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2022-79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城市管理局购置新能源车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0日 5、评审日期:2022年08月2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洛龙政采磋商(2022)0214号-1 磋商内容为一标段购置新能源皮卡车5辆 洛阳市宇豪贸易有限公司 洛阳市?河区九都东路与启明南路交叉口南100米路东 874,250.00 元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一标段 郑州日产 锐骐6新能源纯电动皮卡车 5 174850.00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文辉,(招标人代表)、李志国(组长)、赫连旭阳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3,113.75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197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国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古城路与大屯街交叉口西南角报业印刷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楼8楼8807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18937903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1893790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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