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夹河东岸文体生态旅游带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烟台市芝罘区夹河东岸文体生态旅游带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定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烟台市芝罘区夹河东岸文体生态旅游带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6072
工程地址:
本项目位于芝罘区,北至滨海西路南侧、东至沈海高速、现状夹河绿道北段以西、南至渠河北、西至现状夹河绿道西侧。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芝罘区,北至滨海西路南侧、东至沈海高速、现状夹河绿道北段以西、南至渠河北、西至现状夹河绿道西侧。飞翔体验基地约257亩、多彩趣味滨水景观约83亩、趣味山坡和坡地观景平台约140亩,总占地总面积约480亩(注:最终面积以规划审批文件为准)。项目运营合作期限为10年,自项目EPC建设经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招标方式:
公开
建设单位:
烟台深蓝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于洋
联系电话:
0535-6206890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董军伟、孟鑫
0535-3975807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9/30 9:00: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评委6
技术标评委7
技术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
总得分
A
**
92.33
B
97.68
C
90.65
烟台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立芳州景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
27.1
30.32
27.45
26.3
25.6
26.6
27.05
3.23
59.85
90.13
四、定标候选人情况
(一)商务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上海艾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德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艾绿工程建设(上海)有限公司,中诚圣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资质: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55631597.12(元)
总报价:56106597.12元;工程设计费:475000.00元;工程施工费:55631597.12元。
自合同签订、接到委托人通知之日起60天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其中设计自合同签订、接到委托人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善并提交全专业施工图设计,施工45日历天)。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满足招标人的目标成本,通过相关部门审批。(2)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标准。(4)运营质量标准:中标方应按照A级景区标准,建立运营团队组建、组织搭建市场营销体系和商业经营体系,按招标文件及项目协议要求进行公园的园容维保,导入客服务体系,按照项目定位策划组织实施、持续举办文旅体活动。中标方应负责游乐及运营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景区安保、保洁服务、绿化管养、应季花卉更换、环境保护、场地使用经营管理等工作,应确保公园一直保持在正常运营状态。
山东中昌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55704506.84(元)
总报价:56174506.84元;工程设计费:470000.00元;工程施工费:55704506.84元。
烟台飞龙集团有限公司,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资质: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特级;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55895174.35(元)
总报价:56370174.35元;工程设计费:475000.00元;工程施工费:55895174.35元。
(二)业绩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
(三)荣誉情况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1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
衣彦彬
55794229.86(元)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否决投标情况
七、公示时间:
2024年09月30日17时00分 - 2024年10月09日00时00分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