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松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hjcg【2024】030号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松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18965351928
招标代理机构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吴1385091277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松溪县工农东路28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JCG【2024】030号
项目名称: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 供应商在投标时,可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12)。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3-12,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未按照要求填写,此函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松溪县工农东路283号)
方式: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松溪县工农东路283号) 携带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在职员工,报名时需提供缴交社保证明材料)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松溪县工农东路283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松溪县工农东路28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地址:松溪县工农西路55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18965351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松溪县工农东路283号
联系方式:小吴13850912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13850912775
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松溪县工农东路28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JCG【2024】030号
项目名称: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 1 | 4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 供应商在投标时,可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12)。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3-12,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未按照要求填写,此函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松溪县工农东路283号)
方式: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松溪县工农东路283号) 携带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在职员工,报名时需提供缴交社保证明材料)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松溪县工农东路283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松溪县工农东路28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地址:松溪县工农西路55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18965351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松溪县工农东路283号
联系方式:小吴13850912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1385091277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