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DFCG-2311-063盐城市大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大丰区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处置费用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35.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cg-2311-063
预算金额435.2万元
招标联系人仇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市大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大丰区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处置费用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6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DFCG-2311-063         
2.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大丰区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处置费用项目
3.预算金额:435.2万元
4.最高限价:79.48元/吨(年处置总量约为 54750 吨,最终处置总量按实结算)
5.采购需求:处理大丰区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每天约 150 吨,年处置总量约为 54750 吨
6.服务期:1年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完成本项目的处置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并有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承诺具有年处置能力不少于 50000 吨的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相关的设备,投标时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承诺函。
(3)投标人需符合国家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利用产业政策,具有环评报告并通过环保验收,取得排污许可等相关环保手续;建设有固定式、封闭生产厂房或封闭式生产单元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应具有当地发改部门批准的项目立项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的环评批复;
(4)跨界清运处置垃圾的的投标人需出具当地主管部门同意接收异地垃圾的相关证明材料。
(5)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序号
政策名称
内容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3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4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
5
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不适用
6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不适用

注:“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允许符合条件的国产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活动;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年11月21日截止
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制作客户端已更新至V2.1版本,请下载更新, 如不更新会影响投标)
方式: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栏目中《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或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点击进入。
(2)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公示”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无需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窗口办理,12号窗口电话:0515-69083400、QQ群914046518;8号窗口电话:18932255322(微信同号)、QQ:1321833706、座机:0515-69083424)。根据《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QQ:1810536814、3262271258)。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2、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盐城市大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南路218号
联 系 人:仇先生 
联系电话:1506160880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绍莉
电    话:15061187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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