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宜居潘火”便民服务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昌兴街工程(沧海路-世纪大道)已批准建设,资金来 自由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 设 地 点:位于潘火街道。
2.2建 设 规 模:昌兴街(沧海路-世纪大道),总长约 550 米,标准段宽20米,内含2座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及配套绿化、路灯、交通设施等其它市政设施提升等。
2.3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200万元。
2.4设 计 概 算:建安工程限额设计暂定为220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设计概算为准。
2.5招标控制价:勘察设计费上限共计70万元。
2.6服 务 期 限:总设计周期 40 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10日历天;勘察满足设计进度要求;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2.7招 标 范 围:“宜居潘火”便民服务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昌兴街工程(沧海路-世纪大道)的勘察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勘察、初步(含扩初及概算)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审图工作及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的配合工作。
2.8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2.9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技术文件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设计任务且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市政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3.4 拟派勘察总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负责派遣)。
(三)其他: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为 CA 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 CA 锁,然后登陆乡镇交易平台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逾期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6.2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各投标人需在开标现场宣布的解密时间内自行解密完成,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20日13时30分。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互联网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的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胡科
电话:1805745779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湖下路217号宁波保险科技产业园2号楼13楼
联 系 人:肖艳、虞佳盛
电 话:0574-88313790
传 真:0574-88313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