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州鹤见南方泵业有限公司0.8MW光伏电站拆装工程项目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杭州鹤见南方泵业有限公司0.8MW光伏电站拆装工程) ,并邀请合格单位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杭州鹤见南方泵业有限公司0.8MW光伏电站拆装工程,预算金额50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余杭区径山镇,实施时间2023年12月 ,具体标段内容详见项目清单。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次采购为1个标段,采购范围杭州鹤见南方泵业有限公司0.8MW光伏电站屋面设备拆装工程,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光伏支架和结构、电缆和桥架、防雷接地、清洗系统、运维踏板等光伏设备材料的拆装。
(1)电站拆装过程中应确保光伏设备材料完好,如有损坏,承包方负责修复、赔偿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光伏组件拆装前后需进行EL检测(由我单位安排抽检,抽检比例2.5%),拆除前组件合格率-安装后组件合格率≤3%,否则承包方需对超出部分的缺陷组件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2)施工期间,如因承包商原因对建筑或土地产权单位原有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承包方负责修复、赔偿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保险:购买建筑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和雇佣人员意外险;
(4)质保期内整体工程质保,包括但不限于首年发电量质保、施工整体质量保修服。如涉及屋面防水施工的,屋面防水质保期3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算。
(5)施工期间,做好现场拆装设备材料的保管工作,若因保管不利导致设备材料缺失损坏,相应修复、赔偿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6)首年发电量保证:本项目首年发电量保障分两次,即电站运行前6个月和后6个月的发电量分别达到保发指标(每月保发指标见下表),两次发电量保障由承包人承担,发电量不足部分的引起的发包人收益损失,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依据本项目发包人EMC合同计算所得的综合电价*发电量不足部分的电量来计算承包人应赔偿的损失金额,发包人并有权直接从承包人本项目工程款内进行扣除。如工程款不足抵扣的,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其他项目工程款或质保金中进行扣除或以其他方式继续向承包人主张。
3、计划工期:工程施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光伏电站屋面设备进行拆除,工期20天;第二阶段待厂房屋面彩钢瓦安装完成后再恢复屋面光伏设备的安装,完成电站并网,工期20天;全部工程60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12月1日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交货期: /
服务期限: /
4、施工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技术协议,以及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GB50794-2012《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T 50796-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CNCA/CTS0016-2015《并网光伏电站性能检测与质量评估技术规范》及其不时更新的版本)的要求。如技术协议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标准为准。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2)业绩要求: 近三年5MW以上光伏施工项目(提供项目清单汇总表和项目合同关键页)
☑(3)项目负责人要求: 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资质证书(施工类企业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二级及及以上执业证书、B证)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 年 月 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要求: (由采购人视采购项目情况填写,无则填“/”)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1 月17 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且与系统设置时间一致)
2、潜在供应商仅需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进行供应商注册即可,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 12 时 00 分。采购人将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应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 年 1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6、其他要求: (由采购人视采购项目情况填写,无则填“/”)
五、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机场路里街48号钱锦大楼三楼
联 系 人: 叶先生
电 话: 18806837123
2、采购代理机构: (无则填“/”)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3、监督部门: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机场路里街48号钱锦大楼三楼
电 话:0571-88033027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杭州鹤见南方泵业有限公司0.8MW光伏电站拆装工程) ,并邀请合格单位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杭州鹤见南方泵业有限公司0.8MW光伏电站拆装工程,预算金额50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余杭区径山镇,实施时间2023年12月 ,具体标段内容详见项目清单。
项 目 清 单 | |
项目名称 | 杭州鹤见南方泵业有限公司0.8MW光伏电站拆装工程 |
施工地点 | 浙江省余杭区径山镇小古城村 |
首年发电保障量(KWh/Wp) | 0.941 |
技术要求 | 彩钢瓦屋面,原瓦型梯形瓦,支架采用打钉+胶粘固定,新安装瓦型直立锁边,支架采用夹具安装固定。 |
项目工期 |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拆除工程;屋面彩钢瓦更换后20日历天完成安装工程并恢复电站运行,全部工程60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 |
项目情况备注 |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次采购为1个标段,采购范围杭州鹤见南方泵业有限公司0.8MW光伏电站屋面设备拆装工程,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光伏支架和结构、电缆和桥架、防雷接地、清洗系统、运维踏板等光伏设备材料的拆装。
(1)电站拆装过程中应确保光伏设备材料完好,如有损坏,承包方负责修复、赔偿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光伏组件拆装前后需进行EL检测(由我单位安排抽检,抽检比例2.5%),拆除前组件合格率-安装后组件合格率≤3%,否则承包方需对超出部分的缺陷组件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2)施工期间,如因承包商原因对建筑或土地产权单位原有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承包方负责修复、赔偿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保险:购买建筑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和雇佣人员意外险;
(4)质保期内整体工程质保,包括但不限于首年发电量质保、施工整体质量保修服。如涉及屋面防水施工的,屋面防水质保期3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算。
(5)施工期间,做好现场拆装设备材料的保管工作,若因保管不利导致设备材料缺失损坏,相应修复、赔偿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6)首年发电量保证:本项目首年发电量保障分两次,即电站运行前6个月和后6个月的发电量分别达到保发指标(每月保发指标见下表),两次发电量保障由承包人承担,发电量不足部分的引起的发包人收益损失,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依据本项目发包人EMC合同计算所得的综合电价*发电量不足部分的电量来计算承包人应赔偿的损失金额,发包人并有权直接从承包人本项目工程款内进行扣除。如工程款不足抵扣的,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其他项目工程款或质保金中进行扣除或以其他方式继续向承包人主张。
首年每月发电量保障指标 | |
月份 | 保发指标(Kwh/Kw) |
1月 | 0.0484 |
2月 | 0.0561 |
3月 | 0.0623 |
4月 | 0.0838 |
5月 | 0.1038 |
6月 | 0.0907 |
7月 | 0.1192 |
8月 | 0.1092 |
9月 | 0.0869 |
10月 | 0.0753 |
11月 | 0.0561 |
12月 | 0.0492 |
合计 | 0.941 |
3、计划工期:工程施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光伏电站屋面设备进行拆除,工期20天;第二阶段待厂房屋面彩钢瓦安装完成后再恢复屋面光伏设备的安装,完成电站并网,工期20天;全部工程60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12月1日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交货期: /
服务期限: /
4、施工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技术协议,以及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GB50794-2012《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T 50796-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CNCA/CTS0016-2015《并网光伏电站性能检测与质量评估技术规范》及其不时更新的版本)的要求。如技术协议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标准为准。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2)业绩要求: 近三年5MW以上光伏施工项目(提供项目清单汇总表和项目合同关键页)
☑(3)项目负责人要求: 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资质证书(施工类企业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二级及及以上执业证书、B证)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 年 月 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要求: (由采购人视采购项目情况填写,无则填“/”)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1 月17 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且与系统设置时间一致)
2、潜在供应商仅需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进行供应商注册即可,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 12 时 00 分。采购人将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应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 年 1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6、其他要求: (由采购人视采购项目情况填写,无则填“/”)
五、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机场路里街48号钱锦大楼三楼
联 系 人: 叶先生
电 话: 18806837123
2、采购代理机构: (无则填“/”)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3、监督部门: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机场路里街48号钱锦大楼三楼
电 话:0571-88033027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