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青海宜化2023年度环保自行监测服务项目比选文件(综合评估法)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3/0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青海宜化2023年度环保自行监测服务项目比选文件(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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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qhyh-zh-wzl-20230117-01比选文件青海宜化2023年度环保自行监测服务项目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二章比选须知5第一章比选公告3目录日期:2023年1月17日需求方: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六、评审10五、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和递交8四、比选报价要求8三、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编制7二、比选文件6一、总则6
二、评审标准14一、比选步骤13第四章比选程序、最终报价及评分标准13第三章项目要求12八、授予合同11七、确定成交11
2、比选文件发放时间:2023年1月17日10时00分招采平台http://zb.hbyihua.cn/invitelist.aspx下载。1、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青海宜化公司就“2023年度环保自行监测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第一章比选公告第五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18
招标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汪祖灵152970583137、项目咨询联系方式6、比选地点: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不需到现场进行比选的,请按照需求方要求保持通讯畅通,否则视为无效响应。5、比选时间:2023年1月30日10时00分4、比选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到青海省大通县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220室或按时间要求发送到需求方指定邮箱qhyhzb@163.com。逾期送达或发送比选响应文件的,需求方不予受理。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比选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3、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30日10时00分。
2023年1月17日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投诉电话及邮箱:0717-886830815171780568yhzbwg@163.com(不是提交响应文件的邮箱,若因此未及时正确响应,一切后果自行承担)8、投诉电话及邮箱本项目咨询电话(座机):09717531707
2、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比选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比选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需求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不满足此表要求的响应无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比选须知
2.6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2.5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需求方将不予认可成交供应商自认为没有列入的其他费用,并认为此项目涉及的相关费用均已包括在总报价中。2.4“报价表”不允许涂抹、修改,表中相应内容报价必须计算正确。《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的其他相关内容若不一致以《报价表》为准。2.3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报价计量单位均以人民币计。2.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需求方就有关比选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2.1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具体按第五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4.2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需求方提交比选异议。4.1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需求方。3、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响应文件(U盘)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需求方不予受理。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2.8比选响应文件内容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无效。2.7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响应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评审中,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6.2保证金应以需求方认可的方式缴纳至要求的账号内,其中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应通过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6.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收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比选保证金应在比选有效期内有效。6、比选保证金5.2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查收需求方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1不足3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文件、修改通知、澄清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5、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需求方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发布本比选文件的网站上予以公布。
(5)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存在串通响应或视为串通响应情况的;(3)除不可抗力或比选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需求方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6.3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在比选响应文件中附比选保证金缴纳凭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0.2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除本比选文件认可的分包情形外,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需求方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需求方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10.1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重新开展的比选活动,性质恶劣的在6个月内不得参与本公司任何招采活动或纳入公司黑名单。10、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信息后,30天内与需求方签订合同。9、评审小组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对供应商进行排序,推选排名第一的为拟成交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经管理性评审并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发布成交公告。8、对于按照需求方要求通过邮件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及二次报价必须设置有效电子密码,对于未设置有效电子密码而产生信息被泄漏异议的,响应供应商必须书面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否则需求方有权不予受理和不承担任何责任。7、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或参加比选评审会的供应商,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实际参加比选代表与法人授权书中代表不一致的,比选评审小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比选资格。
二、商务及报价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资格要求(以下内容需符合集团制度要求)第三章项目要求
2、技术服务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1、项目概况与范围: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环保自行监测技术服务项目(监测点位、因子及频次详见附表)。一、项目概况与范围2023年度环保自行监测技术服务比选技术要求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技术要求
(5)年度监测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监测并提供纸质版监测报告及电子版的扫描件(纸质版可在次月5日前提供);(3)半年度监测报告必须分别在3月底和8月底前提供纸质版监测报告及电子版的扫描件(纸质版可在次月5日前提供);(2)在线设备比对监测报告必须在每个季度的第二个月月底前完成监测并提供纸质版监测报告及电子版的扫描件;(2)月度监测及季度监测必须在监测当月底前提供纸质版监测报告及电子版的扫描件(纸质版可在次月5日前提供);(1)周监测必须在本周内完成监测并提供监测数据(电子版),纸质版报告可按月出具与月度监测报告一起提供;3、技术服务的方式:按监测频次要求定期进行现场采样、监测,并及时完成实验室数据分析及报告汇总工作,出具纸质版监测报告和电子版扫描件。
(4)监测方法及方法来源,说明本次监测项目、监测方法、方法来源、所用仪器和检出限;(3)监测内容,包括监测类别、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等;(2)委托方地有关基本信息,包括监测性质、监测样品地来源、监测(采样)时间、样品分析时间等;(1)本次监测地任务来源;4、监测报告出具要求:自行检测报告必须包括以下内容:(6)在下一年度1月5日前完成自行监测开展情况年度报告。
(10)监测结果,包括各监测点位及对应监测日期、监测项目及监测结果、排气参数、各监测结果及参数平均值、排放标准及限值和结论;(9)评价标准及限值;(8)监测点位示意图及说明;(7)质量保证措施;(6)分包详情;(5)质量控制措施;
3、必须按照《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HJ8.2-2020)和相关规定保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监测报告、原始记录、报告审核记录、监测任务合同以及必备的影像记录等档案资料,保证监测数据、结果及报告可追溯;2、必须建立与所开展的环境监测业务相适应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制定、点位布设、样品采集、现场测试、样品运输与保存、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审核与传输、记录、报告编制和档案管理等过程;1、必须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责任追溯制度。必须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二、其他要求5、技术服务地点:西宁市大通县黎明路111号。备注:颗粒物监测结果低于20mg/m³的需以附件形式提供具体的检测数值。
合同模板四、2023年环保自行监测点位、因子及频次统计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要含税且包括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有不能监测的污染因子,由投标人负责委托有资质有条件的监测单位监测,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委托第三方单位监测部分污染因子时,需征得青海宜化公司同意,并将委托监测合同和第三方的资质复印件报青海宜化公司存档。三、其他事项4、必须对其在环境监测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不得违法违规发布或者对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