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沈阳市辽中区全域智慧停车(一期)项目—迎宾路综合停车场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8061.0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2016673
预算金额8061.06万元
中标联系人刘红梅
中标联系人刘红梅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施工][沈阳市·辽中县]沈阳市辽中区全域智慧停车(一期)项目—迎宾路综合停车场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标通知书
沈阳市辽中区全域智慧停车(一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16673 工程名称 沈阳市辽中区全域智慧停车(一期)项目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16673001001 标段名称 沈阳市辽中区全域智慧停车(一期)项目—迎宾路综合停车场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单位 辽宁中科三维打印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24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2年10月27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 建设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沈阳市辽河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刘红梅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辽221182102986 80610612.000000元 245日历天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图纸编制绘制工作要符合国家、辽宁省、沈阳市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且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采购与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设计图纸及国家、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设计单位: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92.66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沈阳市辽河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恒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辽宁众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刘红梅 龙月 李召磊
施工项目负责人 刘红梅 龙月 凌清越
设计项目负责人 张梅 石光 张希
施工负责人资质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资质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辽221182102986 辽221181986995 辽221161669709
投标报价 80610612.000000元 79380888.000000元 81021891.000000元
工程工期 245日历天 245日历天 245日历天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图纸编制绘制工作要符合国家、辽宁省、沈阳市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且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采购与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设计图纸及国家、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图纸编制绘制工作要符合国家、辽宁省、沈阳市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且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采购与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设计图纸及国家、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图纸编制绘制工作要符合国家、辽宁省、沈阳市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且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采购与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设计图纸及国家、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企业资质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设计单位: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设计单位:市政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设计单位: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评审得分 92.66 86.76 80.45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沈阳市辽河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恒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辽宁众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签于 2022/10/23 19:31:46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签于 2022/10/23 19: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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