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殷夫公园垃圾分类环保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yxcg-23012
预算金额118.77万元
招标公司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林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玲莉0574-89502961
中标公司宁波森众标识系统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宁波市助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ZJYXCG-23012
二、项目名称:殷夫公园垃圾分类环保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牛振环,贺林江,郎海旭,吴江涛,林鹏(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由代理机构按下表中差额累进制的货物招标标准,根据中标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100以下 1.5%
100-500 1.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066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塔山路10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507282
质疑联系人:林鹏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07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丹河东路77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玲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502961
质疑联系人:刘贝贝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0296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 真:/
联系人 :林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二、项目名称:殷夫公园垃圾分类环保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1187782(元) | 宁波森众标识系统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大徐镇东昭路213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殷夫公园垃圾分类环保改造项目 | 殷夫公园垃圾分类环保改造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1187782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牛振环,贺林江,郎海旭,吴江涛,林鹏(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宁波森众标识系统有限公司 | 51.0 | 43.3 | 41.2 | 44.0 | 45.3 | 44.96 | 28.09 | 73.05 |
1 | 宁波市助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49.7 | 39.4 | 41.7 | 51.5 | 52.7 | 47.0 | 24.32 | 71.32 |
1 | 宁波优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35.9 | 26.8 | 31.7 | 27.0 | 26.5 | 29.58 | 40.0 | 69.58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由代理机构按下表中差额累进制的货物招标标准,根据中标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100以下 1.5%
100-500 1.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066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塔山路10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507282
质疑联系人:林鹏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07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丹河东路77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玲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502961
质疑联系人:刘贝贝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0296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 真:/
联系人 :林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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