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20220311133931071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伊犁钢铁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3/24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XJ202203111339310710 采购方式 公开询单
采购员
联系电话
报名截至时间 2022-03-22 11: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2-03-24 11: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C2152595
物料名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采购数量:20
计量单位:
物料代码:C2469635
物料名称:便携式空气呼吸器
采购数量:11
计量单位:
物料代码:C2152595
物料名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采购数量:2
计量单位:
物料代码:C6047925
物料名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背架
采购数量:23
计量单位:
物料代码:C6047925
物料名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背架
采购数量:6
计量单位:
物料代码:C2407785
物料名称:空气呼吸器备瓶
采购数量:13
计量单位:
物料代码:C2469644
物料名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采购数量:44
计量单位:
物料代码:C2152595
物料名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采购数量:15
计量单位:
物料代码:C2469635
物料名称:便携式空气呼吸器
采购数量:36
计量单位:
物料代码:C2380576
物料名称:碳纤维空气瓶
采购数量:34
计量单位:
物料代码:C2380576
物料名称:碳纤维空气瓶
采购数量:11
计量单位:
物料代码:C2469644
物料名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采购数量:4
计量单位:
物料代码:C2469635
物料名称:便携式空气呼吸器
采购数量:2
计量单位:
物料代码:C2380576
物料名称:碳纤维空气瓶
采购数量:10
计量单位: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结算和付款:1.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商业承兑汇票,电汇(贴息),通宝
3.运费支付方式:到站费用由供方负担。
4.付款期限天数:货到验收合格后,供方开据全额增值税发票,自需方财务挂账100天,按伊钢财务制度执行。
交付、运输和接收:1.交付地点:伊钢大库。
2.价格术语:JS1,一票结算。
3.数量:伊钢检斤检质。
4.装运条款:包装符合运输要求,费用卖方负担。
5.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
异议处理条款:1数量异议,买方须在收货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信息以书面形式通报卖方。
2.质量异议(包括使用卖方货物造成影响买方产品质量或设备功能的),买方自发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报卖方,同时保存所发现异议的实物,待卖方前往判定。
3.卖方接到买方异议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须以书面形式对买方作出答复。
4.异议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买方视实际情况采取降低结算价格(或者另外赔偿)、退回全部或部分货物并予以补交等办法处理,异议处理费用由卖方承担。
5不合格货物退货逾期取回的,买方有权移置其他仓库或场地存放,其移置及仓储等费用、风险均由卖方承担:逾期一个月以上不取回的货物,买方不另行通知,并有权予以处置。
其它条款:1.其它:卖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数量交货:①买方如果解除未交货部分合同,卖方则支付未交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②买方若同意延期交货,卖方则应支付按违约部分货款每周5%计算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违约部分货款的5%)。如由此造成买方重大损失,违约金不足弥补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①技术质量要求:满足需方提供的图纸要求。②数量验收:收货单位根据卖方提供的交货清单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数量验收以买方计量结果为准。③质量验收:买方在收到货物10天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质量验收以买方检验结果为准。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以质量保证期作为验收期限:双方对质保期无约定的在买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货物首次上机使用起一年内买方可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但最长不得超过货物交付起2年。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卖方执1份,买方执3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3.投标文件,合同附件、技术协议 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技术条款:1、必须到甲方现场校验。
2、气瓶校验:气瓶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校验,并出具合格检验报告。
3、背架校验:含面罩、背板压力表检验,背板气管严密性试验,面罩严密性试验,并出具合格检验报告。
4、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校验:包含气瓶、背板组合后进行严密性试验,并出具合格检验报告。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200.0000万元
六、报名要求:1.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能力提供合格的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供货人,从招标机构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标 2. 投标人在购标前应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5. 投标货物实行许可证制度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许可证。 6.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应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7.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8. 投标人与宝武集团公司提供服务的所有招标人或招标人的母子公司、关联公司不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等情形,未被所有招标人列入限制或禁止交易对象名单。 9. 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中的;或法院对投标人作出行贿犯罪判决日已距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及以上的;或,投标人未在澄清中拒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回执的。 10. 宝武集团钢铁企业或其它国有大型钢铁企业同类货物供货业绩(要求提供有效合同)。 11. 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商或生产厂家授权经销的贸易商。 12. 需签订技术协议的请先技术交流并签订技术协议,与使用单位签订技术协议后报名才能审核通过,贸易商需签订三方协议。13.供应商报名时,需上传完整有效的公司资质及相关资料,与宝武集团或八钢公司同类型的业务往来合同,或其他大中型钢铁企业的业务往来合同,特殊情况除外,否则报名不予通过
七、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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