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板溪BX-B11-02/02地块关于板溪BX-B11-02/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先租后让) 公告
金额
552.2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酉规资告字〔2024〕29号
预算金额552.21万元
招标联系人冉先生023-75552702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酉阳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韦女士023-7555239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酉阳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先租后让)公告

酉规资告字〔202429

 

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酉阳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酉阳分中心负责公开出让(先租后让)交易环节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公告

序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

(m2)

容积率

建筑密(%)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

出让年限

海绵城市规划条件

公共服务设施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酉规资告字〔202429

板溪BX-B11-02/02地块

工业用地

20682.00

不小于0.8

不小于40

不大于20

 

/

总年限50年(先租5年后转为出让)

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50%

/

552.21

28

备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报名期限

2024969时至20249251730分。

三、特别说明

该宗地采用先租后让方式供地(先租5年),拟按552.21万元作为出让起始价;年租金标准=出让起始价/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则先租5年期内年租金为11.04万元;租赁5年期满转出让后符合转出让条件的,与土地使用者直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次性缴清剩余价款,已交租金冲抵出让价款。该地块竞买保证金为租赁期内总租金的50%,即11.04×5×50%≈28万元(取整到十位)

四、申请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其他竞买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须知》。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需要具体相应的开发资质。

五、购地资金来源要求

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来源须为合规的自有资金,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在出让报名期间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资金来源专项审计报告》

对于经审查购地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出让人将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须知》相关规定,采取取消参与竞买资格、取消竞得资格。

六、出让资料领取

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酉阳分中心(2楼)领取出让资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须知》、宗地规划条件、宗地规划附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七、竞买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01050142199999102001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15010104001506117000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6228400477035100160

八、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出让(先租后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在上述三个保证金账号中任选其一,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保证金账户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接受现金或现金汇款,不得代交)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简写:土地竞买保证金。并持报名资料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酉阳分中心提交报名申请。经审查通过的,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酉阳分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特别说明:本次土地交易活动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缴纳,收费标准按《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

九、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酉阳自治县钟多街道桃花源大道中路203号紫苑广场,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023-75552702

(二)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承办机构: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酉阳分中心

联系地址: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桃花源街道源泉新路5号,联系人:女士,联系电话:023-75552395        

202496

附件:板溪BX-B11-02-02地块附件.zi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