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城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项目工程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19/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90444-gc01-g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谭忠鹤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志娟
标书截止时间2019/09/03
投标截止时间2019/10/10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20190444-GC01-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项目工程总承包己获得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元盛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长春元盛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概况:

进站高压管道:长约1千米,公称直径DN500,设计压力4.0兆帕。

调压计量加臭区:17×104立方米/小时(含二路冬季高压、次高压气化区返输天然气)。

CNG加气母站:CNG日加气量20×104立方米。

天然气储存系统:50000立方米全容储罐2座。

气化系统:20×104立方米/小时。

液化系统:100×104立方米/天(4.575×104立方米/小时。一期50×104立方米/天,二期预留50×104立方米/天)。

计量调压输配系统:20×104立方米/小时(400×104立方米/天)。

LNG装车、卸车系统6个车位及冷能综合利用系统。

辅助配套工程:消防工程、变配电设施、氮气系统、仪表风系统、控制室、给排水系统、循环水系统、火炬、泡沫消防站、综合办公楼、生产辅助用房等内容。

(详见附件,技术文件)

2.3 招标范围:长春市城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包括场地平整)、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包括各项专业验收)、保运6个月、资料整理移交及质保期保修等内容。

2.4 建设地点:吉林省德惠市万宝镇前进村。

2.5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18日。

2.6 质量要求:

2.6.1设计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设计深度。

2.6.2 施工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2.7 标段划分: 独立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

3.2.1 设计资质: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炼油工程、化工工程、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GA1、GB1和GC1级设计资质证书。

3.2.2 施工资质: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A1、GB1和GC1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同时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单位具备3.2.1或3.2.2中任意一项资质即可。

3.3项目人员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化工类专业或油气储运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提供有项目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更换。

3.3.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3.3 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具有近月以来至报名时间截止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3.4 以上人员提供的注册执业资格均需在投标单位注册。

3.4财务状况要求

3.4.1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企业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2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月以来至报名时间截止前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含缴费凭证复印件)。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同类工程项目[需同时具备:①LNG接收站或LNG储配站(单个储罐容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总储罐容量2万立方米及以上);②天然气液化工厂(单套处理能力30万立方米/天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用户证明为准)。

注:(1)上述业绩须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同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用户证明原件。

3.6其他要求

3.6.1 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书面承诺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6.2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允许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投标人若出现上述情况,以先报名登记者为有效投标人。

3.6.4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27日至2019年09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德惠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建交中心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需携带的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官网查询打印(彩打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总负责人相关证书及缴纳社保证明(按本公告第3.3条款要求);

(4)2016、2017、2018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同时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用户证明;

(6)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本公告第3.6条款要求)

注:具体审核内容按本公告第3条要求执行。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份,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德惠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三楼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元盛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忠鹤

联系电话:0431-84688273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商务510室

联 系 人:王志娟

传 真: 0431-85832429-802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