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东湖核心区污水传输系统工程运营期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6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t-14200007-240262
预算金额36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君妍1587171509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7
公告正文
大东湖核心区污水传输系统工程运营期保险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T-14200007-24026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东湖核心区污水传输系统工程运营期保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60 万元,招标人为中建三局湖北大东湖深隧工程建设运营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东湖核心区污水传输系统工程运营期保险,包括财产一切险保险、机器损坏保 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及为无人机投保机身损 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东湖核心区污水传输系统工程运营期保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大东湖核心区污水传输系统工程运营期保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 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 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包括省级分公司或副省级城市市级分公司)。 2、投标人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资格,即保险经营许可范围必须涵盖保险项目范围内的全部 内容。 3、符合资格条件的同一保险公司总公司、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每家保险公司只能 有一个分支机构参加投标。若投标人为省级分公司或副省级城市市级分公司的,还须获得其 总公司的唯一投标授权。 4、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至今,以合同或保单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保险业绩。5、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2021 年以来没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不串通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格式 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参加本次投标(由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3-2 号开评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08 号兴业银行大厦三层)。现场递交或邮寄纸质文件均可,详见招标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3-2 号开评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08 号兴业银行大厦三层)。 七、其他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武汉市。 1.2 项目概况:大东湖核心区污水传输系统工程运营期保险,包括财产一切险保险、机器损 坏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及为无人机投保机 身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1.3 招标范围:大东湖核心区污水传输系统工程运营期保险,包括财产一切险保险、机器损 坏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及为无人机投保机 身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1.4 保险服务期:3 年。 1.5 项目投资额:360 万元。 1.6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包括省级分公司或副省级城市市级分公司)。 2.2 投标人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资格,即保险经营许可范围必须涵盖保险项目范围内的全部 内容。 2.3 符合资格条件的同一保险公司总公司、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每家保险公司只能 有一个分支机构参加投标。若投标人为省级分公司或副省级城市市级分公司的,还须获得其 总公司的唯一投标授权。 2.4 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至今,以合同或保单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保险业绩。2.5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2021 年以来没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6 投标人不串通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格式 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 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 绝参加本次投标(由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 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至 17:00 时(北 京时间,下同),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五层标书发售窗口(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 路 108 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领取招标文件。 3.2 网络获取:登陆“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www.hbbidding.com.cn),进入“电子服务系统”,按照“操作指引”完成文件获取(网络报名和发票问题请咨询 027-87273107)。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7 日 9:30 时整,地 点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3-2 号开评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08 号兴业银行 大厦三层)。 方式一:现场送达 (一)送达地点: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3-2 号开标评标室(二)截止时间:2024 年 2 月 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方式二:邮寄送达 (一)收件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 108 号兴业银行大厦三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李君 妍收(15871715092) (二)截止时间:2024 年 2 月 7 日 9 时 30 分(以系统签收时间为准) 说明:如采用第二种递交方式,须注明“李君妍本人签收”,递交时间以系统签收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快递时间,避免投标文件迟交。 5.2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建三局湖北大东湖深隧工程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白云路 1 号 联系人:何宇航 电 话:1538710034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08 号兴业银行大厦三层 联系人:李君妍 电 话:15871715092 项目监督部门:中建三局湖北大东湖深隧工程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白云路 1 号 联系人:吴双 电 话:15607676596 招标受理项目异议的部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联系人:刘刚 电话:027-8781624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建三局湖北大东湖深隧工程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建三局湖北大东湖深隧工程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白云路 1 号 联 系 人:何宇航 电 话:1538710034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08 号兴业银行大厦三层 联 系 人: 李君妍 电 话: 027-8727365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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