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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5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8/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2018年5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332702、82690633

通讯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保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金坛经济开发区腾创科技园13号楼3层

华星动力(江苏)有限公司

总投资8500万元,租用江苏华科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厂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新能源车用连接器30亿件、线速10万套、充电枪、座10万套、整车控制器5万套的生产规模。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不得有工艺废水产生;生活废水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排放。

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3.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电线头、电线皮、废胶圈、废端子、胶纸芯、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

新建3D打印生产线项目

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经八路东、华兴路北侧

常州铭仁三维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3000万元,租用江苏西卡欧保健器材有限公司闲置厂房(3009平方米)从事项目生产,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器材零部件(模型)5000件、家电零部件3000件、军工零部件2000件、小批量模具模型800件的生产能力。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废水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排放。

2.废气:按《报告表》中确定的废气治理工艺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落实调漆、烘干、制模、浇注、喷漆、喷砂工段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不断提升装备水平,强化生产管理,规范生产操作,落实清洁生产,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VOC排放标准参考《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表面涂装-烘干工艺”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3

新建童车、自行车及配件生产项目

常州市金坛区华兴路88号

常州市欣亚自行车有限公司

总投资900万元,租用常州市金坛金鹏童车有限公司闲置厂房4000平米从事生产,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童车、自行车40万辆的生产规模。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不得有工艺废水产生;生活废水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排放。

2.废气:按照《报告表》要求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对生产中喷漆废气、烘干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不断提升装备水平,强化生产管理,规范生产操作,落实清洁生产,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废气中VOC排放标准参考《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焊渣、废钢丸、布袋除尘器收尘外售综合利用;水帘废液(HW09)、废乳化液(HW09)、漆渣(HW12)、废包装桶(HW49)、废活性炭(HW49)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

新建直流变频节能电机生产项目

常州市金坛区河山环路17号

常州松马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3000万元,租用常州市俊鹏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7000平方米从事生产,建成后形成年产直流变频节能电机50万台的生产规模。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雨水排入工业园区雨水管网。冷却循环水定期添加,不得外排;生活污水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产生和排放。按《报告表》要求落实注塑工段产生废气的收集、处理措施,加强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规定。

4.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HW49)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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