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曹妃甸区第一农场祥和村道路改造工程
金额
57.03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7.03万元
招标公司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一农场
招标联系人赵建忠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宏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胜辉1372252763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4
公告正文
曹妃甸区第一农场祥和村道路改造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区第一农场祥和村道路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一农场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98.19%和1.81% ,招标人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一农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曹妃甸区第一农场祥和村道路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曹妃甸区一农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内容包含铺设彩色环保砖、敷设排水管、新建雨水口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控制价:570306.55元;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企业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04 09:00 至
2023-04-1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办理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可直接登录惠招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4-24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区第一农场祥和村道路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一农场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98.19%和1.81% ,招标人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一农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曹妃甸区第一农场祥和村道路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曹妃甸区一农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内容包含铺设彩色环保砖、敷设排水管、新建雨水口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控制价:570306.55元;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企业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04 09:00 至
2023-04-1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办理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可直接登录惠招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4-24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一农场 | 招标代理机构: | 唐山宏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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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曹妃甸区一场场部 | 地址: |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新城景明道100-189号 |
邮编: | / | 邮编: | 063200 |
联系人: | 赵建忠 | 联系人: | 郭胜辉 |
电话: | 13012193765 | 电话: | 1372252763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tshs2021@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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