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务训练中心等四栋楼宇室内保洁及汽车队驾驶员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5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zb-gjz2024-0147-03
预算金额257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024-8698292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佳
标书截止时间2024/08/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1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务训练中心等四栋楼宇室内保洁及汽车队驾驶员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0房间,建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我公司见报名邮件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GJZ2024-0147-03
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务训练中心等四栋楼宇室内保洁及汽车队驾驶员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的区域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二、人员设置
本项目拟使用服务人员47人,其中警务训练中心8人,看台及射击中心3人,砥学楼3人,实验鉴定中心30人,司机及车辆运营3人。在以上人数中设置兼职项目经理1人,负责全面工作。
三、具体要求
1、警务训练中心:共10层(地上8层地下2层(含停车场),建筑面积约2.2万平米),工作内容包括楼道、楼梯、走廊、会议室、教室、训练场馆、卫生间、开水房、院士工作室、教师休息室、门厅、电梯、设备间、管道井等所有公共人员使用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洁维护以及力所能及高度的窗户玻璃保洁,垃圾清理运到楼外指定位置,地下停车位的卫生清扫。不含教师办公室。
2、实验鉴定中心:共18层(地上17地下1,建筑面积约5.9万平米),工作内容包括楼道、楼梯、走廊、会议室、公共实验室、教室、教师休息室、训练场地、卫生间、开水房、门厅、电梯、设备间、管道井等所有公共人员使用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洁维护以及力所能及高度的窗户玻璃保洁,垃圾清理运到楼外指定位置。不含教师办公室、各二级学院实验室。
3、看台和射击中心:共3层(地上2地下1,建筑面积约1.2万平米),工作内容包括楼道、楼梯、走廊、会议室、教室、卫生间、开水房、门厅、设备间、管道井等所有公共人员使用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洁维护以及力所能及高度的窗户玻璃保洁,垃圾清理运到楼外指定位置。不含教师办公室和靶场内部。
4、砥学楼:工作内容包括楼道、楼梯、走廊、公共卫生间、开水房、门厅等所有公共使用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洁维护,垃圾清理运到楼外指定位置。不含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和学生宿舍。
5、司机及运营管理:保证司机24小时待命,白班、夜班有人值班,按照学校的派车任务,服从派车调度指挥。
6、如遇重大节日或领导视察重要活动节点等特殊情况,需听从学院统一安排部署、突击劳动,不另计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警务训练中心、看台及射击中心、砥学楼服务期限:2024年9月1日-2026年4月30日,共计20个月;实验鉴定中心服务期限: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预计12个月;司机及车辆运行管理服务期限: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共计12个月,根据学校改扩建工程进度实际情况进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至 2024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0房间,建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我公司见报名邮件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方式:投标人在上述期间内,将下列报名信息发送至lngcdd@163.com: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开具发票信息,并附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截图(收款单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账号:06135601040003330;汇款摘要:GJZ2024-0147),无需提交其他材料。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4-86982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徐佳、刘畅024-23383567-801、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佳、刘畅
电 话:  024-23383567-801、80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