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进度监管及成果管理系统意向公开(2023-JHCMZH-F2008)(第1包)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hcmzh-f2008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进度监管及成果管理系统”项目
第二次邀请招标参与意向征询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本意向征询公告将确定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名录,并作为后续邀请招标的对象。
一、项目名称:项目进度监管及成果管理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3-JHCMZH-F2008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最高限价: 90万元 ;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资格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军内单位不作要求)。①《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中明确,取得军工保密资格的单位,方可从事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涉及武器装备生产或科研的招标均需取得保密资质。②《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中明确,涉密集成资质是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法定资格;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涉密集成资质。据此设置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五、注意事项
(一)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现场领取项目技术要求,签订保密承诺书(附件1)。
(二)本公告主要目的为遴选本项目邀请招标潜在供应商名录,供应商在领取技术要求后,如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应于5个工作日内(6月28日前)作出参与投标承诺,并签订承诺书(附件2)。
(三)供应商现场领取技术要求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资格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军内单位不作要求);
5.现场签订保密承诺书。
(四)具体事宜请致电问询,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1823720075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
附件 1. 保密承诺书
2.参与投标承诺书
第二次邀请招标参与意向征询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本意向征询公告将确定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名录,并作为后续邀请招标的对象。
一、项目名称:项目进度监管及成果管理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3-JHCMZH-F2008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
1 | 项目进度监管及成果管理系统 | 依托信息化智能化手段,针对不同项目阶段的建设及管理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实施方案评审、提报采购需求、合同招标及签订、中期检查、生产管理、合同验收、项目验收、成果提交及管理等阶段),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实现对不同阶段、不同规模项目的全过程严格把控,为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提供支撑。 | —— | 90 | 2024年7月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最高限价: 90万元 ;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资格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军内单位不作要求)。①《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中明确,取得军工保密资格的单位,方可从事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涉及武器装备生产或科研的招标均需取得保密资质。②《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中明确,涉密集成资质是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法定资格;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涉密集成资质。据此设置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五、注意事项
(一)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现场领取项目技术要求,签订保密承诺书(附件1)。
(二)本公告主要目的为遴选本项目邀请招标潜在供应商名录,供应商在领取技术要求后,如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应于5个工作日内(6月28日前)作出参与投标承诺,并签订承诺书(附件2)。
(三)供应商现场领取技术要求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资格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军内单位不作要求);
5.现场签订保密承诺书。
(四)具体事宜请致电问询,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1823720075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
附件 1. 保密承诺书
2.参与投标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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