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滨州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5年01月(至)01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13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滨州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5年01月(至)0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滨州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5年 01(至)01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滨州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特种设备检验无损检测项目 一、服务内容 在约定服务期限内承担滨州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特种设备检验中外委的无损检测项目(超声波检测、射线检测(含射线数字成像)、磁粉检测、渗透检测)实施,提供检测结果和工作见证,并及时出具对应项目的无损检测报告。 二、质量监督 1.乙方受委托的检测工作应当严格按照NB/T47013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检测方法、检测比例、检测位置及范围应严格按照《检验检测委托反馈单》及示意图或现场指定位置实施检测。 2.甲方检验项目负责人通过审查资料、客户反馈、现场观察作业、抽查复验、底片复评等方式对乙方履行外委(补充)合同、外委工作量、外委工作进度、外委工作质量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3.甲方检验项目负责人负责对乙方现场人员资格进行确认,负责对乙方现场使用检测设备及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检定校准有效期进行确认,负责对乙方的检测工艺、检测记录和报告进行审查和确认。 4.甲方检验项目负责人对外委项目进行抽查复验和底片复评。 5.当甲方发现乙方作业中存在质量问题时,将按照签订协议的违约责任进行处理,并给乙方下发《无损检测外委违约通知书》。 三、结果反馈与验收时效 1.结果反馈。 乙方应按《无损检测委托反馈单》下发顺序将所有检测结果制成表格形式及时反馈甲方;(2)乙方在发现检测结果存在影响返修或扩探的缺陷应于当日告知甲方检验项目责任人。 2.验收时效 按协议内容要求的时限内,乙方应将无损检测报告及射线底片提供给甲方,对于受检单位工期缩短提前等特殊情况,由双方沟通协商,但不得长于上述时限。 135 2025年01月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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