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津市城市供水应急及河湖监管系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吕琳022-2845227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林凯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天津市城市供水应急及河湖监管系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城市供水应急及河湖监管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天津市数据局以津数据信息化〔2024〕123号批准,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天津市城市供水应急及河湖监管系统遵循水利部、住建部和我市数据共享等相关标准,对全市的“河湖、取水、供水、用水、节水”监测感知数据、基础数据、业务数据进行汇聚管理,在基础数字孪生底座上,实现从取水、水厂供水、用户节水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提升城乡供水保障率,提升供水节水行业监管能力,全面支撑保障天津市“精细调水、持续供水、安全用水”。同时,全面提升我市河湖管理水平,优化河湖管理业务流程,加强河湖水资源保护、河湖治理,保障河湖水质、水量和生态安全。通过本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天津市水安全保障能力,以及现代化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成果编制并满足审查要求,初步设计批复后14个月内完成项目主体建设工作,密码测评和等保测评通过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3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城市供水应急及河湖监管系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城市供水应急及河湖监管系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编号:TJSCSGSYJJHHJGXTZCB/HT-2024-0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数据采集与治理、模型与知识库、城市供水应急系统、河湖监管系统四部分内容。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计代表和后续服务等);
(2)本项目采购、施工、试运行、测试、验收并移交等必须完成的一切工作。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中小企业预留一定份额。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设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本项目施工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近五年(2019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具有已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
(3)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需要;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高级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5)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高级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6)拟任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水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高级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7)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高级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8)拟任质量负责人应具备水务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9)拟任安全负责人应具备水务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10月~2024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1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联合体各方具有与其拟承担工作相对应的类似项目业绩;3)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2021年10月~2024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4)联合体各方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17时。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071897000151。
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zhao_linkai@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0号
联系人:吕琳
电话:022-2845227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300202
网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zhao_linkai@163.com
联系人:赵林凯
电话:022-2326688转820、13332029183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0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吕琳
电话:022-28452279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赵浩伟
电话:022-5879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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