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上A1标拖锚船租赁项目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新浩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5
公告正文
询比采购变更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拖锚船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1.租赁内容:名称、规格(或主要参数)、暂定数量等:
合同包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估数量(艘)
暂估租期(月)
使用地点
交货期
备注
TMC3
拖锚船
800千瓦及以上

1
3
浙江交工宁上高速A1标施工区域附近
交货时间以甲方实际进场时间为准
使用时间以甲方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注:项目名称:宁上高速公路霞浦至福安段A1合同段;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 ;联系人:杨新浩 ;联系方式:15657206831。
2、采购内容和范围:宁德至上饶国家高速公路福建省霞浦至福安段A1合同段
3、þ计划工期: 2023年11月10日-2024年1月10日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11月10日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þ交货期: 交货时间以甲方实际进场时间为准。
þ服务期限: 2023年11月10日-2024年1月10日
þ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①、出租的设备必须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性能检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取得项目部认可的检测合格资料。
②、需将检测合格资料和其他证件复印件报项目部相关部门备案。
③、拖锚船所配备的操作工必须是能适应工地工作、操作熟练、技能合格,能满足项目部完成施工需求。
④、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员需证书齐全,配员按需方要求配备。
⑤ 拖锚船需为800千瓦及以上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þ法人 þ非法人组织 þ自然人,þ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þ(1)资质要求: 1 报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普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自然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金不做要求),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租赁,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一家投标单位对同一型号的同一台设备,仅能参加一次投标报价。
þ(2)业绩要求: (1) 须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船舶的规格型号、性能状态均符合项目部要求,且相关证件齐全有效,租赁价格、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若报价人为普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自然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则对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不作要求)的供应商(不允许联合体)。
¨(3)项目负责人要求:
þ(4)信誉要求: 近三年2020 年 7 月 21 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报价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结合自己的设备租赁价格、成本控制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报价,考察费用由报价人自理。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3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3 年12 月 6 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6 日 16 时 00 分。采购人将于 2023 年12 月7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12月15日 10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 年 12 月 16 日 11 时 00 分(以实际时间为准)。
6、其他要求:/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上高速公路霞浦至福安段A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武岐村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5657206831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
电 话:/
3、监督部门:/
地 址:/
电 话:/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上高速公路霞浦至福安段A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日 期: 2023 年12月1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