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智谷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长沙智谷光年项目A56/A61地块全周期测量服务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1、建筑物定位放线:43460.2元;
2、建筑物正负零验线:68355元;
3、房产预测:41250元;房产实测:135750元;
4、权籍调查:11760.58元;
5、规划条件核实、人防测量、土地核验测量:239344.38元。
测量人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进场测量,并于【10】日内完成项目测绘内容,项目测绘内容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测量成果。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程变化,自然条件影响及非测量人原因造成停工等)影响测量并经甲方书面许可时,测量人提交测量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2、《数字测绘产品质量要求》GB/T17941-2008;
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06;
4、《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GB/T 20257.1-2017;
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6、《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 CJJ T8-201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2009;
9、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湖南省建筑工程竣工综合测量和建筑面积计
算技术规程》DBJ43/T346-2019;
10、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定(2021年修订版);
11、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1、派工程技术人员按任务委托书和设计技术要求进行现场踏勘,确定测量
手段、测量工作量;
2、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测量,根据委托任务书提出的技
术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测量成果,并对测量成果的合法性、准确性负
责;
3、保证测量成果数据准确无误,满足委托人的要求;
4、应积极配合委托人协调处理各种关系;
(一)委托人责任及义务
1、测量前,根据测量人提出的测量工作计划,按时提供各种相关资料;
2、维护测量人提交的测量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转让;
3、由于委托人要求停工的原因造成测量人停工,工期顺延;
4、委托人指定 1 名工作人员与测量人衔接及办理资料交接。
(二)测量人责任义务
2、在测量前,测量方案经委托人审查同意、布点经双方现场确认且具备施
工条件后方可实施;
3、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测量,根据委托任务书提出的技
4、保证测量成果数据准确无误,满足委托人的要求;
5、应积极配合委托人协调处理各种关系;
6、测量人应当指派专业的测量人员进行作业,且应当负责为测量人存在劳 动或劳务关系的作业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意外保险,提供作业所需之设备、工具,并给作业人员配备安全保护设施、设备、护具。测量人员工在作业过程发生工伤 或对第三人侵权导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由测量人承担后果,与委托人无关,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向乙方追偿。发生安全事故的,测量人应当及
时处理,避免给委托人及测量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7、测量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由测量人自行承担;
8、测量人应按秘密等级妥善保管好收到的资料,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测
量人不得向第三者披露本项目相关资料;
9、测量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内容及工作任务全部或部分项目转包、分包也
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10、测量人自行保管进入施工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设施设备损坏、遗失、
被盗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测量人自行承担。
1、测量人未达到现场测量条件即开始实施的,由此所导致的所有责任由测
量人承担。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2、由于政策或委托人原因造成测量工作终止,按测量人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并付费;由于测量人原因造成合同解除或测量工作终止的,测量人应按合同金额的一倍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支付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
追偿;
3、由于测量人原因造成勘测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要求时,测量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进行复测或补测(该期间视为测量人逾期提交测绘成果,不计入工期顺延的情形),测量人拒绝复测、补测,或者复测、补测后仍不合格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测量人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倍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且委托人有权不予支付测量费用,违约金不足以支付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
4、如测量人提供虚假测量成果资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测量人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倍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且委托人有权不予支付测量费用,违
约金不足以支付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追偿;
5、如测量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测量成果,每逾期一天,测量人应按5000元/天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 合同并要求测量人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倍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且委托人有权不予
支付测量费用,违约金不足以支付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追偿;
6、测量人应保证测量成果真实、合法、有效,因测量成果错误等,给委托
人造成损失的,测量人应当赔偿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7、测量人将本合同项下内容及工作任务全部或部分项目转包、分包也给其他公司或个人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测量人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倍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且委托人有权不予支付测量费用,违约金不足以支付委托人损
失的,委托人有权追偿;
8、委托人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
费等费用由测量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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