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FFJSZ2023100001002高邮高新区智慧照明产业园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8 14: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高邮高新区智慧照明产业园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邮高新区智慧照明产业园二期工程 已由 高邮市行政审批局 以 邮行审投资发[2023]10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科丰高新产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高邮高新区智慧照明产业园二期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邮市送桥镇望湖路西侧、丹榉路南侧
2.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2.19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高邮高新区智慧照明产业园二期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300日历天),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200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者监理综合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其中:
主专业1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配套专业1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工程监理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人数4人;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总监理工程师无在手工程。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 投标人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 。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3 投标工具费: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响应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4 投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
V2.0( 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8.备注
8.1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8.2 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8.3 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8.4 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
8.5 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 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科丰高新产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送桥镇广玉兰路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罗彬 联 系 人:江鹏
电 话:17312925898 电 话:0514-8082773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