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CS-CG-CS-2022108
二、项目名称:(2022年7月-2027年7月)年度宣城经开区桥梁检测和维修加固设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产业园山湖路 567 号
成交金额:39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2022 年 7 月-2027 年 7 月)年度宣城经开区桥梁检测和维修加固设计 |
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既有的 30座市政桥涵以及服务期内移交接收管养的桥涵 |
(1) 检测机构须根据采购需求等资料编制切实可行的检测方案并报招标人同意,现场检测需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2) 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独立开展检测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保证试验检测数据客观、公正、准确。 (3)检测机构应当建立严密、完善、运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4) 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定期检定与校准。(5) 检测机构应当重视科技进步,及时更新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制度,保证档案齐备,原始记录和试验检测报告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规范。 (7) 检测机构在同一项目包件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检测委托。 (8) 维修加固施工图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规,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 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 (9) 提供设计交底等服务。 10)施工现场跟踪答疑、参加关键部位验收工作。(11)招标人认为需要对施工图进行修改、调整时,中标人必须积极无偿配合,按时完成 施工图设计工作,并严格按照招标人投资控制的上限要求进行工程设计。 |
本次招标服务年限为5 年, 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 4 年,合同一年一签,按照此次成交价格续签。 (因采购项目实施条件变化或其他原因,采购人研究决定确需取消项目实施的,可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供应商,无条件终止合同,取消剩余工作计划。 ) |
响应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何成德、周雪琴、何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308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宝城路与鸿越大道交叉口、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联系电话:0563-2626922、0563-301310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宣城市宝城路与鸿越大道交叉口
邮箱:603524454@qq.com
联系方式:0563-2626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邮箱:773568201@qq.com
联系方式:0563-3013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主任、刘工
电 话:0563-2626922、0563-30131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磋商文件.doc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