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strong>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餐饮店经营权采购项目(第四次)谈判邀请</strong>
餐饮店经营权简餐糖水甜点面条小吃炖汤员工消费卡机消费卡机餐饮服务患者餐早餐粤式包点北方面食瓜果蔬菜汤粉面粗粮鸡蛋饼炒饭午餐自选餐商务套餐特色面档例汤米饭荤菜青菜手擀面河粉净云吞生饺子面点线上订餐送餐员中餐晚餐住院患者订餐预制菜生食打包手工水饺熟食外带服务肉禽类干货调味料包装食品散装豆类面粉调味品食用油原粮及成品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辅料佐料瓜果类甲拌磷氧化乐果甲基对硫磷呋喃丹百菌清多菌灵亚硝酸盐叶菜根茎类鲜肉类鲜肉包冷冻肉水产冷冻食品腊味大米服务员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厨余垃圾有害垃圾餐饮经营权餐饮店内部运行设备定期维护餐饮店内部所有固定资产水电路餐饮店内现有的一切设备餐具卫生餐饮膳食餐饮店工作人员的工作服餐厨垃圾餐饮内部环境全面大扫除水印相机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活动垃圾分类培训灭火毯公众餐饮责任保险餐饮食品食材设备设施维修餐饮内另设摊档福利包子员工刷卡机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问卷日常管理考核表白粥纯小米粥绿豆粥红豆粥杂粮粥八宝粥肉粥炒粉红薯粉蒸玉米南瓜饼馒头花卷菜包豆沙包香芋包油条麻团面包类蛋糕类茶叶蛋豆浆重庆小面酸辣粉竹升面牛腩粉不够可加粉餐饮店满意度测评饭菜新鲜程度菜品更新荤素搭配餐饮店工作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面/粉其他垃圾分类水电费用内部供电系统排烟道排水排污系统四害消杀餐饮供应场所及甲方配置的设备相关服务动产管理费租赁物燃料整体设计项目管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ccdczh2023-02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对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餐饮店经营权采用竞争性谈判(不限家数)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和符合本采购项目资格、资质要求、具有履约能力的服务商通过医院官网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7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CCDCZH2023-026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餐饮店经营权采购项目(第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不限家数)

管理费:费率≥8%,(以每月营业额不低于8%向采购人缴纳管理费,若当月管理费金额达不到8000元,则按8000元向采购人缴纳。合同生效后,前三个月免收管理费。)

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1) 谈判内容一览表:

谈判项目名称

数量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餐饮店经营权采购项目(第四次)

1项

(2)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为餐饮店经营权。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且该证所载单位名称须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造价、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三、谈判文件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

四、递交谈判资料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16时00分;

五、提交谈判文件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和正路166号行政楼3楼总务后勤办公室

六、联系事项: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和正路166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756-2390940

联系邮箱:zhccdchd@zhuhai.gov.cn

发布人: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餐饮店经营权项目

1 项

叁年

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费率方式进行报价且投标人所报的费率≥8%;以每月中标人经营收入不低于8%向采购人缴纳管理费;例如2023年12月份中标人餐饮店经营收入200,000.00元,中标人中标率为8%,中标人须向采购人缴纳的管理费为:200,000×8%=16,000元;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后报价最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费率不可以低于8%,低于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项目情况说明

1.店面经营内容:仅限于简餐、糖水甜点、面条、小吃、炖汤等,可现场加工食品,因没有独立的排烟系统,故不能产生油烟,不得使用明火。

2.店面面积:151平方米,空场地。

3.店面电力配备情况:漏电开关40安,功率30个千瓦。

4.中标人对于店面只有使用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或抵押。

5.中标人不得利用店面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从事药店经营和医疗器械销售等服务。

6.中标人自行负责我院餐饮店的装修和经营设施,确保装修和设施设备符合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规定。如中标人不达标,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拒不整改或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进行罚款并且中标人承担全部由此产生的后果。

7.中标人经营的信息管理系统能与采购人员工支付系统对接,员工福利券充值后可以线下线上自由消费。经营的餐饮店能够创立线上商城,即实体店+线上商城模式。

8.中标人取得经营权后,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接受采购人管理。

9.中标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条件,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地进行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10.中标人经营期间必须无条件遵守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的管理。

11.中标人不得将其所成交的餐饮店经营权对外转让、转包和分包。一旦发现,采购人将无条件解除经营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重新招标。

12.中标人改变餐饮店的经营格局、设置使用、规格、经营内容等须经采购人审批,接受采购人监督。

13.餐饮店所售食品价格必须接受采购人的价格管理,不得擅自提价,不得牟取暴利,明码标价公示在明显位置。

14.员工消费卡合作事宜:

14.1采购人员工在店内消费,可享受9.5折优惠(中标人打折、促销价的商品除外)

14.2采购人制定的院区员工消费卡可在采购人院区内餐饮店使用。采购人负责在中标人餐饮店内安装院区员工消费卡机,并指导中标人操作使用员工消费卡机。

14.3中标人至少安排2人参与员工消费卡机培训业务,培训操作完成后,双方确认具体开机使用时间为准开始结算。

14.4员工消费卡机安装完成后,采购人向本院员工发放消费卡,采购人员工可凭消费卡到中标人店内消费使用。采购人的员工消费卡可以购买中标人店内的任何商品,中标人不得划分消费区域、擅自抬高店内物价或设置其他任何条件限制采购人员工正常使用消费卡,采购人发放的员工消费卡的具体使用规则以采购人制定为准。

三、经营基本要求

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连续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连续2年未受过食品安全相关的行政处罚,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证明,以上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四、用餐基本需求

1.营业时间:06:30——21:30。因医院工作性质特殊性,必须保障全年无间断提供餐饮服务(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有特殊提前一周书面告知。

2.患者餐送餐时间:按照要求提前订餐,早餐提前一天预定,午餐、晚餐提前4小时预定。早餐7:30前送达指定地点,午餐11:30前送达指定地点,晚餐17:20前送达指定地点。临时订餐应提前告知订餐人具体送达时间并按要求执行。

3.早餐,采取自选模式,包含粤式包点、北方面食、蔬菜、粉面、粥、粗粮、鸡蛋、炒饭、汤粉面等。每餐不少于5个品种供选择,每月推出新品进行轮换。单价1-16元(具体要求见附件1),小菜免费供应。

4.午餐和晚餐,采取自选餐、商务套餐和特色面档模式,同时可以根据采购人要求准备其他品种餐食。

4.1自选餐每周阶段性轮换,至少推出1款特色菜,价格3-15元,例汤根据个人需求免费提供,免费提供米饭200g,>200g每碗按2元收费。

4.2商务套餐13元/份,荤菜3选2、青菜2选1、例汤根据个人需求免费提供,免费提供米饭200g,>200g每碗按2元收费。

4.3面档提供手擀面、河粉、云吞、饺子等,价格12-16元。每份面/粉不低于200g(不含汤汁),青菜不少于100g(不含汤汁)。若是荤类粉面,荤菜不少于150g(不含汤汁)。

5.中标人提供面点需现做现卖,保持新鲜。

6.中标人到病区送餐禁止拍照,拍视频,如发现外传或有以上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7.线上订餐及送餐服务:

7.1送餐不收配送费。塑料袋不另收打包费,早餐、中餐和晚餐最高打包费为1元(含餐盒、汤盒)。

7.2住院患者订餐支持配餐员手持PDA点餐(移动营养点餐系统)、微信小程序自助点餐、电话订餐等方式。订餐系统及订餐电话保持畅顺,有专人跟进。

8.食品留样要求: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留样柜。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储存温度应低于5℃。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25g。应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9.增值服务

9.1中标人为员工提供预制菜、生食打包(手工水饺、云吞等)、熟食外带服务,员工需至少提前一天预定,当天制作。

9.2中标人有其他关爱精神患者、便民利民的服务和举措。

、原材料要求

1.供应的原材料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查验有关食品经营单位的证照,特别是确认经营者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必须到具有质量保证的供应商处采购,物资来源要确保无污染,蔬菜类有农药检测记录并符合食品卫生有关规定,所有蔬菜均需浸泡、消毒;肉禽类原料由国营肉联厂或符合行业合格标准的生产厂家提供,必须有防疫检测证明;粮、油、干货和调味料应在保质期内使用,具备合格生产厂家、标签,保证所有供应的物资不过期、优质、无霉变。物资采购须保存票据,“三证”齐全,以备检查,如无票据或票据不真实则视同不合格采购。

2.米、油类要求:产品需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的包装箱完整,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分、厂家电话号码等。

3.散装豆类:具有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发霉等现象出现,严禁使用伪劣、假冒、无证等不合格产品。

4.面粉、干货等: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5.调味品:需有QS标志,正规生产厂家生产,三证齐全,有检验报告合格证。

6.油类: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2%。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 (5μg/kg~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60μg/kg)、赭曲霉毒素A(5μ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0.1 mg/kg~0.2 mg/kg)、汞(0.02 mg/kg)、无机砷(0.1 mg/kg~0.2 mg/kg))。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油的加工工艺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7.辅料、佐料类: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等不合格产品。

8.瓜果蔬菜类: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者蔬菜专业流通食材,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必须保证所供应的瓜果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不允许使用非正常、畸形、大量虫害侵蚀、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农药残留指标: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Hg计)

≤0.01

铅(以Pb计)

≤0.2

砷(以As计)

≤0.5

氟(以F计)

≤0.5

硝酸盐(以NaNO3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

9.肉类: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10.肉类干货及腊味: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11.所有原材料采购须保存票据,可溯源、可追查,形成台账。所有原材料浸泡、消毒、清洗需形成台账。

12.中标人在餐饮供应过程中,如果所供餐饮发生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方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3.供应的食品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查验有关食品经营单位的证照,特别是应确认经营者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大米、食用油、鲜肉类等食品,必须到具有质量保证的供应商处采购。

14.食品来源要确保无毒无污染,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15.所有食品的采购都须做到索证无误,“三证”齐全,并把索证记录表和有关证明提供给采购人,可追踪溯源。

16.产品追溯和召回要求:

16.1建立产品追溯制度,确保对产品可进行有效追溯。

16.2应及时向餐饮门店收集汇总所配送产品的缺陷信息,包括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和标准,或者存在或可能存在健康隐患的食品的品种、数量、不符合指标等。

16.3应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当发现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产品含有或可能含有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的因素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启动产品召回程序,及时向相关部门通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16.4召回食品应采用染色、毁形等措施予以销毁,采用照片或视频方式记录销毁过程,并详细记录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加工后再次使用。

、中标人服务人员要求

1.全职服务人员配备

1.1项目经理(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有3年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熟悉食品安全的管控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中级及以上证书,持有合格健康证。

1.2厨师1人,从事餐饮经营管理工作至少3年以上经验、持有合格健康证、高级厨师或面点师及以上。

1.3服务员1人,持有合格健康证、会普通话和粤语、熟练基本的礼貌用语,具有较强沟通能力。负责店内服务及环境卫生。

1.4送餐员1人,持有合格健康证,熟练基本的礼貌用语,具有较强沟通能力。

1.5以上人员均为中标人聘用,须自行负责其委派的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产生的相关责任(如工伤、劳动纠纷等)等由中标人全部承担,与采购人无关。服务过程导致中标人、采购人或者第三方的人员或财产损伤的,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由此引起第三方向采购人追责进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索。同时,派驻工作人员必须执有效证件上岗。

、中标人日常管理要求

1.采购人有权委派专门的管理人员对中标人的经营进行现场管理,在经营过程中如中标人出现违约或者不合规的现象,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责令限期整改,如中标人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采购人有权在饭菜、餐品、食材等质量、卫生、价格及服务质量等对中标人进行监督,有权对餐饮内外清洁卫生、环境维护对中标人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意见。每天将各种食品、菜式明码标价公布在取餐窗口的明显位置。按采购人时间准时开膳,并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延长服务时间,用餐高峰期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职工、患者排队时间。

3.中标人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迎检工作,积极配合采购人及相关单位日常检查工作,按照要求完成整改,所有工作形成台账。其中生活垃圾分类设立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视情况设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厨余垃圾须由符合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处理,形成处理台账。配合采购人在餐饮内部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4.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所有经营行为和其他行为承担一切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同时,中标人不得将餐饮经营权进行转让、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坚持微利经营的思想,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出售的伙食价格及质量进行审核监督,并有权对中标人的食品售价进行最高限价。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价格管理,不得擅自提价,不得牟取暴利,调整价格需提前在显眼位置公示。

5.经采购人或第三方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用餐人投诉中标人提供食品出现异物或异味,中标人应及时到现场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同时做好溯源工作,及时整改。

6.中标人应该全部负责餐饮店内部运行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工作。餐饮店内部所有固定资产中标人需负责保管、维护。同时,每个月必须对全部水电路进行检查,所有设备检查后都需要签字留底形成台账备查。

7.水电费用:中标人经营餐饮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中标人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支付。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水电缴费通知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如超过此约定期限则每逾期1日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该月水电费用千分之一作为滞纳金。

8.维护费: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对餐饮店内现有的一切设备、物品及场地做好认真爱护,如有损坏由中标人进行维修及保养。如需新添置设备、餐具由中标人提供,期满后如双方未续约,可分离的新添置设备归中标人所有,难以分离的或者分离后影响原设备使用或者造成其他较大影响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或给予补偿。同时,餐饮店操作间设备的维护费、内部供电系统的维护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合同终止后,中标人撤场前将前述设备和系统维护好交至采购人验收,如有损坏或者丢失,中标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中标人在食品质量、卫生门前“三包”、服务等方面必须有足够的措施,保证餐饮卫生及餐饮周围包干区无卫生死角,达到符合国家的有关部门和餐饮卫生管理标准。中标人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卫生安全管理条例并负责“四防”工作和除“四害”工作等。

10.中标人在经营期间须认真树立为病人及医院职工服务的意识,确立微利经营的观点。须配合采购人,定期召开病人及医院职工代表会议,听取病人及医院职工对餐饮膳食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11.中标人购置餐饮店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帽等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费用中标人承担;上班时间穿工作服、工作帽并佩戴健康证。中标人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中标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应由中标人负责。对严重违反采购人规定或态度恶劣的人员有权向中标人提出更换,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至采购人满意并书面通知采购人。

12.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规定时间、路线、方式运输货物和垃圾(包括但不限于餐厨垃圾),货物需在采购人指定的卸货区装卸。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丢弃。

13.合同终止时,中标人及工作人员按要求及时退场并完好归还采购人提供的场所、设施、设备及餐具等所有物品,经采购人核实确认后办理退场手续。

14.中标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采购人安装的员工消费卡机,如因中标人不正当使用或人为原因导致损坏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5.餐饮环境卫生要求

15.1中标人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餐饮内部环境全面大扫除,并使用水印相机拍照记录形成台账。

15.2中标人每月至少进行两次四害消杀,使用水印相机拍照记录形成台账,四害消杀须由具有消杀资质的公司进行消杀并提供消杀报告。

16.其他要求

16.1中标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上形式多样的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活动。

16.2中标人应定期评估总结餐饮在组织管理、环境建设、供餐服务、人员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在多方面人群中开展对餐饮满意度调查以及收集对餐饮提升营养健康工作的建议。

16.3中标人应提供套餐或份饭的餐饮在显著位置公布带量食谱及营养标识。自由取餐的在显著位置公布营养标识,鼓励公布带量食谱。

16.4中标人每个月至少对全部派驻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以及垃圾分类培训,记录并形成台账。一年一次消防安全演练,记录并形成台账。同时,中标人应该每个灶台应配置一条灭火毯,不应有私拉乱接临时电源情况,如中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采购人有权进行扣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16.5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完成其他相关培训。以上所有培训、调查均需要进行记录形成台账。

、安全生产

1.按照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并承担一切经营上的法律责任。遵守医院的有关规定和相关餐饮的规定,并接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及医院等的管理和监督,积极配合医院的各类评审工作。

2.在经营期间中标人向医院提供合格的餐饮服务,并保证经营场地的清洁、卫生并需承诺为该项目购买不低于100万元/年“公众餐饮责任保险”,以确保在用餐人员的权益。

3.卫生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医院内部的相关规定执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对餐饮或餐饮食品进行检查。

4.餐饮监督检查部门每月不低于一次执行对餐饮的例行检查,无条件接受医院不定期对餐饮开展日常巡查监督。如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对餐饮或餐饮食品进行检查,中标人须全力配合,不得找任何借口推脱。

5.实行一票否决制。中标人若购入并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使用变质的原材料、发生类似食物中毒等影响较为恶劣的事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中标人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安全生产: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采购人要求进行安全生产。

7.运送车必须具备合法手续及有效行驶证,并且为食品运送专用车辆,运送车辆要确保清洁卫生,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确保食材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

8.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管理责任人。

9.中标人需要对员工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因中标人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等事故,应由中标人全部负责,如造成采购人、中标人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中标人应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10.中标人必须严把卫生关,出现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11.如所配送食材造成食物中毒安全事故,经卫生检疫部门鉴定后证实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民事赔偿,以及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设备设施维修

1.中标人不能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不准在餐饮内另设摊档;不得占用餐饮外围墙搞其他经营项目;不得将经营场所转租;不得私自增设大功率的电器和私自改动用电线路。如需调整经营布局或增加新项目事先要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损坏的设施、设备应自付资金及时恢复原状。

2.中标人必须保护餐饮供应场所及采购人配置的设备的完好,延长其使用年限;保证经营期内房屋、设备、设施的完好率和维修及时率应达到95%以上。中标人对损坏部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维修完好并办理移交手续,若有损坏、未修好的、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3.经营过程,如出现设备设施损坏、电路老化或不规范使用、餐饮范围内建筑 (包括建筑内部和建筑外部)出现安全隐患等,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更换或维修,及时消除隐患,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拒不整改或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进行罚款,并且中标人承担全部由此产生的后果。

4.经营过程,如经营场所的流程、设备设施等不符合餐饮操作规范流程或不满足采购人、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的要求,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交整改方案,并按采购人通过的整改方案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改造。如拒不整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涉及安全生产工作,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进行罚款并且中标人承担全部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民事赔偿。

5.采购人定期对资产清点盘查、登记备案,中标人必须配合。

、管理费的付款方式

1.管理费结算金额=营业额×管理费率8%。若当月管理费金额达不到8000元,则按8000元向采购人缴纳。合同生效后,前三个月免收管理费。

2.每月结算一次,次月10日前双方核对上个月消费记录及营业额,核对无误后,按管理费结算要求,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正式的等额发票(具体发票种类及税率按照国家税务局标准执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支付至采购人。(中标人应如实计算餐饮营业额,不得以任何手段和方法对餐饮营业额进行蒙骗、欺骗、造假等,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按偷漏款的10倍扣罚。)

3.中标人应按照约定提供营业额至采购人审核,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按月进行核算,中标人应按照每延期一个月按1000元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4.给职工提供福利,售卖当天做的包子、生饺子、云吞等食品。该部分价格设定比市面价格实惠,该营业收入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5.员工卡消费结算:

5.1采购人员工持消费卡到中标人消费,只能在采购人为中标人安装的特定内部员工刷卡机上进行操作,每消费一笔必须有消费明细记录,对应中标人系统,以便查账。若非使用采购人安装的内部员工刷卡机的消费除外。

5.2每月10日前,采购人提供上月在中标人店内使用员工消费卡的消费记录明细表给中标人。

5.3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员工卡消费记录明细表,结合后台数据对账查询汇总,双方确认、签名。在双方确认、签名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完税的广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

5.4中标人未按时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符合双方约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中标人仍须继续经营。如果除提供相应发票外采购人还需中标人配合履行相应请款流程或程序的,中标人同意予以配合。因中标人未及时履行相应请款程序导致采购人延迟付款或无法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5经双方确认后,中标人提供等额合法完税的广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持员工卡消费账款汇入中标人指定账户。

5.6考核扣罚费用,由采购人出具书面扣罚通知单,每月扣除扣罚金额后根据中标人提供正规发票、附件清单等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次月结算上个月员工卡消费的餐费。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50000.00(大写:伍万元整)。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限:若中标人采用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一次性足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元整(¥50,000.00),中标人须持转账单到采购人财务部处,由采购人财务部开出收据给中标人。

4.退还时限:合同期满后无责任事故或违规违约行为发生的,中标人持经采购人确认盖章后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函》(根据实际情况格式自拟)、收据(采用现金方式的提供)申请无息退还,采购人在收到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中标人。

5.如果中标人不能按照本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给予赔偿。

、服务质量考核

1.满意度(由职工、患者填写,服务质量满意度问卷调查表详见附件2)

1.1实行优质服务,优质管理,为采购人提供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服务质量的要求。每季度由采购人组织发放问卷调查表50份(可线上或线下),由采购人职工代表或中层干部(30份)、住院患者(20份)填写,调查中标人的服务质量。线下调查表回收率需达到80%或以上。

1.2调查表对服务质量的评价内容为:供餐速度、出品多样、出品口味、就餐环境、服务态度、人员形象、餐具卫生、出品份量、食品安全。

1.3满意度未达到约定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内整改,如拒不整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日常管理考核扣罚(由餐饮管理员、总务部填写,日常管理考核表详见附件3


2.1所供餐的菜品如发现头发、包装纸、捆绑塑、钢丝、指甲、苍蝇、蟑螂等异物(≤0.5厘米的小菜虫除外)的情况,每次扣罚100元并退餐费给用餐当事人。

2.2餐饮店内部环境全面大扫除、四害消杀、清洗,每缺少一次扣罚200元;每个灶台未配有灭火毯每缺少一次扣罚200元;中标人有私拉乱接临时电源情况,每次扣罚500元。

2.3餐饮如未按营业时间要求营业,每发现一次扣罚200元。

2.4按要求正常订餐,餐品配送滞后≥30分钟,少送、错送,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

2.5若有投诉,经调查属实,视情节扣罚200元。

2.6(满意度+日常考核)平均分出现低于80分,一个服务年度内有三次(满意度+日常考核)平均分在8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赔偿。(需双方商定处理预案中标人不得私自退场,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2.7若中标人提供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之食品问题,中标人除需负担全额之医药费外,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

2.8涉及安全生产工作,不按期限整改或限期整改后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扣罚1000元/次。如情节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名誉、影响采购人工作正常运行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需双方商定处理预案中标人不得私自退场,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3.如出现其他问题,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自行协商扣罚情况。

4.其他

4.1如用餐人投诉中标人提供食品出现异物或异味,中标人应及时到现场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同时做好溯源工作,及时整改。

4.2若中标人中途违约的,情节严重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需双方商定处理预案中标人不得私自退场,如因此造成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4.3中标人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资质或者持有有效证件不全,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4经抽查发现食品不符合采购人或国家或行业要求,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中标人处以罚金(处罚金额为[5000]元),承包经营期出现3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5非因法定或约定事由,中标人不得无故暂停提供餐饮服务,否则采购人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中标人处以罚金(每暂停一天处罚金额为[1000]元),≥3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6非因法定或约定事由,中标人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中标人应按照人民币[10000]元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7如有上级、市级或省级部门检查餐饮,中标人管理存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要求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必须按要求及时整改,造成采购人名誉损失,处罚金额为5000元。拒不整改或未按规定时间内整改,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不承担一切责任。

4.8若被第三方投诉到12345或其他公众平台,经查实为中标人的责任,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处以罚金500元/次。若已被第三方将食品问题在媒体平台发布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处以中标人1000元/次的违约金,承包经营期出现3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附件1:早餐、面食重量及最高限价表

附件2: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问卷

附件3:日常管理考核表

附件1:早餐、面食重量及最高限价表

品种

重量

上限价格

备注

白粥

≧300g

1.0

固体占比60%以上

小米粥、绿豆粥、红豆粥

≧300g

2.5

固体占比60%以上

杂粮粥、八宝粥/纯小米粥

≧300g

3.0

固体占比60%以上

肉粥

≧300g

4.0

肉的含量不低于20%,固体占比60%以上

炒粉、面、饭

≧250g

5.0

含有肉或者鸡蛋,不低于30%

红薯

≧100g

1.5


蒸玉米

≧100g

1.5


鸡蛋饼、南瓜饼等

≧100g

3.0


馒头

≧100g

1.5


花卷

≧100g

1.5


鲜肉包等

≧80g

2.5

肉含量不低于30%

菜包、豆沙包、香芋包等

≧80g

1.5

馅料含量不低于30%

油条

≧80g

2.0


麻团

≧80g

1.5


面包类

≧80g

3.0


蛋糕类

≧100g

3.0


鸡蛋/茶叶蛋

≧50g

1.5


蔬菜

≧150g

2.0


豆浆

≧200ml

2.0


重庆小面

≥200g

12

含臊子、配料,不够可加面

手擀面

≥200g

12

含肉或荷包蛋、配料,不够可加面

酸辣粉/红薯粉

≥200g

12

含臊子,配料不够可加面

竹升面

≥200g

12

含肉不够可加面

净云吞

≥200g

15


河粉

≥200g

12

不够可加粉

牛腩粉

≥200g

16

不够可加粉

以上报价为堂食价格

附件2: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问卷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主院区负一楼餐饮店

满意度测评

问卷编号 日期 得分

此次满意度测评是对主院区满意度进行整体评价,题目为单选,总分≥80分则通过满意度测评、<80分则不通过。请各位客观评价,如实填写,谢谢。

一、 您对主院区餐饮店点餐现场、餐具卫生的综合评价

A:非常满意(10分)B:满意(8分)C:基本满意(6分)D:一般(4分)E:不满意(2分)

二、您对主院区餐饮店饭菜新鲜程度的综合评价

A:非常满意(10分)B:满意(8分)C:基本满意(6分)D:一般(4分)E:不满意(2分)

三、 您对主院区餐饮店菜品更新的综合评价

A:非常满意(10分)B:满意(8分)C:基本满意(6分)D:一般(4分)E:不满意(2分)

四、您对主院区餐饮店荤素搭配的综合评价

A:非常满意(10分)B:满意(8分)C:基本满意(6分)D:一般(4分)E:不满意(2分)

五、您对主院区餐饮店菜品的价格评价

A:非常满意(10分)B:满意(8分)C:基本满意(6分)D:一般(4分)E:不满意(2分)

六、您对主院区餐饮店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精神面貌的综合评价

A:非常满意(10分)B:满意(8分)C:基本满意(6分)D:一般(4分)E:不满意(2分)

七、您在主院区餐饮店就餐过程中是否发现异物

A:从未发现(5分) B:发现一两次(4分) C:经常发现异物(≥3次)(3分)

八、 您对主院区餐饮店工作人员打菜(送饭)速度的综合评价

A:非常满意(5分)B:满意(4分)C:基本满意(3分)D:一般(2分)E:不满意(1分)

九、您对主院区餐饮店工作人员续菜速度的综合评价

A:非常满意(5分)B:满意(4分)C:基本满意(3分)D:一般(2分)E:不满意(1分)

十、您对主院区餐饮店桌面以及地面及时清理情况的综合评价

A:非常满意(5分)B:满意(4分)C:基本满意(3分)D:一般(2分)E:不满意(1分)

十一、您对主院区餐饮店餐具供应是否及时的综合评价

A:非常满意(5分)B:满意(4分)C:基本满意(3分)D:一般(2分)E:不满意(1分)

十二、您对主院区餐饮店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及时做好解释工作)的综合评价

A:非常满意(5分)B:满意(4分)C:基本满意(3分)D:一般(2分)E:不满意(1分)

十三、您对主院区餐饮店菜品的咸淡、油腻程度评价

A:非常满意(5分)B:满意(4分)C:基本满意(3分)D:一般(2分)E:不满意(1分)

十四、请您对主院区餐饮店整体用餐体验进行综合评价

A:非常满意(5分)B:满意(4分)C:基本满意(3分)D:一般(2分)E:不满意(1分)

附件3:日常管理考核表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扣分

备注

服务质量及环境 卫生(25分)

1.餐厅、病区分餐工作人员须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及服务态度,如有投诉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经查实责任在于中标人,每次扣5分。

10



2.用餐时间段保证洁净餐具的供应,如出现供不及时的情况,每次扣1分。

5



3.用餐环境保持洁净,地面、桌面干净,厨余垃圾投放点需及时清理,用餐时间段安排人员跟进现场环境卫生,如不按规定操作每次扣2分。

10



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50分)

1.各项关键记录、台账不得缺失,如巡查记录、餐具消毒记录、食品留样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安全卫生检查记录、冰库温度记录、消毒品配置记录、每日人员健康检查记录、培训记录、厨余垃圾处理记录等,应如实记录,符合常识,不得伪造记录,每发现缺少1项扣1分。

10



2.各项原材料采购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如发现采购不合格产品、过期食品或配料、农药超标产品、腐烂霉变的情况等,需全部退回并每次扣1分。

10



3.食品加工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帽子、手套,着工作服戴围裙,不得留长指甲、不佩戴可能会影响食品加工操作的首饰,严格执行清洗、浸泡、消毒等操作,操作过程按要求记录,每缺少一次记录扣2分,工作人员未按要求执行每人每次扣2分。

10



4.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样不少于125g,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记录留样信息形成台账,每缺少一道菜品留样扣5分。

10



5.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及应急预案,按要求每季度进行全部驻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做好培训记录形成台账,每缺少一次培训或缺少一次记录扣5分,每年组织消防安全演练1次,无组织演练扣5分。

10



运营管理及制度建立(25分)

1.没有公示菜品价格,私自随意变更菜品价格,发现违规操作1次扣5分

5



2.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所有人员证书、证件如食品安全员管理证、健康证需保持在有效期内,如出现过期未及时更换,每1个证件扣2分。

5



3.按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及采购人要求的各项制度,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食品留样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流程》等,如有制度缺失或不配合建立制度,每项制度扣2分。

5



4.配合采购人做好各项管理、宣传工作如生活垃圾分类、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文明城市创建、创三甲工作等,拒不配合每次扣5分。

10



加分项

1.在日常运营中优化用餐体验等方案并且有效实施,提供增值服务一项加1最高可加3分

3



2.受到职工、患者等表扬,需有具体事项,每次可加3分。

3



一票否决项

1.提供虚假发票、虚假营业数据、虚假证件证书等各虚假信息。

0



2.因中标人工作人员不规范操作导致引起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等安全生产问题。

0



得分



备注:日常考核管理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如一个服务年度内有三次日常管理考核在80分以下或有一票否决项,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合同格式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餐饮店经营权采购项目合同

甲方: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项目的名称、服务地点、服务期限、服务范围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餐饮店经营权项目(第四次)

二、服务地点: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服务范围

1.店面经营内容:仅限于简餐、糖水甜点、面条、小吃、炖汤等,可现场加工食品,因没有独立的排烟系统,故不能产生油烟,不得使用明火。

2.店面面积:151平方米,空场地。

3.店面电力配备情况:漏电开关40安,功率30个千瓦。

4.乙方对于店面只有使用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或抵押。一旦发现,甲方将无条件解除经营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重新招标,如对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还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乙方不得利用店面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从事药店经营和医疗器械等销售服务。

6.乙方自行负责餐饮店的装修和经营设施。并须确保装修和设施设备符合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之规定。如不达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拒不整改或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罚款并且乙方承担全部由此产生的后果。

7.乙方经营的信息管理系统能与医院员工支付系统对接,员工福利券充值后可以线下线上自由消费。经营的餐饮店能够创立线上商城,即实体店+线上商城模式。

8.乙方取得经营权后,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接受甲方管理。

9.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条件,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地进行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10.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的管理与制度。

11.乙方在改变餐饮店的经营格局、设置使用、规格、经营内容等之前须经甲方审批及经书面确认,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2.餐饮店所售食品价格必须接受甲方的价格管理,不得擅自提价,不得牟取暴利,需明码标价公示在明显位置。

13.员工消费卡合作事宜:

13.1甲方员工在店内消费,可享受9.5折优惠(除乙方打折、促销价的商品除外)

13.2甲方制定的院区员工消费卡可在甲方院区内餐饮店使用。甲方负责在乙方餐饮店内安装院区员工消费卡机,并指导乙方操作使用员工消费卡机。

13.3乙方至少安排2人参与员工消费卡机培训业务,培训操作完成后,双方确认具体开机使用时间为准开始结算。

13.4员工消费卡机安装完成后,甲方向本院员工发放消费卡,甲方员工可凭消费卡到乙方店内消费使用。甲方的员工消费卡可以到乙方店内消费,乙方不得划分消费区域、擅自抬高店内物价或设置其他任何条件限制甲方员工正常使用消费卡,甲方发放的员工消费卡的具体使用规则以甲方制定为准。

五、经营基本要求:乙方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连续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连续2年未受过食品安全相关的行政处罚,提供证明,以上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六、用餐基本需求:

1.营业时间:6:30——21:30。因医院工作性质特殊性,必须保障全年无间断提供餐饮服务(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有特殊提前一周书面告知。

2.患者餐送餐时间:按照要求提前订餐,早餐提前一天预定,午餐、晚餐提前4小时预定。早餐7:30前送达指定地点,午餐11:30前送达指定地点,晚餐17:20前送达指定地点。临时订餐应提前告知订餐人具体送达时间并按要求执行。

3.早餐,采取自选模式,包含粤式包点、北方面食、蔬菜、粉面、粥、粗粮、鸡蛋、炒饭、汤粉面等。每餐不少于5个品种供选择,每月推出新品进行轮换。单价1-16元(具体要求见附件1),小菜免费供应。

4.午餐和晚餐,采取自选餐、商务套餐和特色面档模式,同时可以根据甲方要求准备其他品种餐食。

4.1自选餐每周阶段性轮换,至少推出1款特色菜,价格3-15元,例汤根据个人需求免费提供,免费提供米饭200g,>200g每碗按2元收费。

4.2商务套餐13元/份,荤菜3选2、青菜2选1、例汤根据个人需求免费提供,免费提供米饭200g,>200g每碗按2元收费。

4.3面档提供手擀面、河粉、云吞、饺子等,价格12-16元。每份面/粉不低于200g(不含汤汁),青菜不少于100g(不含汤汁)。若是荤类粉面,荤菜不少于150g(不含汤汁)。

5.乙方提供面点需现做现卖,保持新鲜。

6.乙方到病区送餐禁止拍照,拍视频,如发现外传或有以上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7.线上订餐及送餐服务:

7.1送餐不收配送费。塑料袋不另收打包费,早餐、中餐、晚餐最高打包费为1元(含餐盒、汤盒)。

7.2住院患者订餐支持配餐员手持PDA点餐(移动营养点餐系统)、微信小程序自助点餐、电话订餐等方式。订餐系统及订餐电话保持畅顺,有专人跟进。

8.食品留样要求: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留样柜。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团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储存温度应低于5℃。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25g。应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9.增值服务

9.1乙方为甲方员工提供预制菜、生食打包(手工水饺、云吞等)、熟食外带服务,员工需至少提前一天预定,乙方当天制作。

9.2乙方有其他关爱精神患者、便民利民的服务和举措。

七、原材料要求:

1.供应的原材料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查验有关食品经营单位的证照,特别是确认经营者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必须到具有质量保证的供应商处采购,物资来源要确保无污染,蔬菜类有农药检测记录并符合食品卫生有关规定,所有蔬菜均需浸泡、消毒;肉禽类原料由国营肉联厂或符合行业合格标准的生产厂家提供,必须有防疫检测证明;粮、油、干货和调味料应在保质期内使用,具备合格生产厂家、标签,保证所有供应的物资不过期、优质、无霉变。物资采购须保存票据,“三证”齐全,以备检查,如无票据或票据不真实则视同不合格采购。

2.米、油类要求:产品需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的包装箱完整,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分、厂家电话号码等。

3.散装豆类:具有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发霉等现象出现,严禁使用伪劣、假冒、无证等不合格产品。

4.面粉、干货等: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5.调味品:需有QS标志,正规生产厂家生产,三证齐全,有检验报告合格证。

6.油类: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2%。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5μg/kg~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60μg/kg)、赭曲霉毒素A(5μ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0.1mg/kg~0.2mg/kg)、汞(0.02mg/kg)、无机砷(0.1mg/kg~0.2mg/kg))。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油的加工工艺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7.辅料、佐料类: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等不合格产品。

8.瓜果蔬菜类: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者蔬菜专业流通食材,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必须保证所供应的瓜果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不允许使用非正常、畸形、大量虫害侵蚀、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农药残留指标: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Hg计)

≤0.01

铅(以Pb计)

≤0.2

砷(以As计)

≤0.5

氟(以F计)

≤0.5

硝酸盐(以NaNO3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

9.肉类: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10.肉类干货及腊味: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11.所有原材料采购须保存票据,可溯源、可追查,形成台账。所有原材料浸泡、消毒、清洗需形成台账。

12.乙方在餐饮供应过程中,如果所供餐饮发生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方责任,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3.供应的食品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查验有关食品经营单位的证照,特别是应确认经营者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大米、食用油、鲜肉类等食品,必须到具有质量保证的供应商处采购。

14.食品来源要确保无毒无污染,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15.所有食品的采购都须做到索证无误,“三证”齐全,并把索证记录表和有关证明提供给甲方,可追踪溯源。

16.产品追溯和召回

16.1建立产品追溯制度,确保对产品可进行有效追溯。

16.2应及时向餐饮门店收集汇总所配送产品的缺陷信息,包括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和标准,或者存在或可能存在健康隐患的食品的品种、数量、不符合指标等。

16.3应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当发现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产品含有或可能含有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的因素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启动产品召回程序,及时向相关部门通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16.4召回食品应采用染色、毁形等措施予以销毁,采用照片或视频方式记录销毁过程,并详细记录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加工后再次使用。

八、乙方服务人员要求

1.全职服务人员配备

1.1项目经理(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有3年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熟悉食品安全的管控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中级及以上证书,持有合格健康证。

1.2厨师1人,从事餐饮经营管理工作至少3年以上经验、持有合格健康证、高级厨师或面点师及以上。

1.3服务员1人,持有合格健康证、会普通话和粤语、熟练基本的礼貌用语,具有较强沟通能力。负责店内服务及环境卫生.

1.4送餐员1人,持有合格健康证,熟练基本的礼貌用语,具有较强沟通能力。

1.5以上人员均为乙方聘用,须自行负责其委派的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产生的相关责任(如工伤、劳动纠纷等)等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服务过程导致乙方、甲方或者第三方的人员或财产损伤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引起第三方向甲方追责进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同时,派驻工作人员必须执有效证件上岗。

九、乙方日常管理要求

1.甲方有权委派专门的管理人员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现场管理,在经营过程中如乙方出现违约或者不合规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责令限期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有权在饭菜、餐品、食材等质量、卫生、价格及服务质量等对乙方进行监督,有权对餐饮内外清洁卫生、环境维护对乙方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意见。每天将各种食品、菜式明码标价公布在取餐窗口的明显位置。按甲方时间准时开膳,并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延长服务时间,用餐高峰期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职工、患者排队时间。

3.乙方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迎检工作,积极配合甲方及相关单位日常检查工作,按照要求完成整改,所有工作形成台账。其中生活垃圾分类设立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视情况设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厨余垃圾须由符合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处理,形成处理台账。配合甲方在餐饮内部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4.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所有经营行为和其他行为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同时,乙方不得将餐饮经营权进行转让、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坚持微利经营的思想,甲方有权对乙方出售的伙食价格及质量进行审核监督,并有权对乙方的食品售价进行最高限价。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价格管理,不得擅自提价,不得牟取暴利,调整价格需提前在显眼位置公示

5.经甲方或第三方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用餐人投诉乙方提供食品出现异物或异味,乙方应及时到现场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同时做好溯源工作,及时整改。

6.乙方应该全部负责餐饮店内部运行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工作。餐饮店内部所有固定资产乙方需负责保管、维护。同时,每个月必须对全部水电路进行检查,所有设备检查后都需要签字留底形成台账备查。

7.水电费用:乙方经营餐饮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水电缴费通知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如超过此约定期限则每逾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月水电费用千分之一作为滞纳金。

8.维护费: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餐饮店内现有的一切设备、物品及场地做好认真爱护,如有损坏由乙方进行维修及保养。如需新添置设备、餐具由乙方提供,期满后如双方未续约,可分离的新添置设备归乙方所有,难以分离的或者分离后影响原设备使用或者造成其他较大影响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或给予补偿。同时,餐饮店操作间设备的维护费、内部供电系统、排烟道、排水排污系统的维护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终止后,乙方撤场前将前述设备和系统维护好交至甲方验收,如有损坏或者丢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乙方在食品质量、卫生门前“三包”、服务等方面必须有足够的措施,保证餐饮卫生及餐饮周围包干区无卫生死角,达到符合国家的有关部门和餐饮卫生管理标准。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卫生安全管理条例并负责“四防”工作和除“四害”工作等。

10.乙方在经营期间须认真树立为病人及医院职工服务的意识,确立微利经营的观点。须配合甲方,定期召开病人及医院职工代表会议,听取病人及医院职工对餐饮膳食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11.乙方购置餐饮店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帽等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费用由乙方承担;上班时间穿工作服、工作帽并佩戴健康证。乙方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应由乙方负责。对严重违反甲方规定或态度恶劣的人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至甲方满意并书面通知采购人。

12.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时间、路线、方式运输货物和垃圾(包括但不限于餐厨垃圾),货物需在甲方指定的卸货区装卸。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丢弃。

13.合同终止时,乙方及工作人员按要求及时退场并完好归还甲方提供的场所、设施、设备及餐具等所有物品,经甲方核实确认后办理退场手续。

14.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甲方安装的员工消费卡机,如因乙方不正当使用或人为原因导致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5.餐饮环境卫生要求

15.1乙方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餐饮内部环境全面大扫除,并使用水印相机拍照记录形成台账。

15.2乙方每月至少进行两次四害消杀,使用水印相机拍照记录形成台账,四害消杀须由具有消杀资质的公司进行消杀并提供消杀报告。

16.其他要求

16.1乙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上形式多样的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活动。

16.2乙方应定期评估总结餐饮在组织管理、环境建设、供餐服务、人员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在多方面人群中开展对餐饮满意度调查以及收集对餐饮提升营养健康工作的建议。

16.3乙方应提供套餐或份饭的餐饮在显著位置公布带量食谱及营养标识。自由取餐的在显著位置公布营养标识,鼓励公布带量食谱。

16.4乙方每个月至少对全部派驻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以及垃圾分类培训,记录并形成台账。一年一次消防安全演练,记录并形成台账。同时,乙方应该每个灶台应配置一条灭火毯,不应有私拉乱接临时电源情况,如乙方未按要求执行,甲方有权进行扣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6.5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其他相关培训。以上所有培训、调查均需要进行记录形成台账。

十、安全生产

1.按照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并承担一切经营上的法律责任。遵守医院的有关规定和相关餐饮的规定,并接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局及医院等的管理和监督,积极配合医院的各类评审工作。

2.在经营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餐饮服务,并保证经营场地的清洁、卫生并需承诺为该项目购买不低于100万元/年“公众餐饮责任保险”,以确保在用餐人员的权益。

3.卫生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医院内部的相关规定执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对餐饮或餐饮食品进行检查。

4.餐饮监督检查部门每月不低于一次执行对餐饮的例行检查,无条件接受甲方不定期对餐饮开展日常巡查监督。如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对餐饮或餐饮食品进行检查,乙方须全力配合,不得找任何借口推脱。

5.实行一票否决制。乙方若购入并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使用变质的原材料、发生类似食物中毒等影响较为恶劣的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安全生产: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要求进行安全生产。

7.运送车必须具备合法手续及有效行驶证,并且为食品运送专用车辆,运送车辆要确保清洁卫生,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确保食材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

8.乙方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管理责任人。

9.乙方需要对员工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等事故,应由乙方全部负责,如造成乙方、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乙方应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10.乙方必须严把卫生关,出现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1.如所配送食材造成食物中毒安全事故,经卫生检疫部门鉴定后证实属乙方责任,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民事赔偿,以及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一、设备设施维修

1.乙方不能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不准在餐饮内另设摊档;不得占用餐饮外围墙搞其他经营项目;不得将经营场所转租;不得私自增设大功率的电器和私自改动用电线路。如需调整经营布局或增加新项目事先要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损坏的设施、设备应自付资金及时恢复原状。

2.乙方必须保护餐饮供应场所及甲方配置的设备的完好,延长其使用年限;保证经营期内房屋、设备、设施的完好率和维修及时率应达到95%以上。乙方对损坏部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维修完好并办理移交手续,若有损坏、未修好的、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3.经营过程,如出现设备设施损坏、电路老化或不规范使用、餐饮范围内建筑(包括建筑内部和建筑外部)出现安全隐患等,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更换或维修,及时消除隐患,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拒不整改或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罚款,并且乙方承担全部由此产生的后果。

4.经营过程,如经营场所的流程、设备设施等不符合餐饮操作规范流程或不满足甲方、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的要求,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提交整改方案,并按甲方通过的整改方案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改造。如拒不整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并且乙方承担全部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民事赔偿。

5.甲方定期对资产清点盘查、登记备案,乙方必须配合。

十二、管理费的付款方式

1.管理费结算金额=营业额×管理费率%。如当月管理费达不到8000元,则按8000元向甲方进行支付。合同生效后,前三个月免收管理费。

2.每月结算一次,次月10日前双方核对上个月消费记录及营业额,核对无误后,按管理费结算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的等额发票(具体发票种类及税率按照国家税务局标准执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至甲方。(乙方应如实计算餐饮营业额,不得以任何手段和方法对餐饮营业额进行蒙骗、欺骗、造假等,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偷漏款的10倍扣罚。)

3.乙方应按照约定提供营业额至甲方审核,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按月进行核算,乙方应按照每延期一个月按10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给职工提供福利,售卖当天做的包子、生饺子、云吞等食品。该部分价格设定比市面价格实惠,该营业收入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5.员工卡消费结算:

5.1甲方员工持消费卡到乙方消费,只能在甲方为乙方安装的特定内部员工刷卡机上进行操作,每消费一笔必须有消费明细记录,对应甲方系统,以便查账。若非使用采购人安装的内部员工刷卡机的消费除外。

5.2每月10日前,甲方提供上月在乙方店内使用员工消费卡的消费记录明细表给乙方。

5.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员工卡消费记录明细表,结合后台数据对账查询汇总,双方确认、签名。在双方确认、签名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完税的广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

5.4乙方未按时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符合双方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仍须按时举办活动。如果除提供相应发票外甲方还需乙方配合履行相应请款流程或程序的,乙方同意予以配合。因乙方未及时履行相应请款程序导致甲方延迟付款或无法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5经双方确认后,乙方提供等额合法完税的广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持员工卡消费账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5.6考核扣罚费用,由甲方出具书面扣罚通知单,每月扣除扣罚金额后根据乙方提供正规发票、附件清单等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次月结算上个月员工卡消费的餐费。

十三、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50000.00(大写:伍万元整)。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限:若乙方采用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一次性足额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乙方须持转账单到甲方财务部处,由甲方财务部开出收据给乙方。

4.退还时限:合同期满后无责任事故或违规违约行为发生的,乙方持经甲方确认盖章后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函》(根据实际情况格式自拟)、收据(采用现金方式的提供)申请无息退还,甲方在收到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

5.如果乙方不能按照本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给甲方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乙方还应当给予赔偿。

十四、服务质量考核

1.满意度(由职工、患者填写,服务质量满意度问卷调查表详见附件2)

1.1实行优质服务,优质管理,为甲方提供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甲方服务质量的要求。每季度由甲方组织发放问卷调查表50份(可线上或线下),由甲方职工代表或中层干部(30份)、住院患者(20份)填写,调查乙方的服务质量。线下调查表回收率需达到80%或以上。

1.2调查表对服务质量的评价内容为:供餐速度、出品多样、出品口味、就餐环境、服务态度、人员形象、餐具卫生、出品份量、食品安全。

1.3满意度未达到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内整改,如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日常管理考核扣罚(由餐饮管理员、总务部填写,日常管理考核表详见附件3)

2.1所供餐的菜品如发现头发、包装纸、捆绑塑、钢丝、指甲、苍蝇、蟑螂等异物(≤0.5厘米的小菜虫除外)的情况,每次扣罚100元并退餐费给用餐当事人。

2.2餐饮店内部环境全面大扫除、四害消杀、清洗,每缺少一次扣罚200元;每个灶台未配有灭火毯每缺少一次扣罚200元;乙方有私拉乱接临时电源情况,每次扣罚500元。

2.3餐饮如未按营业时间要求营业,每发现一次扣罚200元。

2.4按要求正常订餐,餐品配送滞后≥30分钟,少送、错送,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

2.5若有投诉,经调查属实,视情节扣罚200元。

2.6(满意度+日常考核)平均分出现低于80分,一个服务年度内有三次(满意度+日常考核)平均分在80分以下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赔偿。(需双方商定处理预案乙方不得私自退场,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2.7若乙方提供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之食品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额之医药费外,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8涉及安全生产工作,不按期限整改或限期整改后不符合招标人要求,扣罚1000元/次。如情节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影响甲方工作正常运行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需双方商定处理预案乙方不得私自退场,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3.如出现其他问题,甲方和乙方签订合同时自行协商扣罚情况。

4.其他

4.1如用餐人投诉乙方提供食品出现异物或异味,乙方应及时到现场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同时做好溯源工作,及时整改。

第二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一)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同意,并商讨具体赔偿事宜后,可以解除合同。一方违约,且已经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解除”或“可以解除”合同条件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乙方(包括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隶属关系的关联企业)在合同解除后三年内不得参与甲方后勤部相关服务项目;情况严重者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以相关行政部门的认定为准);

2.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在3000元以上或者影响恶劣的;

3.有出售本合同中严禁出售的物品现象的(药品、烟、酒等);

4.非因法定或约定事由,乙方无故暂停提供餐饮服务≥3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若被第三方投诉到12345或其他公众平台,经查实为乙方的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处以罚金500元/次。若已被第三人将食品问题在媒体平台发布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处以乙方1000元/次的违约金,承包经营期出现3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若乙方中途违约的,情节严重将终止合作,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需双方商定处理预案乙方不得私自退场,如因此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资质或者持有有效证件不全,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8.经抽查发现食品不符合国家或行业要求,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处以罚金(处罚金额为[5000]元),承包经营期出现3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非因法定或约定事由,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乙方应按照人民币[10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如有上级、市级或省级部门检查餐饮,乙方管理存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要求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要求及时整改,造成甲方名誉损失,处罚金额为5000元。拒不整改或未按规定时间内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作,不承担一切责任。

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分租、转让或租借给他人使用。

12.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约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况。

第三条 合同期满后财产的验收和返还

(一)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无条件地将租赁物归还给甲方。每拖延1天归还,则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整(履约保证金扣完后,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二)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改建、扩建部分,乙方在返还时无须承担恢复原状责任。

(三)由乙方投资的动产、设备、设施(可移动部分)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得留置。但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施和装修,如拆离后将对租赁物造成毁损,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也不给予补偿。

(四)合同解除、终止或者期满之日起7天内,乙方必须全部撤离其配置于甲方租赁物内可移动的财产,逾期视为乙方放弃租赁物内的财产所有权或处置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财产,乙方不得提出异议,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保证其完全合法拥有店面之产权或者出租权,且其产权或者使用权属清晰。

(二)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乙方逾期缴纳水电费和管理费的,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仍然没有交纳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于照会规定的最后时限终止)。甲方除没收保证金外,有权收回场地,逾期未撤离而留置的乙方资产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不得异议。同时,甲方保留通过合法途径追讨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本合同未列明的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为保障甲、乙双方利益,合同各方不得将本合同条款内容泄露给他人,如违反,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第五条 免责条件

租赁物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合同期届满或经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时,乙方在结清一切应付费用予甲方后,可对其出资装置于甲方物业内可移动的财产、设备设施进行处理,甲方应予支持。

(二)乙方必须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和国家的财税政策。

(三)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经过正式培训后方能上岗;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

(四)所有经营的资格和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

(五)依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从乙方履约保证金扣除违约金或者赔偿款后,履约保证金不足伍万元的,乙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六)乙方取得经营权后,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接受甲方管理。乙方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作为违约金,并责令乙方整改。乙方不按时整改到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事生产经营。乙方生产中出现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因食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30天还不能解决的可按下列方式B解决。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A.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他

1.燃料、水、电费:燃料、水、电费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乙方根据实际发生数承担。

2.本合同所有附件、谈判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5.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签、章):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地:广东省珠海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1:早餐、面食重量及最高限价表

品种

重量

上限价格

备注

白粥

≧300g

1.0

固体占比60%以上

小米粥、绿豆粥、红豆粥

≧300g

2.5

固体占比60%以上

杂粮粥、八宝粥/纯小米粥

≧300g

3.0

固体占比60%以上

肉粥

≧300g

4.0

肉的含量不低于20%,固体占比60%以上

炒粉、面、饭

≧250g

5.0

含有肉或者鸡蛋,不低于30%

红薯

≧100g

1.5


蒸玉米

≧100g

1.5


鸡蛋饼、南瓜饼等

≧100g

3.0


馒头

≧100g

1.5


花卷

≧100g

1.5


鲜肉包等

≧80g

2.5

肉含量不低于30%

菜包、豆沙包、香芋包等

≧80g

1.5

馅料含量不低于30%

油条

≧80g

2.0


麻团

≧80g

1.5


面包类

≧80g

3.0


蛋糕类

≧100g

3.0


鸡蛋/茶叶蛋

≧50g

1.5


蔬菜

≧150g

2.0


豆浆

≧200ml

2.0


重庆小面

≥200g

12

含臊子、配料,不够可加面

手擀面

≥200g

12

含肉或荷包蛋、配料,不够可加面

酸辣粉/红薯粉

≥200g

12

含臊子,配料不够可加面

竹升面

≥200g

12

含肉不够可加面

净云吞

≥200g

15


河粉

≥200g

12

不够可加粉

牛腩粉

≥200g

16

不够可加粉

以上为堂食价格。

附件2: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问卷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主院区负一楼餐饮店

满意度测评

问卷编号 日期 得分

此次满意度测评是对主院区满意度进行整体评价,题目为单选,总分≥80分则通过满意度测评、<80分则不通过。请各位客观评价,如实填写,谢谢。

一、 您对主院区餐饮店点餐现场、餐具卫生的综合评价

A:非常满意(10分)B:满意(8分)C:基本满意(6分)D:一般(4分)E:不满意(2分)

二、您对主院区餐饮店饭菜新鲜程度的综合评价

A:非常满意(10分)B:满意(8分)C:基本满意(6分)D:一般(4分)E:不满意(2分)

三、 您对主院区餐饮店菜品更新的综合评价

A:非常满意(10分)B:满意(8分)C:基本满意(6分)D:一般(4分)E:不满意(2分)

四、您对主院区餐饮店荤素搭配的综合评价

A:非常满意(10分)B:满意(8分)C:基本满意(6分)D:一般(4分)E:不满意(2分)

五、您对主院区餐饮店菜品的价格评价

A:非常满意(10分)B:满意(8分)C:基本满意(6分)D:一般(4分)E:不满意(2分)

六、您对主院区餐饮店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精神面貌的综合评价

A:非常满意(10分)B:满意(8分)C:基本满意(6分)D:一般(4分)E:不满意(2分)

七、您在主院区餐饮店就餐过程中是否发现异物

A:从未发现(5分) B:发现一两次(4分) C:经常发现异物(≥3次)(3分)

八、 您对主院区餐饮店工作人员打菜(送饭)速度的综合评价

A:非常满意(5分)B:满意(4分)C:基本满意(3分)D:一般(2分)E:不满意(1分)

九、您对主院区餐饮店工作人员续菜速度的综合评价

A:非常满意(5分)B:满意(4分)C:基本满意(3分)D:一般(2分)E:不满意(1分)

十、您对主院区餐饮店桌面以及地面及时清理情况的综合评价

A:非常满意(5分)B:满意(4分)C:基本满意(3分)D:一般(2分)E:不满意(1分)

十一、您对主院区餐饮店餐具供应是否及时的综合评价

A:非常满意(5分)B:满意(4分)C:基本满意(3分)D:一般(2分)E:不满意(1分)

十二、您对主院区餐饮店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及时做好解释工作)的综合评价

A:非常满意(5分)B:满意(4分)C:基本满意(3分)D:一般(2分)E:不满意(1分)

十三、您对主院区餐饮店菜品的咸淡、油腻程度评价

A:非常满意(5分)B:满意(4分)C:基本满意(3分)D:一般(2分)E:不满意(1分)

十四、请您对主院区餐饮店整体用餐体验进行综合评价

A:非常满意(5分)B:满意(4分)C:基本满意(3分)D:一般(2分)E:不满意(1分)

附件3:日常管理考核表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扣分

备注

服务质量及环境 卫生(25分)

1.餐厅、病区分餐工作人员须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及服务态度,如有投诉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经查实责任在于中标人,每次扣5分。

10



2.用餐时间段保证洁净餐具的供应,如出现供不及时的情况,每次扣1分。

5



3.用餐环境保持洁净,地面、桌面干净,厨余垃圾投放点需及时清理,用餐时间段安排人员跟进现场环境卫生,如不按规定操作每次扣2分。

10



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50分)

1.各项关键记录、台账不得缺失,如巡查记录、餐具消毒记录、食品留样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安全卫生检查记录、冰库温度记录、消毒品配置记录、每日人员健康检查记录、培训记录、厨余垃圾处理记录等,应如实记录,符合常识,不得伪造记录,每发现缺少1项扣1分。

10



2.各项原材料采购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如发现采购不合格产品、过期食品或配料、农药超标产品、腐烂霉变的情况等,需全部退回并每次扣1分。

10



3.食品加工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帽子、手套,着工作服戴围裙,不得留长指甲、不佩戴可能会影响食品加工操作的首饰,严格执行清洗、浸泡、消毒等操作,操作过程按要求记录,每缺少一次记录扣2分,工作人员未按要求执行每人每次扣2分。

10



4.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样不少于125g,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记录留样信息形成台账,每缺少一道菜品留样扣5分。

10



5.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及应急预案,按要求每季度进行全部驻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做好培训记录形成台账,每缺少一次培训或缺少一次记录扣5分,每年组织消防安全演练1次,无组织演练扣5分。

10



运营管理及制度建立(25分)

1.没有公示菜品价格,私自随意变更菜品价格,发现违规操作1次扣5分

5



2.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所有人员证书、证件如食品安全员管理证、健康证需保持在有效期内,如出现过期未及时更换,每1个证件扣2分。

5



3.按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及采购人要求的各项制度,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食品留样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流程》等,如有制度缺失或不配合建立制度,每项制度扣2分。

5



4.配合采购人做好各项管理、宣传工作如生活垃圾分类、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文明城市创建、创三甲工作等,拒不配合每次扣5分。

10



加分项

1.在日常运营中优化用餐体验等方案并且有效实施,提供增值服务一项加1最高可加3分

3



2.受到职工、患者等表扬,需有具体事项,每次可加3分。

3



一票否决项

1.提供虚假发票、虚假营业数据、虚假证件证书等各虚假信息。

0



2.因中标人工作人员不规范操作导致引起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等安全生产问题。

0



得分



备注:日常考核管理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如一个服务年度内有三次日常管理考核在80分以下或有一票否决项,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竞争性谈判流程

一、谈判过程

(1) 资格性、符合性评审详见谈判文件的《资格、符合性评审表》。未能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表》审查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不进入谈判,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2)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3)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以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到顺序为准,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4)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

(5)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1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7)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8)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非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谈判小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 响应文件中谈判报价表(最后报价)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报价表(最后报价)为准;

②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谈判报价表(最后报价)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原则调整的价格对其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9) 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由谈判小组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表》审查,未能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表》审查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

(10) 供应商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后,由谈判小组按照评定成交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最后报价进行评审。

二、评审方法和标准

(1)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高报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后报价最低的(指因算术修正的报价,即评审价)的响应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 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三、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一)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 谈判小组根据最后报价(指因算术修正的报价,即评审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价相同的,排名由谈判小组按随机抽取的方式推荐。

(二) 确定成交供应商

1.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 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

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 终止采购活动:

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附件1:

资格、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一)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三)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四)

最后费率报价没有低于8%,且是固定唯一值的;
备注:本评审项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评审。

(五)

响应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

(六)

响应文件没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条款的;

(七)

响应文件没有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响应的条款。

附件2:

资格条件声明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包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4: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餐饮店经营权采购项目(第四次) 项目编号:ZHCCDCZH2023-026

项目名称

报价方式

报价(%)

服务期

备注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餐饮店经营权采购项目(第四次)

费率报价


叁年


注:1.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展表格细项。

2.区间报价无效。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

附件5:

最终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餐饮店经营权采购项目(第四次) 项目编号:ZHCCDCZH2023-026

项目名称

报价方式

报价(%)

服务期

备注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餐饮店经营权采购项目(第四次)

费率报价


叁年


注:1.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展表格细项。

2.此表不须密封在谈判响应文件中,但可准备空白表格,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谈判小组。

3.区间报价无效。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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