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2)粤0111执恢30号的摇珠事项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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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3/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2022)粤0111执恢30号的摇珠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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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4日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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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广州第壹城广告有限公司、开平市云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远市志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安、麦小燕: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第壹城广告有限公司、广州云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平市云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远市志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安、麦小燕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原案号:(2022)粤0111执恢30号〕,由于被执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裁定对被执行人广州云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路103号之七首层肉菜市场、2层农贸市场进行评估,现定于2022年1月25日上午10:00,在本院执行局执行第四室公开摇珠选定评估机构。摇珠结果可于摇珠后登陆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杨法官、许助理 联系电话:020-83008095 此联送达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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