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大东沟河清水河镇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601.8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1.89万元
招标公司霍城县水利管理站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泰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敏娜1819790608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2
公告正文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大东沟河清水河镇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霍城县大东沟河清水河镇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由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州发改(2020)15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42%、地方自筹58%,项目法人代表为郑文群,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霍城县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泰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霍城县大东沟河清水河镇段。
2项目规模:本次建设大东沟河河段长度5.17km,新建两岸防洪堤总长10.32km,配套防洪堤附属建筑物17座,其中改建排水涵管3座、排水涵洞3座,改建引水口3座、挡水墙3座,新建河床防冲墙5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5.投标其他条件:(1)本次招标一、二、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近3年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疆外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2)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3)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4)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8月01日(北京时间,下同),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02日10时30分,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伊犁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2023年07月13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霍城县大东沟河清水河镇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由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州发改(2020)15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42%、地方自筹58%,项目法人代表为郑文群,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霍城县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泰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霍城县大东沟河清水河镇段。
2项目规模:本次建设大东沟河河段长度5.17km,新建两岸防洪堤总长10.32km,配套防洪堤附属建筑物17座,其中改建排水涵管3座、排水涵洞3座,改建引水口3座、挡水墙3座,新建河床防冲墙5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6540003917002791001001 |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大东沟河清水河镇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一标段 | 108 | 601.8916 | (河道桩号17+800-19+527)河段长1.727km。两岸提防总长3.508km(详细数据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A6540003917002791001002 |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大东沟河清水河镇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二标段 | 108 | 655.8593 | (河道桩号19+527-21+300)河段长1.773km。两岸提防总长3.505km(详细数据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A6540003917002791001003 |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大东沟河清水河镇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三标段 | 108 | 833.1667 | (河道桩号21+300-22+969)河段长1.669km。两岸提防总长3.307km(详细数据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A6540003917002791001004 |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大东沟河清水河镇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监理 | 108 | 28 | 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5.投标其他条件:(1)本次招标一、二、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近3年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疆外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2)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3)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4)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8月01日(北京时间,下同),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02日10时30分,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伊犁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霍城县水利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泰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霍城县 | 地址: | 伊宁市经济开发合作区金茂新天地B座1501室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赵黎娇 | 联系人: | 罗敏娜 |
电话: | 13565269078 | 电话: | 18197906082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监督单位: | 伊犁州水利局 | 监督单位: | 0999-8038751 |
2023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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