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邻水县水务局大洪河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设计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5/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623202400021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邻水县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15700508870
招标代理机构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甘老师0826-321566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31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6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62320240002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洪河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设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人要求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12-31,更正为:2025-01-1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06 09:00:00,更正为:2025-01-14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1-06 09:00:00,更正为:2025-01-14 09:00:00。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2.6.6.履约验收方案七、履约验收时间1、验收条件说明“完成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由省库相关专家出具评审报告,进入省级幸福河湖建设名录,并提供最终成果文本资料八份 ,达到验收条件起 5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100.00%”修改为“完成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由邻水县水务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按专家意见完成修改,出具评审报告,进入市级幸福河湖建设名录并报省级备案,并提供最终成果文本资料八份,达到验收条件起 5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100.00%”。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5、付款进度安排“1、大洪河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根据行业相关规范,由省库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按专家意见完成修改,专家出具评审报告,并进入省级幸福河湖建设名录,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修改为“1、大洪河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根据行业相关规范,由邻水县水务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按专家意见完成修改,专家出具评审报告,通过广安市水务局验收,进入市级幸福河湖建设名录并报省级备案,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监督机构:广安市邻水县财政局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26-3210593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邻水县水务局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胜利四号

联系方式:15700508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云峰三巷

联系方式:0826-3215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老师、方老师

电话:15700508870、0826-3215660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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