PIP、POP等显示模式 。
3、音频要求:支持自动回声消除(AEC)、自动增益控制(AGC)、自动噪声抑制(ANS)等。
4、接口要求:支持至少1 x 内置麦克风输入,至少1 x 内置摄像机输入,至少2 x HDMI;至少3 x USB2.0;至少1 x AV输出接口;至少1 x TF卡接口;至少1 x RJ45: 10/100 Base-T。
兼容性要求:支持与省局视频会议平台无缝对接,接入省局视频会议平台流畅。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一、 应答函
二、 廉洁承诺书
三、 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四、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
五、 主要元器件来源清单
六、 报价表
一、 应答函
应答函
致: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子洲分公司
靖边县天舟通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3. 我方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相关的所有信息。
5. 如确定成交:
(1)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不在签订合同时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3) 我方承诺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单位名称: 靖边县天舟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2024年6月18日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二、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子洲分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靖边县天舟通讯工程有限公司谈判,为保证谈判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单一来源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以他人名义参与单一来源采购;不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参与单一来源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2.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谈判;
3.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谈判小组成员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成交,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4.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
5.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谈判活动;
6. 不在办公场所、谈判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谈判的过程和结果;
7.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8.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应答。
9.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10. 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11.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12. 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 靖边县天舟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24年 6月18日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三、 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根据规定使用本承诺书的项目,应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子洲分公司:
本单位作为贵公司的设备和/或产品提供商,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一条 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和《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关规定”)。
第二条 本单位保证不利用销售给贵公司的设备和/或产品通过信息通信网络(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网、移动网、互联网,下同)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秘密等活动,不从事任何危害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的活动,不从事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信息通信网络或者使用信息通信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信息通信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信息通信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制作、设置、传播和利用恶意程序的;
5、其他危害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的。
第三条 本单位承诺不会利用销售给贵公司的设备和/或产品非法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获取、传输、发送信息数据等活动;本单位承诺不会向非法获取、传输、发送信息数据等行为提供便利。
第四条 本单位承诺不进行法律、法规、政府监管规定等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所提供或接入的设备未取得入网许可,或可能影响网络安全或网络服务质量的;
2、将工作中获得的账号、密码私自转让、转租或以非法提供给第三方;
3、对产品、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4、在系统、计算机软件中非法植入后门程序、病毒程序、木马程序的;
5、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及重要运营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
6、未经授权擅自公开源代码;
7、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我司商标;
8、未经授权探测、发布中国电信网络、终端、信息系统漏洞,对中国电信运营的网络开展渗透测试;
9、法律法规规定或甲方依法确定的、可以终止合作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本单位销售给贵公司的设备和/或产品中如存在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远程收集信息数据、远程控制等用途的后门程序,本单位承诺将在投标文件或商务应答文件中对所销售设备和/或产品的后门程序做出明确声明和详细说明,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后门程序的工作原理、操作手册、操作命令及参数列表等内容。
第六条 本单位承诺对销售给贵公司的设备和/或产品在交付前完成已知病毒查杀、安全缺陷、漏洞扫描和修复,交付后对发现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七条 本单位承诺无正当理由不会中断所销售的产品供应,亦不会中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第八条 本单位承诺提供所包含或调用的开源软件和第三方软件清单,以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并配合开展软件安全检测和知识产权风险审核等工作。
第九条 本单位承诺同意并配合贵公司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检查项、计算环境安全检查项、开发流程检查项等方面。
第十条 本单位承诺按要求提供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材料,严格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
第十一条 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单位承诺将赔偿贵公司遭受的所有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将负责消除不良影响。
第十二条 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签署后生效。
承诺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原件。
2.代理商应答的,制造商和代理商须各自提供一份本承诺函。
3.应答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代理商应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4.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四、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
[与《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同步使用,软件类采购应当使用,使用本文件的应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规使用权证明
供应商名称: 靖边县天舟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2024 年 月 日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编制要求:
1. 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 应提供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含开发环境和开发平台)使用权的证明,证明文件顺序应与清单一一对应。
3. 应答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
五、 主要元器件来源清单
[物资类采购应当使用,使用本文件的应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注:在后续供应交付过程中,上述元器件来源情况如有变化,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提供书面说明,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更换,且更换后的主要元器件的功能、性能等各类指标均不得低于原元器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2.采购人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应将“主要元器件名称”列填写完整,如:服务器存储设备关键元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CPU、内存(动态存储)、SSD硬盘(固态储存)、HDD硬盘(固态储存)、以太网卡、Raid卡、GPU卡、BIOS、BMC卡等;网络设备关键元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CPU、射频收发模块、光模块、激光器芯片、NP芯片、交换芯片、内存 等;固网终端关键元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主芯片、wifi芯片、DDR、FLASH、语音芯片等。]
编制要求:
1. 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 应答人应按照上述表格所列明的关键元器件类型提供应答产品所使用的关键元器件产品的型号、技术规格、供应商、生产地等信息,如同一类型关键元器件存在多家供应商渠道及多款产品,需要分别提供所有供应商及产品型号信息。
3. 代理商应答的,需由制造商提供本清单。应答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代理商应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4. 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六、 报价表
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靖边县天舟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2024 年 6 月 18 日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子洲分公司 【(盖章)】
2024 年 6 月 18 日
目 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3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3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3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靖边县天舟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子洲分公司就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YJASNYLS240600042)所需的标的物进行采购,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提高执法通话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队具备条件对讲机提升数据采集、传输、共享通道、加强连通和交流的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为了提高交警队执法通话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队具备条件对讲机提升数据采集、传输、共享通道、加强连通和交流的服务,实现一数一源,一源多用,应用系统“平台化”、监察执法“精准化”。
2.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
2.1 获取时间: 2024.6.18 。
2.2 获取地点: 子洲县人民路电信大楼 。
2.3 获取方式: 现场 。
3. 应答文件的递交
3.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 。
3.2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2024.6.18 子洲县人民路电信大楼 。
4.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应商注册。
5.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子洲分公司
地 址: 子洲县人民路电信大楼
邮 编: 718400
联 系 人: 蔡永霞
电 话: 15332590170
电子邮件: 15332590170@189.cn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洲县支行
账 号: 2604041040004584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子洲分公司【(盖章)】
2024 年 6 月 18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项目概况 | 采购人单位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子洲分公司 采购人联系方式: 15332590170 采购组织形式:R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2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 |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
3 | 供应商不得存在情形 |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4 | 应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 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内容应一致,副本可以是正本内容的复印件。 2.响应文件封面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交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4.“单位公章”系指:单位行政公章。 【响应文件份数】 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是否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 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与纸质版正本内容一致的(签字、盖章齐全)的扫描PDF格式及可编辑word版格式各1份。 【分册装订要求】 不需要分册 |
5 | 应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 1.应答有效期为120天。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2.报价具体要求:响应文件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 |
6 |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 纸质现场递交 |
7 |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 2024 年 6 月 25日 9 点 30 分 地点: 子洲县人民路电信大楼 [递交纸质文件的须载明具体地点] |
8 | 谈判时间和地点 | 2024 年 6 月 25 日 11 点 30 分 地点: 子洲县人民路电信大楼 [递交纸质文件的须载明具体地点]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系统集成服务 ]项目
委托方(甲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子洲分公司 ]
受托方(乙方):[ 靖边县天舟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 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 ]
[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系统集成服务]
项目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子洲分公司 ]
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南新街电信公司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樊星 ]
项目联系人:[ 蔡永霞 ]
联系方式:[ 15332590170 ]
受托方(乙方):[ 靖边县天舟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张家畔镇北街6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何大勇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系统集成服务]项目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1技术服务的目标:完成[ 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的建设及相关售后服务。
1.2技术服务的内容:
(1)展示服务系统安装调试服务;
(2)展示服务系统技术支持服务;
(3)人员操作培训服务;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展示服务技术服务工作:
2.1技术服务地点:[ 榆林市子洲县 ]。
2.2技术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2.3设备质保期限:[ 由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第三条 为保证甲乙双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技术资料:[ 硬件环境和网络环境 ]。
3.2工作条件:[ 甲方提供现场负责人配合项目实施,及处理协调项目相关协调工作 ]。
3.3其他配合协作事项:[ 按项目需要甲乙双方积极协作 ]。
3.4项目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设备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安装日志等相关辅佐资料。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含税)大写[ ]整,小写[ ]元。其中:
4.1.1服务费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税率6%。
4.2合同总费用由甲方[转账]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0%。
4.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地址:[ ]
联系方式:[ ]
第五条 保密
5.1本合同一方(“披露方”)对其向本合同另一方(“接受方”)按照本合同(或就本合同)所提供/披露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及专有技术(统称“保密资料”)享有合法所有权及/或其他权利。
5.2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接受方不得将保密资料部分的或全部的对外披露。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5.3接受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接受方应当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接受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
5.4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
(3)由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披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
(4)法律要求接受方披露的,但接受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书面通知披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5.5本保密条款有效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5.6本条约定不适用于各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保密资料的情形。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如有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七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7.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完成[ ]项目服务。
7.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
7.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甲乙双方及最终客户会同相关人员组织对项目的现场验收]。
7.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地点:[ 榆林市子洲县 ];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完工验收通知单[ 10 ]天内,由甲乙双方会同相关人员组织对项目的验收,逾期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后乙方所提供设备的质保期为( )年。
第八条 侵权处理
8.1如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指控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该方的专利或著作权,乙方将自费就上述指控自行和/或与甲方共同辩护,并支付法院和行政执法机关最终裁定的或经乙方同意的和解中包括的一切费用、损害赔偿金和合理的律师费用,前提条件是甲方:
(1)就指控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2)容许乙方在辩护及任何有关的和解谈判中具有控制权,并配合乙方工作。
在甲方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就侵权指控将对甲方承担本条约定的上述义务。
8.2对因下列任何一项所引起的指控,无论本合同是否有其他约定,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1)甲方提供的被并入服务成果之中的任何东西,或乙方遵照甲方或代表甲方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任何设计、规格或关于实施方法的指示而提供的任何东西。
(2)甲方修改服务成果。
(3)甲方将服务成果与非由乙方提供的任何产品、数据、装置或商业方法一起结合、操作或使用,或为甲方以外的第三方的利益发行、操作或使用服务成果。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2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每逾期[ 1 ]工作日,甲方应当按照合同总费用[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费累计达[50]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再为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甲方仍应支付本合同价款、违约金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赔偿乙方为此合同投入的一切损失。
9.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服务的,每逾期[ 1 ]工作日,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费用[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服务累计达[50]工作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仍应赔偿因此而对甲方及最终客户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1.1发生不可抗力。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2.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3.1“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黑客、战争以及线路中断等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4.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
14.2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14.3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4.4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劳动关系。
14.5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14.6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一、VPN技术要求
1. 防火墙吞吐性能:300Mbps,VPN加密性能:80Mbps,接口: 5千兆电口。
2. 为简化各交警队的部署运维工作,防火墙支持在省局管理平台端导入设备信息,采油厂设备首次通电接通网络后,无需借助邮件、U盘等介质,自主接入省局集中管理平台,全自动完成内网地址分配、VPN组网、WIFI账号密码设置、配置策略下发等操作,实现设备接线即业务开通。
3. 在各大队设备部署阶段,可设置是否需要省局管理员审核才能完成部署上线操作。
4. 为便于省局的监控和管理,支持实时监控设备运行状态,展示应用流量、VPN流量,监控VPN隧道状态信息。
5. 为防止各交警队设备防窜用,支持通过多种方式判定设备位置是否发生变更,当设备位置发生变更或互联网环境变更时,会触发统一管理平台的告警,可由管理员判断是否一键阻断VPN连接,保证只有合法设备才能接入省局内网。
6. 支持基于状态监测技术的防火墙功能,可基于网络网络服务、源IP、目的IP、时间自定义防火墙规则,可防范来自外网、内网的DOS攻击,可设置外网访问本机的权限、远程维护、升级维护、SSH维护;检测到数据包不在过滤规则列表中时,可设置默认通过或拒绝;支持规则测试。
7. 支持URL/应用访问控制,可以设置基于URL或应用维度,适用对象包括IP组和MAC组,根据WAN区域或者VPN区域对象,设置不同的生效时间和允许或者拒绝的动作,来完成精细化的访问控制。
8. 支持基于上网和VPN两个维度的父、子两级通道设置,实现更精细化的流量策略;支持设置排除策略,在排除策略内的应用不受流控限制。
9. 支持自动选路,基于DPI和DFI技术智能识别应用并根据应用流量特征将应用划分为实时类、交互类、传输类,设备动态探测多线路质量,根据应用特性与链路探测结果动态匹配,将业务智能负载至最优链路传输,减少人工配置工作量并提高业务访问体验。
10. 支持设备健康状态检测:支持针对线路联通性、DNS连通性、vpn连通性、设备的CPU/内存等信息进行检测,并生成检测报告辅助管理员进行排障。
11. 支持检测线路剩余带宽容量,并将应用流量按照线路剩余带宽容量比例均匀负载传输,带宽利用比例均衡。
视频会商系统技术要求
1、支持多媒体框架协议(ITU-T,SIP);支持多种视频编解码协议(HEVC,VP9,H.264);支持双流协议BFCP;支持多种网络协议(TCP/IP、DHCP、SSH、HTTP、HTTPS with SSL/TLS、RTP、RTCP、RFC3261、RFC3264、RFC2190、RFC3407、RFC2833、RFC4585(RTP/AVPF)、SNTP、ARP、RTMP);
2、视频要求:
2.1活动图像分辨率:支持1080p最低带宽512Kpbs;720p最低带宽384Kbps;4SIF/4CIF 最低带宽128Kbps;
SIF/CIF/QSIF/QCIF/SQSIF/SQCIF 最低带宽64Kbps;
2.2活动双流 :支持双路1080p或双路720p;
2.3数据内容分辨率:内置1080P摄像机 / 无线投屏;输入:1080p;传感器:207万有效像素, 1/2.7英寸CMOS;镜头:10倍光学变焦;最大水平视角:58.5°;最大垂直视角:35.1°~ 3.6°;云台:水平+/-170°, 垂直-30 ~ +90°;支持自动白平衡, 自动曝光, 自动聚焦;支持远端摄像机控制;支持PIP、POP等显示模式 。
3、音频要求:支持自动回声消除(AEC)、自动增益控制(AGC)、自动噪声抑制(ANS)等。
4、接口要求:支持至少1 x 内置麦克风输入,至少1 x 内置摄像机输入,至少2 x HDMI;至少3 x USB2.0;至少1 x AV输出接口;至少1 x TF卡接口;至少1 x RJ45: 10/100 Base-T。
兼容性要求:支持与省局视频会议平台无缝对接,接入省局视频会议平台流畅。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一、 应答函
二、 廉洁承诺书
三、 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四、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
五、 主要元器件来源清单
六、 报价表
一、 应答函
应答函
致: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子洲分公司
靖边县天舟通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3. 我方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相关的所有信息。
5. 如确定成交:
(1)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不在签订合同时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3) 我方承诺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单位名称: 靖边县天舟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2024年6月18日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二、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子洲分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靖边县天舟通讯工程有限公司谈判,为保证谈判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单一来源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以他人名义参与单一来源采购;不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参与单一来源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2.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谈判;
3.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谈判小组成员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成交,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4.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
5.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谈判活动;
6. 不在办公场所、谈判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谈判的过程和结果;
7.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8.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应答。
9.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10. 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11.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12. 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 靖边县天舟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24年 6月18日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三、 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根据规定使用本承诺书的项目,应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子洲分公司:
本单位作为贵公司的设备和/或产品提供商,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一条 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和《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关规定”)。
第二条 本单位保证不利用销售给贵公司的设备和/或产品通过信息通信网络(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网、移动网、互联网,下同)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秘密等活动,不从事任何危害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的活动,不从事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信息通信网络或者使用信息通信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信息通信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信息通信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制作、设置、传播和利用恶意程序的;
5、其他危害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的。
第三条 本单位承诺不会利用销售给贵公司的设备和/或产品非法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获取、传输、发送信息数据等活动;本单位承诺不会向非法获取、传输、发送信息数据等行为提供便利。
第四条 本单位承诺不进行法律、法规、政府监管规定等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所提供或接入的设备未取得入网许可,或可能影响网络安全或网络服务质量的;
2、将工作中获得的账号、密码私自转让、转租或以非法提供给第三方;
3、对产品、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4、在系统、计算机软件中非法植入后门程序、病毒程序、木马程序的;
5、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及重要运营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
6、未经授权擅自公开源代码;
7、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我司商标;
8、未经授权探测、发布中国电信网络、终端、信息系统漏洞,对中国电信运营的网络开展渗透测试;
9、法律法规规定或甲方依法确定的、可以终止合作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本单位销售给贵公司的设备和/或产品中如存在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远程收集信息数据、远程控制等用途的后门程序,本单位承诺将在投标文件或商务应答文件中对所销售设备和/或产品的后门程序做出明确声明和详细说明,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后门程序的工作原理、操作手册、操作命令及参数列表等内容。
第六条 本单位承诺对销售给贵公司的设备和/或产品在交付前完成已知病毒查杀、安全缺陷、漏洞扫描和修复,交付后对发现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七条 本单位承诺无正当理由不会中断所销售的产品供应,亦不会中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第八条 本单位承诺提供所包含或调用的开源软件和第三方软件清单,以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并配合开展软件安全检测和知识产权风险审核等工作。
第九条 本单位承诺同意并配合贵公司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检查项、计算环境安全检查项、开发流程检查项等方面。
第十条 本单位承诺按要求提供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材料,严格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
第十一条 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单位承诺将赔偿贵公司遭受的所有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将负责消除不良影响。
第十二条 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签署后生效。
承诺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原件。
2.代理商应答的,制造商和代理商须各自提供一份本承诺函。
3.应答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代理商应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4.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四、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
[与《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同步使用,软件类采购应当使用,使用本文件的应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规使用权证明
序号 | 软件名称 | 软件类型 | 合法取得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
1 | | 开源软件或第三方软件 | 开源许可协议及其说明;或第三方软件许可文件 | |
2 | | | | |
3 | | | | |
…… | | | | |
供应商名称: 靖边县天舟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2024 年 月 日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编制要求:
1. 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 应提供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含开发环境和开发平台)使用权的证明,证明文件顺序应与清单一一对应。
3. 应答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
五、 主要元器件来源清单
[物资类采购应当使用,使用本文件的应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序号 | 关键元器件名称 | 关键元器件型号及技术规格 | 关键元器件生产厂商及生产地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在后续供应交付过程中,上述元器件来源情况如有变化,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提供书面说明,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更换,且更换后的主要元器件的功能、性能等各类指标均不得低于原元器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2.采购人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应将“主要元器件名称”列填写完整,如:服务器存储设备关键元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CPU、内存(动态存储)、SSD硬盘(固态储存)、HDD硬盘(固态储存)、以太网卡、Raid卡、GPU卡、BIOS、BMC卡等;网络设备关键元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CPU、射频收发模块、光模块、激光器芯片、NP芯片、交换芯片、内存 等;固网终端关键元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主芯片、wifi芯片、DDR、FLASH、语音芯片等。]
编制要求:
1. 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 应答人应按照上述表格所列明的关键元器件类型提供应答产品所使用的关键元器件产品的型号、技术规格、供应商、生产地等信息,如同一类型关键元器件存在多家供应商渠道及多款产品,需要分别提供所有供应商及产品型号信息。
3. 代理商应答的,需由制造商提供本清单。应答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代理商应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4. 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六、 报价表
报价表
序号 | 产品或服务名称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税率 | 含税总价 | 备注 |
1 | 系统集成服务 | 1 | | | | |
供应商名称: 靖边县天舟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2024 年 6 月 18 日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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