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连云港赣榆罗阳粮油管理所新建4.2万吨浅圆仓工程施工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连云港赣榆罗阳粮油管理所新建4.2万吨浅圆仓工程施工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赣榆罗阳粮油管理所新建4.2万吨浅圆仓工程施工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备案机关(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赣行审备〔2023〕4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榆兴源粮食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财政,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赣榆罗阳粮油管理所新建4.2万吨浅圆仓工程施工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罗阳。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5774.6㎡。建设6栋浅圆仓,建筑面积2190.6㎡,总仓容4.2万吨;一栋一站式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501.5;一栋清理塔,建筑面积797.4㎡;一栋控制室(含空压机房),建筑面积82.1㎡;一栋 单层门式钢架结构卸粮棚,建筑面积182.2㎡;一栋设备用房(含配电房、发电机房、制氮机房),建筑面积222.6㎡;一栋2层框架结构烘干房,建筑面积525.4㎡;2栋钢板仓;仓容300吨;及消防泵房、水池,建筑面积272.8㎡。年实现保管营收300万元。
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2.3招标范围:连云港赣榆罗阳粮油管理所新建4.2万吨浅圆仓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含人员驻场、现场检查、踏勘、参加与项目相关会议、活动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图纸会审、合同谈判、工程计量、变更、签证、索赔;编制竣工结算报告,并出具各阶段审计结果报告,出具周报、月报、半年报、年报等工作。
当上级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时应做好配合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包括招标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
2.4本项目的总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工程建安费暂按7000万元计取,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收费不得高于《关于印发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制度(试行)的通知》(苏海投资〔2023〕56号文标准的4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2.5服务周期:从项目开始启动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应出具该项目审计完整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发包人验收合格为止。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建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的,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涵盖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退休人员不得作为本项目的负责人
3.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过工业建筑(厂房等)工程造价审计项目(跟踪审计或竣工结算审核),且单项合同项目投资金额4500万元(含)以上的审计业绩。
注:(1)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时间以造价咨询合同时间为准;工程内容及投资额以咨询合同为准。
(2)若上述提供资料体现不出工程内容、投资额需要明示内容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的书面证明
(3)工业建筑工程是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包括生产(加工)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变电所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等。
3.6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在连云港市行政区域内须有固定办公场所。
注:提供办公现场照片、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证明资料.
3.7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⑥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本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苏海集团集采平台网上报名。
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苏海集团集采平台(https://suhai.etrading.cn),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18-85639068。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网站(https://suhai.etrading.cn)线上报名,以便后期系统公示需要,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报名的,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报名不成功、投标无效等。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上午10:00:00(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榆兴源粮食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
A幢三单元15层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189014036 电话:0518-8563906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