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电工程汉滨建民10万千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zf2024-zb-2726/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振纲1818910538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旭1377202084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电工程汉滨建民10万千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F2024-ZB-2726/001)
一、招标条件
中电工程汉滨建民10万千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确认(项目代码:2305-610902-04-01-350028),项目业主为安康市汉滨区曦明绿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
2.2 规模:100MW光伏(交流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场及其配套箱变,建设110KV升压站一座,建设场区道路、集电线路、外送线路工程等其他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
2.3 计划工期:2025年4月30日项目并网发电。
2.4 招标范围:中电工程汉滨建民10万千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升压站及送出工程等的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供货、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并网手续、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 240 小时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涉网试验等)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调试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负责办理征租地手续等及与地方关系协调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一项50MW及以上规模的光伏发电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复印件提供内容至少包括封皮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或(2)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或(3)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且未担任其他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近3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需具有近3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6 投标人不得在 “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18时00分00秒---2024年11月27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获取时间内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一套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300637725@qq.com获取缴费账号及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会议室,现场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本项目接收异议方式如下: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标投标监管服务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联系方式
名称:安康市汉滨区曦明绿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街道办事处晏台村御景苑小区
联系人:周振纲
联系电话:1818910538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北口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层
联系人:韩旭 王睿 杨晓义
电话:13772020846
电子邮件:130063772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中电工程汉滨建民10万千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F2024-ZB-2726/001)
一、招标条件
中电工程汉滨建民10万千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确认(项目代码:2305-610902-04-01-350028),项目业主为安康市汉滨区曦明绿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
2.2 规模:100MW光伏(交流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场及其配套箱变,建设110KV升压站一座,建设场区道路、集电线路、外送线路工程等其他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
2.3 计划工期:2025年4月30日项目并网发电。
2.4 招标范围:中电工程汉滨建民10万千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升压站及送出工程等的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供货、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并网手续、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 240 小时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涉网试验等)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调试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负责办理征租地手续等及与地方关系协调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一项50MW及以上规模的光伏发电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复印件提供内容至少包括封皮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或(2)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或(3)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且未担任其他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近3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需具有近3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6 投标人不得在 “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18时00分00秒---2024年11月27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获取时间内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一套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300637725@qq.com获取缴费账号及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会议室,现场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本项目接收异议方式如下: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标投标监管服务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联系方式
名称:安康市汉滨区曦明绿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街道办事处晏台村御景苑小区
联系人:周振纲
联系电话:1818910538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北口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层
联系人:韩旭 王睿 杨晓义
电话:13772020846
电子邮件:130063772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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