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2015年艾滋病检测试剂及耗材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 编 号:0610-1541NH020257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2015年艾滋病检测试剂及耗材一项
采购用途:用于2015年艾滋病检测
采购预算:人民币11,929,600.00元
其中第一包:分包控制金额:人民币450,000.00元
第八包:分包控制金额:人民币4,109,472.00元
第九包:分包控制金额:人民币370,000.00元
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至2015年6月17日上午9: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第一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2型抗体快速诊断试剂、第八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病毒载量检测试剂B、第九包1.BED法HIV新发感染检测试剂2.抗体亲和力法HIV新发感染检测试剂,以上三包分别只有1家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以上三包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废标。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第一包:
名称:北京叶之素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广顺南大街16号院2号楼923室
第八包:
名称:北京安普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0号南楼403室
第九包:
名称:北京鑫尔康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10层2单元1109(德胜园区)
三、专业技术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技术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论证意见:
“以上三包商务和技术参数合理,符合我国人种种群的检测特殊要求,无歧视性、排他性条款,各包技术参数是属于用户的必要的条件参数,本货物的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经专家论证,本项目招标文件无不合理条款,没有歧视性与倾向性条款,且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本项目所招货物属于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公示期限:
本公示有效期为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9日,在此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在公示有效期内向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或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北京市财政局反映。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天丽、唐蕊
联系电话:010-84046631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北小街71号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张勐
联系电话:010-64407307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6号
北京市财政局
联系人:安立海
联系电话:010-88549354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