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纯电动餐厨垃圾车购买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83.6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lx24-02-146z(h)
预算金额83.6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佳029-6252041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小琼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XLX24-02-146Z(H)

二、项目名称: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纯电动餐厨垃圾车购买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纯电动餐厨垃圾车购买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绿茵时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 综合评分法 836,000.00元 85.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纯电动餐厨垃圾车购买项目):

货物类(陕西绿茵时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垃圾车 为满足不断增长的垃圾处理需求,提高厨余垃圾清运能力,我单位计划购置1台电动厨余垃圾清运车。 德尊牌 确保所提供的清运车质量合格,性能稳定,符合相关的行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提供完整的车辆配置,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主体、配套设备(充电桩等)、工具、说明书等。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包括维修、保养、零部件更换等,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保证车辆的生产、销售和交付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于采购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责任。积极配合采购方进行车辆的验收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协助。 1.00(台) 836,000.00 83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军张朝生邢荔赵琦李春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础,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计算收取,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金额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布。请将采购代理服务费汇至下列指定账户:开户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土门支行账 号:129904064810902财务部电话:029-88489979-8501注:采购代理服务费计入投标报价中,但不需要单独列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纯电动餐厨垃圾车购买项目 1.254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23号

联系方式:马佳 029-6252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裙楼2层

联系方式:王小琼、任甜、赵嘉彦 029-88489979-8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琼、任甜、赵嘉彦

电话: 029-88489979-8203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相关附件:
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纯电动餐厨垃圾车购买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纯电动餐厨垃圾车购买项目(241213002)-文件集.zip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陕西绿茵时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pdf
分项报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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