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延吉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创城氛围营造宣传项目(长春东高速出口往龙嘉机场(延吉方向、长春方向)擎天柱)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对创城氛围营造宣传项目(长春东高速出口往龙嘉机场(延吉方向、长春方向)擎天柱)广告及制作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由于创城氛围营造宣传项目(长春东高速出口往龙嘉机场(延吉方向、长春方向)擎天柱)的广告服务经营权均由吉林省忻未来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代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其服务具有唯一性,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特对以上事项进行公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吉林省忻未来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延边州延吉市河南街18-7-6号7008国际商务中心B座708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延吉市委宣传部
联 系 人:赵思特
联系地址: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联系电话:0433-2525171
2.财政部门: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金成学
联系地址:延吉市天池路3000号
联系电话:0433-2266021
3.采购代理机构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焦艳
联系地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3001号
联系电话:0433-831652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创城氛围营造宣传项目(长春东高速出口往龙嘉机场(延吉方向、长春方向)擎天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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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忻未来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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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曹延东: 1、本项目拟使用的长春东高速出口往龙嘉机场(延吉方向、长春方向)擎天柱广告位的唯一授权经营人为吉林省忻未来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其服务具有唯一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3、故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赵延生: 创城氛围营造宣传项目(长春东高速出口往龙嘉机场(延吉方向、长春方向)擎天柱)经营权属于吉林省忻未来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其服务具有唯一性,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黄涛: 长春东高速出口往龙嘉机场(延吉方向、长春方向)擎天柱(本标段)是属于吉林省忻未来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独家代理经营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其服务具有唯一性,因此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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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签字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曹延东 |
延边宏远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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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延生 |
延边正恒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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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涛 |
延边正恒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