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汶川县人民医院资产评估服务比选公告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国务院令第91号和《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要求开展工作,资产评估收费以实际评估货物的情况为准;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寇老师0837-622248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汶川县人民医院资产评估服务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我院需对闲置物资资产进行评估,为确保评估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闲置物资评估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与限价
本次比选无预算,以实际评估内容做结算,报价不能超过《四川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实施办法》收费标准。
二、比选工作程序
挂网公告、投标资料收取与审核、资格审查及报价比选、通知签订业务合同。
三、比选方式
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以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报价降幅比例最大者为中选者。
四、服务期限:壹年,服务期满后科根据实际考核情况续签,最长不超过叁年。
四、比选报价要求
根据《四川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实施办法》标准+合理降幅报价,超过《四川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实施办法》标准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汶川县人民医院将成立比选小组,对提交的资质文件进行审核,选择报价降幅比例最大者作为本次服务采购的合同方。
五、投标机构必须提供的资质文件和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依法设立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和其他组织;
3.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涵盖该项经营业务;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或资产评估协会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9.近3年来完成的3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注:2-7项可按第七条格式提供承诺函,1、8、9项需单独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六、拟报废的主要资产
电缆、通风管、普通医学装备、射线装置等
 
 
 
 
 
 
七、承诺函
承诺函
 
汶川县人民医院: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具有以下资格:
1.依法设立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和其他组织;
2.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涵盖该项经营业务;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比选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比选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比选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八、报价函
报价函
 
项目名称:汶川县人民医院资产评估服务
汶川县人民医院: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报价如下:
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国务院令第91号和《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要求开展工作,资产评估收费以实际评估货物的情况为准;
2.资产评估收费将在《四川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实施办法》的标准上,收费下浮比例为 XXX%;
3.本次报价有效期直至本项目完全结束,除非政府有强制要求,否则不再另行调整。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九、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完毕后XXX日内完成所有评估服务工作。
2.服务地点:汶川县人民医院。
3.付款方式:在开展项目工作时按照实际签订合同时约定。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递文件必须用不透明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报价表不做单独密封;
7.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另行协商解决。
十、比选其他说明事项
1.公告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0日17:
30止。
2、比选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0:30分。
3、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不接收邮件及电话资料,参加比选的公司派专人携带资质等相关文件资料(一正一副)到医院门诊4楼网真会议室参加比选,迟到的公司将取消比选资格。
4.联系电话:0837-6222485 ,联系人:寇老师。
特此公告。
 
 
                             汶川县人民医院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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