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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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资产(废旧钢管、铁塔、钢管塔、钢芯铝绞线、钢绞线等)整体公开转让明细
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本转让方现委托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竞买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2、特别告知
(1)挂牌详情:本次废旧资产(废旧钢管、铁塔、钢管塔、钢芯铝绞线、钢绞线等)整体公开转让项目,转让资产分别为废旧钢管、铁塔、钢管塔、钢芯铝绞线、钢绞线。挂牌底价:废旧钢管2232元/吨、废旧铁塔1940元/吨、废旧钢管塔2097元/吨、废旧钢芯铝绞线9957元/吨、废旧钢绞线810元/吨,最终重量和交易价款以实际过磅为准。
(2)竞价规则:本次公告显示的9957元为废旧钢芯铝绞线的挂牌底价,加价幅度为5元/次。各位意向受让方在为废旧钢芯铝绞线出价的同时,其他4项资产(废旧钢管、废旧铁塔、废旧钢管塔、废旧钢绞线)也相应加价,每项加价幅度为5元/次。
(例如:废旧钢芯铝绞线加价到9962元/吨时,废旧钢管塔出价为2102元/吨,废旧铁塔出价为1945元/吨,废旧钢管出价为2237元/吨,废旧钢绞线出价为815元/吨;废旧钢芯铝绞线加价到9967元/吨时,废旧钢管塔出价为2107元/吨,废旧铁塔出价为1950元/吨,废旧钢管出价为2242元/吨,废旧钢绞线出价为820元/吨,以此类推。)
(3)保证金支付: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3万元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受让方成交后,保证金转为资产交接保证金,在所有货物清场后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为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递交至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理论重量预付交易价款10万元,实际重量以过磅为准,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与转受让双方结算最终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3%)。
预付款打款信息
账户名称: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包头市政务中心支行
户名称: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155668182631
行号:104192003636
4、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受让方交纳的预付交易价款后,组织监督转、受双方对实物资产数量进行分批次确认(交付时长约6个月),待数量确认完毕后,受让方交纳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资产交接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交接时双方须记录过磅过程并出具过磅单和交易价款结算单,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收到转受让双方提供的过磅单和交易价款结算单,按其数据进行交易价款结算和转付。
5、交接时须要注意的事项
(1)受让方进行搬运时,搬运现场安全及防护措施将有受让方负责,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将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该转让项目资产交接数量已实际过磅为准,资产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成交后受让方应在各迁改工点具备交割条件后2日内进行清场,确认拉运所有货物,不可在现场滞留。
勘验时提前联系张先生15661690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