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王辛庄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加油站、成品储油罐及储油特种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1360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6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法官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嘉辉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拍卖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21日10时至2022年7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10/18,法院账户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王辛庄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加油站、成品储油罐及储油特种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

起拍价:13600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特别提醒:估价对象所在四至为东临王辛庄村,南临王辛庄村,西临王辛庄村,北临王辛庄村。估价对象有证房屋坐落于通州区王辛庄村东188号,有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为2892.01平方米。加油站、成品储油罐及储油特种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具体为16项构筑物、42项机器设备、40项电子设备、8项在建工程及31项生物性资产。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请见电子版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为此前评估结果,仅供参考。本次拍卖起拍价系双方议价结果。

二、竞买人条件: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公司法人方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特别提示: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之规定,拍卖标的物为房产且房产所在地存在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于竞拍前向房产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其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后参与竞拍,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应当按照法院要求,提交其截至成交裁定书出具时仍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因此产生的悔拍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重要提示:本标的物只有公司法人具有购买资格,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无资格参与竞拍。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北京嘉辉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拍卖辅助事务。疫情期间暂不组织看样。咨询电话:1850062733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供暖、交通违章扣分、罚款等欠费,除本公告特别声明外,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条内容,在参与竞拍前向有关部门咨询标的物转让登记所需缴纳税费情况。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因无法获取可能存在的优先购买权人的有效送达地址,本院特此公示:本拍卖标的物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8月5日16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0)京0112执恢798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31511724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1236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苏法官010-8155393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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