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10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湖州恒塑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汽车零部件的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乾元镇苕溪东街888号 | 湖州恒塑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汽车零部件行业与汽车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和汽车技术的进步,市场对汽车配件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在此背景下,湖州恒塑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拟购买浙江德乾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德乾智造产业基地约1400平方米厂房。计划购置全自动超声波切割机,吹塑成型机,内壁检测仪等设备,以形成年产200万件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主要生产定制规格重量约为150g的刹车油壶及壶盖、规格重量约为350g的制动液油壶及壶盖等)。该项目已由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了赋码备案,备案文号为:2308-330521-07-02-694885。 | / | 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营运期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德清创环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 ①投料粉尘:本项目原料均为大颗粒状(约为3-5mm),投料过程粉尘微量,粉尘可忽略不计。 ②吹塑、注塑废气:注塑、吹塑车间密闭,车间废气经各设备布置的吸风管道收集汇总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40m排气筒排放 ③切割废气:本项目小部分工件需采用超声波切割机进行切割或修边。由于加工量很小,排放形式为间歇排放,在采取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后,预计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标。 3)固废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仓库,集中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一般工业固废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不适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 4)噪声 ①设备摆放 设备合理布局,尽可能将各类设备布置在厂房中央,增加与厂房墙壁的距离,增加噪声在厂房内的衰减,减少对外影响。 ②技术防治 技术防治主要从声源和传播途径两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从声源上降低噪声的措施有:在设备采购时优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消声、隔震和减振措施;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改进操作工艺,尽可能降低设备操作噪声。 从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的措施有:尽可能将设备布置在车间内运行;对车间墙壁进行降噪设计;车间安装隔声门窗。 ③设备维护保养 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地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现象。 ④管理措施 日常尽量关闭门窗生产;加强宣传,做到文明生产,禁止工作人员喧哗;为减轻运输车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建议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工况,运输车辆经过周围噪声敏感区时,应该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夜间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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