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金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债发行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金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承销商选聘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
1、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2、发行产品:公司债(含私募债);
3、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3+2年);
4、募集资金用途说明: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投入、偿还有息负债、补充营运资金及科创基金或股权出资;
5、投标限价:承销费率限价:≤0.06%/年(律师费已含在承销费中)。
6、服务期:从确认成交承销商组建团队启动债券项目开始至债券存续期满。
三、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企业独立法人;
3、投标人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具备公司债券主承销商资格,在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21年证券公司分类为A级(含)以上级别的证券经营机构;
4、近三年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证监会通报或处罚;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失信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采购家数:2家,1家主承销商、1家联席承销商。
8.定标原则:确定前2名为中标人,第1名确定为主承销商、第2名确定为联席承销商。承销费率按中标报价较低者执行,若其中一方不接受较低报价,则视为放弃,并根据综合得分重新排名。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2年12月13日- 2023年01月1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招标部);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300 元,售后不退。
4、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相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债券主承销商提供公司债主承销商资质证明材料;其他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从事债券承销、发行服务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箱、开户银行、账号等资料;
(5)近三年主承销商及高管人员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处罚的承诺书;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01月11日09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可邮寄送达)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5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本次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zfcg.czt.zj.gov.cn)。
十、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金华市金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西关街道丹溪路1388号财富大厦17楼
联系人:【 周先生、贾女士】 联系电话:【13957967527、13868927956】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金华市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招标部
联系人:包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410965/13738981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