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2-330203-04-01-926358
预算金额1786.6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公平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工1368583705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横街镇芝溪家园(芝溪岙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6-29 15:59:08      横街镇芝溪家园(芝溪岙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3NBHSWGC06094
1.招标条件
横街镇芝溪家园(芝溪岙村)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统一编码:2302-330203-04-01-92635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芝溪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芝溪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市公平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投资估算1786.68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584万元,建设规模:门头两侧山墙修复、居民楼外立面粉刷约49320平方米、围墙修复、道路翻新约28510平米、绿化整治及补种约5735平米、停车位规整(共计193个划线停车位)、建筑檐口脱落改造约6467米、一层防盗窗改造约354组,空调机位整改约708组,小区内部6处景观休闲场所提升改造、小区景观节点亮化提升等,建设地点:海曙区横街镇芝溪岙村。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翻新、绿化整治、停车位规整、建筑檐口脱落改造、多层建筑外立面改造、芝溪村居民住宅外立面粉刷、防盗窗改造、雨棚改造、庭院改造等施工及保修期内的服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14927143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本网站“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系统”,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haishu.gov.cn/gcjs/)完成企业注册及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数字证书(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投标操作手册》详见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服务指南。
5.2系统平台使用费100元/项目。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16时00分)。
5.4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jyxxgk/list.html)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1日10时00分。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仅包括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4.5.0.1)宁波投标工具(海曙)”进行编制,由各投标人登录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haishu.gov.cn/gcjs)自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4.5.0.1)宁波投标工具(海曙)”。软件联系人员:侯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
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的工程建设系统,将 CA 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人可在系统上自行下载已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及读取,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
6.4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密完成,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在海曙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jy.haishu.gov.cn/bidweb/index.html)上完成签到工作,否则无法正常解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芝溪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公平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蝶缘路258号904室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74-87139132,13685837053
邮    箱:46959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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