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民丰县纪委监委驻若克雅乡草原村工作队采购LED显示屏(含视频处理器、电脑))
项目编号:6202410090427592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会坤 17599039766
报价起止时间:2024-10-14 10:00 - 2024-10-14 10:46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民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电脑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LED显示屏; 型号:电脑;
次要参数要求:1台
3500.00
无品牌
视频处理器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LED显示屏; 型号:视频处理器;
次要参数要求:1台
6500.00
无品牌
买家留言:-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10:00至20: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地区 民丰县 尼雅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纪检委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1.签订合同后1日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如做不到请勿报价,否则按违约处理。2、为了避免低价低质恶性竞争,请实事求是的报价,如有违反市场价格规律超低价恶意谋取中标后,又不能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合格产品者,一律按无效标处理。3、任何以没有看清楚竟价文件或将不符合询价要求的产品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视为恶意报价,并上报监管部门严肃处理。 4、付款方式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 如无法满足此项要求,请勿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按业主方要求执行。供货明细详见清单,5、本项目为方便货物安装和售后仅限和田地区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