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023-2026年度燃气用软密封直埋闸阀定点供应商招标公告(S3401110849006773001001)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ffwz01295
预算金额2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23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023-2026年度
燃气用软密封直埋闸阀定点供应商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WZ01295)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日 期:2023 年 6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6
第五章 供货要求................................................................................................................................. 8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92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23-2026 年度 燃气用软密封直埋闸阀定点供应商招标公 告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23-2026 年度燃气 用软密封直埋闸阀定点供应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23-2026 年度 燃气用软密封直埋闸阀定点供应商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WZ01295
2.3 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FWZ01295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物流供应公司仓 库(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 1111 号)或招标人指定的安徽省内工程 施工地点
3
2.6 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23-2026 年度燃气用软密封直埋闸阀定点供应商招标,拟引进 2 家供应 商作为定点单位,定点单位须将材料送至招标人指定送货地点,并提 供伴随服务。定点期内合同一年一签,定点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合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2300 万元(此概算为一年概算安排)。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23-2026 年度燃气用软密封直埋闸阀定点供应商招标,拟引进 2 家供应商作为 定点单位,定点单位须将材料送至招标人指定送货地点,并提供伴随 服务。定点期内合同一年一签,定点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自合同签 订之日起算),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9 交货地点: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物流供应公司仓库 (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 1111 号)或招标人指定的安徽省内工程施 工地点
2.10 交货期:中标人须自行备足库存。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 后 72 小时内送货至指定供货地点。运输方式由中标人确定,运输费用 由中标人承担。产品在运输中所发生的破损、被盗、变形等所造成的损 失由中标人承担。
2.11 项目类别:货物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4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 财务要求:/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 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 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 项规定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 年 06 月 29 日 00:00 至 2023 年 07 月 19 日 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 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 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 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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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 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231、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7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投 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见招标 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要素交易市场 A 区(徽州大 道与南京路交口)2 楼 6 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 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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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 提出投诉。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 466 号
邮 编:230001
联系人:胡工
电 话:6519193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 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31、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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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 2588 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 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 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 标段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4734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开户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575370686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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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3.4技术性能指标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 誉(1)资质条件:见附录 1 (2)财务要求:见附录 2 (3)业绩要求:见附录 3 (4)信誉要求:见附录 4 (5)其他要求:见附录 5
1.4.2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17)投标人不得存 在的其他情形/
1.4.4(4)投标人不得存 在的其他不良 状况或不良信 用记录投标人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 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 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 限制期内。 评标委员会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查询拟推荐中 标候选人是否存在上述情形,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 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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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形式:
1.10.2投标人在投标 预备会前提出 问题时间:/ 形式:/
1.11.1分包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1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1.12.3其他可以被接 受的技术支持 资料/
1.12.4偏差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最高项数: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1(7)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2.2.1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时间:2023 年 7 月 9 日 17 时 30 分前。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2.2.2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出
2.3.1招标文件修改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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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发出的形式
3.2.1增值税税金相 关要求(1)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算方法 (2)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在建筑服务发 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
3.2.4最高投标限价□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23000000 元□有,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
3.2.5投标报价的其 他要求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120 日
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具体如下: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拾陆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 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电子保 函。 (3)具体要求: ①采用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存 款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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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时间。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 基本存款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 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 招标公告(选择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 ②采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 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③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 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 付独立保函。 ④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⑤采用电子保函的,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 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 容办理。 (4)是否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 不适用 适用,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5)其他要求: ①特别提醒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投 标人须知”第 3.4.4 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 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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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②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情形 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 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方式为限时 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 标人发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额支 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 人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 承担。 (6)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①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形 式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 方式),否则无效。 ②保函存在明显异常情形的(如多家投标人的保函编 号相同;保函存在明显伪造痕迹、内容前后矛盾等情 形),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 核查,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③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其开具至 本招标项目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 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 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 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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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4.3投标保证金的 退还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投 标保证金退还流程的通知》(合公中心〔2023〕3 号)执行。 (如有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3.4.4(3)其他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①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资格的;②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③经监管部门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3.6.1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3.7.4非加密投标文 件递交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如下: 非加密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递交。 如递交,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并提 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1)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 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非加密投标文件介质:光盘或 U 盘
4.1.2非加密投标文 件密封和标记 要求非加密投标文件封套: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非加密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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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4.2.2递交非加密投 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
4.2.3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否 □是,退还安排:
5.1开标时间和地 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5.2开标程序(3)解密时间:30 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 时为准); (5)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商务、技术文件 评审完成后,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再公布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6.3.2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 的数量第一中标候选人 2 家;第二中标候选人 1 家(如有)。
6.4中标候选人公 示媒介、期限 及其他要求(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2)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 (3)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 时应当同时公开以下评标情况: a.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 b.评标委员会的评分情况。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评分; c.中标候选人经评审通过的投标人业绩(如有,商务 文件评分用业绩):项目名称; d.中标候选人通过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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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7.1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是 否
7.2中标结果公示 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7.3中标通知书和 中标结果通知 发出的形式(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纸质(2)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 纸质 特别提醒: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 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招标人和 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 发的相关责任。
8.1.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具体如下: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 2%; (2)履约保证金的接受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 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 (3)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签订合同前。(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合同期满双方无争议后 30 日内一次性退还。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 任何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5)具体要求: ①采用银行保函的,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 即付独立保函。 ②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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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 付独立保函。 ③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6)本招标项目是否减免履约保证金:不减免 (7)其他要求:投标人采用现金(银行转账、银行 电汇)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 期存款利息。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获取与查看通 知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 标限价、澄清及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电子服务系统 发布;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看并 下载。
10.2电子招标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除招标文件另有 规定外,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要求见本章附件《合肥市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10.3相关政策要求(1)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 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 函〔2022〕580 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2)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关于以保函等方式替代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通知》(合建〔2020〕29 号)。(3)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 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 号)。(4)保证保险产品应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 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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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5)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 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执行。 (6)采用一级注册建筑师投标的应符合《全国注册 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 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规定,投标文件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应在个人签名 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 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注:未列明的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10.4评标过程中的 澄清、说明或 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 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 人应安排专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 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 (2)因投标人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 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15 分钟)内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 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
10.5投标人对所提 供材料应承担 的责任(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公共资源交 易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披露。 (2)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材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 律责任。若投诉人或举报人对前述材料存在争议,进 行有效投诉或举报,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 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 举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拒绝配合调查,且未在规 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材料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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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10.6中标人未履行 相关义务的责 任中标人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 门将依法对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1)中标后,中标人被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招标人取 消其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2)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 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 保证金或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 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 员进场开工、不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 除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 理部门。
10.7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 合同条款”和“供货要求”等章节中“买方”和“卖 方”,等同于招标投标阶段的“招标人”和“投标人 /中标人”。
10.8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 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 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 标阶段的规定,按照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 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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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5)按照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 人负责解释。
10.9异议提出方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0.10招标代理服务 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可以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各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供 货比例为计算基数,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 80%计取, 不足 4000 元的按 照 4000 元最低标准收取, 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 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10.11投标所需资料(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投 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 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 上传。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 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 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投标文 件递交情形,责任自负。 (2)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上传的相关资料,如出现上 传的相应投标资料不全、模糊不清、超出有效期等情 况,评标委员会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认定,由此产 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 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证书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若 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或经询标被评标委员会认定符合相关规定的,评标委 员会应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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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4)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 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 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采用一级注册建筑师投标的应符合《全国注册 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 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规定,投标文件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应在个人签名 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 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6)具体资料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10.12招标人补充的 其他内容(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投标人按招标文 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投标标段的其他管理和 技术人员,经招标人审核后不得进行更换。除非招标 文件另有约定,投标人派驻投标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及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不 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否则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 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 公平、公正进行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中止或终止招投标活动,招投标各方免责。 3.唱标信息内容与投标函中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中内 容为准。 4.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如供货要求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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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上 述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 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 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 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 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 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 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 予调整。
10.13报价文件重要 要求评标阶段仅以报价文件的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不对各分项报价进行复核,但招标人标后复核时如发 现投标人报价文件的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即投标总 价)与各项单价乘以数量的报价累计之和不符的,招 标人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进行调整,具体方式 如下: 若各项单价乘以数量的报价累计之和小于投标总价 的,则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若各项单价乘以数量的报价累计之和大于投标总价 的,则以投标总价为准修正单价(修正原则:按“投 标总价÷各项单价乘以数量的报价累计之和”所得出 的比例 Y,同比例修正单价,即修正后的单价=原单 价×Y); 未填报单价及漏项、漏量的项目均视为投标人免费提 供或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报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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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证书及其他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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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无需提供。 □需提供以下材料: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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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见招标公告。

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0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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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见招标公告。

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服务系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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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 项规定 的情形。 2.其他要求:/

注:
1.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如投 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报公共资 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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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正文修改一览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内容修改如下:
条款 编号示范文本中条款内容修改后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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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 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 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
1.2.2 出资比例:见招标公告。
1.2.3 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可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可包含对投标货物的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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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 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 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 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 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 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 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 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为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有关行 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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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 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但自 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 限制;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 前追溯 3 年)有行贿犯罪行为;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的情形;
(1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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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 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无论投标人是否到项目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 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 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 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货物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货物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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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已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2.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 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 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2.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 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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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 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按照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向招标人发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要求。
2.2.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所 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获取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上述澄清文件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2.2.3 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 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所 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修改文件,修改文件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获取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上述修改文件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2.3.2 修改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 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 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 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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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务文件
(2)技术文件
(3)报价文件
3.1.2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说 明和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文件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 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20 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 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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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投标保证金
3.4.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境内投标人以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 基本存款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 致。招标人如果按照本章第 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 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照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3.4.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 自动失效的,无需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 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及 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 体各方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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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 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中 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 将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 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 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
(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 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加盖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 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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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接受扫描件(包括电子证照等电子件)形式。
(5)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3.7.4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 件,作为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时的补救措施。非加密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或启用补救 措施下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 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照要求加密 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1.2 非加密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非加密投标文 件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 字,未按照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未被开启或提前开启 的责任。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 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4.2.2 投标人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收 到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由投标人代表登记或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 还。
4.2.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 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 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 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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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 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但不影响其已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未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 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2.6 投标人在本章第 5.2 款规定的解密开始规定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 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允许使用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备份,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则可导入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电 子交易系统识别出非加密投标文件和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 将拒绝导入。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 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直 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 上传。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 文件,并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 招标人,书面通知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招标人收到书 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 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主持人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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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 名称;
(2)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有);(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 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4)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或招标 人成功导入现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布投标文件相应内容;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 复,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 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 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 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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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 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 介和期限依法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5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6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 定标
7.1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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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 依法公示中标结果。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8. 合同授予
8.1 履约保证金
8.1.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 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 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8.1.2 中标人不能按照本章第 8.1.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 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 签订合同
8.2.1 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 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 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应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存在前述 情形的,由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 10‰以 下的罚款;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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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2.4 招标人将及时主动公开合同订立信息,并积极推进合同履行及变更信 息公开。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 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 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 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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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6.5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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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 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 办法》(八部委 20 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 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 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
第四条 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 交易活动的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 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
第五条 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 接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 道等服务功能。
第六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 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 系统的服务保障。
第七条 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 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 法律责任。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 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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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 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
第九条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 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
第十条 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 件。
第十一条 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
第十二条 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 件应允许投标人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 第十三条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
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成上传。
第十四条 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 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五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 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 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 子交易系统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
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
第十六条 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 U 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 现场并成功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 U 盘中非加密投标文 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 U 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 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应拒绝导入。
第十七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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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
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第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 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 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 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 第十九条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
第二十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 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 行,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 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 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
(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 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 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 1 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 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 1 小时内无法恢复 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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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 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
第二十五条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 形时,如部分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 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
第二十六条 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2 年。原《合肥市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合公法〔2020〕16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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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2中标候选人 排序方法综合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 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1)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高的优先; (2)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3)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1.3推荐中标候 选人先后顺 序/
1.3最多可中标 段数量/
2.1初步评审标 准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表、“报价文件 初步评审标准”表。
2.2.1分值构成 (100 分)技术文件:28 分 商务文件:32 分 报价文件:40 分
2.2.2评分标准见“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表。
3.2.2(1)技术文件详 细评审得分 计算规则见附件 1。
3.7.2否决投标的 其他情形见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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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 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 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关键字迹清晰 可辨。
联合体投标 人(本招标项 目不适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 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 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 交备选投标方案。
未出现异常 情形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 进行投标的情形。
未出现投标 报价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1.2资格 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 供。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投标货物制 造商的资质 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生产/制造许可证(如要求)。
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投标人业绩 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投标货物的 业绩要求(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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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 人(本招标项 目不适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 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 文件格式”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
2.1.3响应 性评 审标 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技术性能指 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符合 免缴投标保证金的须满足免缴条件且须进行相应承 诺)
投标货物及 技术服务和 质保期服务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技术支持资 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规定。
其他实质性 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注:
1.评审因素“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填写相应表格,并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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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 审查)”列明的业绩序号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如未填写序号或序号填写错误,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表格中列明的业绩从上到下进行评审),且仅评审“附录 3 资 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规定数量的业绩,超出规定数量部分或未在表中 列明的业绩均不作为资格审查投标人业绩予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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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电子文件可以正常读取; (2)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 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未出现异常情形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 机器码进行投标的情形。
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其他情形(1)投标文件中不得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 其他实质性条件;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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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条款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
2.2.2(1)技术文 件评分 标准质量控制措 施7 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货物的质 量控制措施,包括产品的质量指标、质量 检测方法说明、焊接工艺评定、生产及检 测设备的完备性、产品选用原材料的质量 控制手段、运输和储存措施等。评委会综 合评审。 优秀的,得 6≤F≤7 分;良好的,得 3≤F<6 分;一般的,得 1≤F<3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供货保障措 施7 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供货保障方 案,包括投标人库存规模、发货响应时效、物流时效及稳定性、应急发货保障措施等。评委会综合评审。 优秀的,得 6≤F≤7 分;良好的,得 3≤F<6 分;一般的,得 1≤F<3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8 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方 案,包括售后服务措施完善度、售后服务 团队规模、所投货物的维护经验、服务承 诺、定期培训及指导计划等。评委会综合 评审。 优秀的,得 7≤F≤8 分; 良好的,得 4≤F<7 分; 一般的,得 1≤F<4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综合评价6 分评委会根据投标人的企业实力,所投 阀门的品牌市场占有率、使用用户的口碑 (如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响应及时等方 面的用户评价)等综合进行打分。 优秀的,得 5≤F≤6 分; 良好的,得 3≤F<5 分; 一般的,得 1≤F<3 分。
2.2.2(2)商务文 件评分 标准产品专利或 认证6 分1.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 家具有阀门类发明专利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 2.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 CE 认证/DVGW 认证/API 6D 认证证书的,每项认证证书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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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 注: 1.上述两项合计得分不超过 6 分。 2.如投标人提供的是投标人或投标人 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发明专利证书,则投 标文件中须提供专利登记簿和专利证书扫 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如提供的专利登记簿 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专 利登记簿上记载的内容为准。 3.如投标人提供产品认证证书,投标 文件中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 据。
投标人业绩9 分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 于 500 万元的丁腈橡胶全包裹闸板的燃气 用软密封直埋闸阀的销售(或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销售(或供货)业绩 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9 分。 注: 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 资料: (1)合同; (2)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 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2.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名称、 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供 货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 键页的扫描件。 3.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 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 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单个 合同中丁腈橡胶全包裹闸板的燃气用软密 封直埋闸阀供货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 予以明确说明。
产品部件技 术参数10 分1.投标人所投闸阀的阀杆采用不锈钢 冷辊压成型的,得 2 分,本小项最高得 2 分。 注: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任意一种规格 型号的闸阀的阀杆结构型式图纸,并附响 应上述要求的文字说明。 2.投标人所投闸阀的阀体采用整体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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阀门阀体通道为全通径的,得 2 分,本小 项最高得 2 分。 注: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任意一种规格 型号的闸阀的阀体结构型式图纸,并附响 应上述要求的文字说明。 3.投标人所投闸阀的阀盖为铸造成型 的,得 2 分,本小项最高得 2 分。 注: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任意一种规格 型号的闸阀的阀盖结构型式图纸,并附响 应上述要求的文字说明。 4.投标人所投闸阀的阀杆、阀帽密封圈 的材质选用丁腈橡胶的,得 2 分,本小项 最高得 2 分。 注: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任意一种规格 型号的闸阀的阀杆、阀帽密封圈材质的检 测报告,并附响应上述要求的文字说明。 5.投标人所投闸阀的阀帽固定螺栓的 材质选用不锈钢,阀杆密封螺母的材质选 用防脱锌黄铜的,得 2 分,本小项最高得 2 分。 注: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任意一种规格 型号的闸阀的阀帽固定螺栓、阀杆密封螺 母材质的检测报告,并附响应上述要求的 文字说明。
产品溯源3 分投标人所投闸阀具有二维码以及手机 扫码溯源查询功能的,得 3 分,本小项最 高得 3 分。 注:投标人应提供所投闸阀具有二维 码的照片,以及二维码扫描内容的截图,并 附响应上述要求的文字说明。二维码应满 足以下要求: (1)扫码查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 厂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 、合格证、检测报告。当批号不能作为每件 产品唯一识别号时,需要增加流水号等唯 一识别每件产品。 (2)在每件产品上粘贴二维码时应使 用防水、防划伤、耐腐蚀、不易掉落的材料 进行粘贴;也可以在产品上采用激光喷码 或者钢印等形式。无论采用何种方式粘贴 二维码都应容易识别(支持微信或其他识 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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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保修期4 分投标人承诺的免费保修期比招标文件 规定的免费保修期延长大于 1 年的(不足 1 年的不加分,仅响应招标文件的不得分),每延长一年加 2 分,最高得 4 分。 注:1.以投标文件中响应的产品免费 保修期作为评分依据; 2.免费保修期余款支付时间根据招标 文件规定的免费保修期计算。
2.2.2(3)报价文 件评分 标准价格分30 分①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②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 的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③评标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 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
合理性得分 10 分①确定评标价平均值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少于 5 家时,则 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其他投 标函文字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 5 家时,则直接取 全部投标函文字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平 均值。 ②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 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 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 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③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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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 位“四舍五入”),即为*.**%。 ④报价合理性得分计算 a.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 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0.5 b.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 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0.3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 0 分计算。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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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规则
针对评标办法正文“3.2 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中“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得分计算”规则,具体如下,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 五入”:
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如下:
按照各评委的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本章第 2.2.2(1)目)中对应的各评分(评 审)因素的打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5 人时,各评分(评审)因素的得分以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及以上时,各评分(评审)因素的得分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打分平均值确定。投标人第 2.2.2(1)目得分 A 为该目中对应各评分(评审)因素得分的和;投标 人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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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
1.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 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②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③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②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③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④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⑤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60
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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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
1.2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按规定递交并成功导入评标系统的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依次进行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商务技 术文件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 得分相等时,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 定中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情形见本章第 3.7 款、第 3.8.1 项。
1.3 本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先后顺序及最多可中标段数量见评标办法前附 表。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个数已达到最多允许中标的标段个数的投标 人,在后续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仍参与评审。
1.4 评标结束后如有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不影响其他 标段排序。
1.5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评标办法正文及前附表中列明所有 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列明的否决投标的情形,一律不得作 为评审依据。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2.2.1 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报价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2
3.评标程序
3.1 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2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 对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 其投标。
3.2 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商务及技术文 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评估得分。
(1)按照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技术文件得分 A;(2)按照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商务文件得分 B。
3.2.2 得分计算的确定
(1)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
本章第 2.2.2(1)目属于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内容,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 算规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
本章第 2.2.2(2)目属于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内容,投标人第 2.2.2(2)目的 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该目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3.2.3 评委对技术文件打分在招标文件第 2.2.2(1)目规定评审总分的 90% 以上(含)、60%以下(含)的投标人,评委应提出充足的理由,该理由在评标 委员会集体讨论并确认后记入评标报告,否则该评委应当且仅就评分理由重新提 出充足的理由。
3.2.4 投标人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A+B。
3.3 报价文件公布
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公布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3.4 报价文件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款、第 2.1.3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报价 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3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投标 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4.3 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3.5 报价文件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投标 报价得分 C。
3.5.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3 投标人综合得分=A+B+C。
3.5.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 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 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6.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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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否决投标的情形
3.7.1 投标人不符合本章第 3.1 款、第 3.4 款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7.2 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7.3 投标人未通过本章第 3.5.4 项评审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8 评标结果
3.8.1 评标委员会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情形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查询要求如下:
(1)评标委员会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拟推荐中标候 选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 记录;
(2)评标委员会仅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 告中予以记录;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4(4)目。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 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排序。
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6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燃气用软密封直埋闸阀采购合同
采购人(甲方):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供货人(乙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合肥市蜀山区
签订时间: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 守。
一、采购产品清单
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暂定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
焊接软密封直埋闸阀DN20020
焊接软密封直埋闸阀DN30022
焊接软密封直埋闸阀DN40010
焊接软密封直埋闸阀DN50040
焊接软密封直埋闸阀DN60013
法兰连接软密封闸阀DN2004
法兰连接软密封闸阀DN3002
法兰连接软密封闸阀DN4001
PE 连接软密封直埋闸阀DN20046
PE 连接软密封直埋闸阀DN315106
PE 连接软密封直埋闸阀DN40050
阀门专用延长杆(450-700)mmDN50-DN60016
阀门专用阀门井16
支撑圈16

66
阀门开关工具10
转换接头10
合计金额(元)

注:1、上述表格中单价、小计及合计金额均含 %增值税,单位
为人民币元;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税率按照最新国家 政策执行,合同结算价同步调整并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2、表格中采购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实际供货及结算的依据,甲方 保留对货物需求量、供货期进行调整的权利。结算时,按照实际供货数 量据实结算。
3、上表中价格是指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货物成本(包括采购费、港口港杂费、仓储费、税金等)、保险、包装、运输、损耗、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培训、利润、供货方式 及周期、市场价格风险、伴随服务等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工作任务所 需的全部费用。
二、产品技术标准
1、产品遵循燃气用闸阀的设计、制造、检验及验收的国家标准和
规范,闸阀按照《燃气输送用金属阀门》(CJ/T 514)、《通用阀门 法兰
和对焊连接钢制闸阀》(GB/T 12234)、《管线阀门 技术条件》(GB/T
19672)、《管线用钢制平板闸阀》(JB/T 5298)、《最大工作压力小于或
等于16bar的配气系统用阀门性能要求》(EN 13774)、《管线和管道阀
门》(API 6D)、《工业阀门 压力试验》(GB/T 13927)执行。
2、基本要求:设计压力:1.6MPa,工作压力:≤1.6MPa,安装场所:直
埋于地下,工作状态:手动全开/全闭,使用温度:-20℃—60℃,阀门的设
计使用年限应达到30年。(注:PE连接闸阀工作压力:≤1.0MPa,使用温
度:-20℃-40℃)。
3、主要技术要求
67
3.1本文所述的直埋式闸阀是启闭件为闸板,闸板垂直于阀体通路 的轴线垂直升降的暗杆、无底槽直埋式免维护手动闸阀,利用橡胶全 部包覆的整体式闸板,在操作力和介质压力作用下产生微量的自适应 弹性变形,与精密铸造的阀座配合达到密封效果。
3.2阀杆有辊压螺纹和闸板限位圈,阀杆密封结构应为可带压更换 式。当阀杆密封遭非预期的外力破坏时,可在线不停气、不降压更换。
阀杆与闸板连接应当防止阀杆旋转及阀杆与闸板脱落。阀杆密封结构 应有不低于三层的独立阀杆密封;其中至少含一层防尘密封圈,一层阀 杆密封螺母(内、外不少于4个O型密封圈),一层密封垫圈。
3.3连接形式
连接形式技术要求
PE连接PE连接闸阀与管道的连接形式为PE对接形式。PE管与闸阀的工厂连 接特征为:PE管通过挤压被套在带有若干环型沟槽的闸阀两端,并通过不 锈钢环进行固定,在不锈钢环外通过热塑管进行保护。
法兰连接法兰型式应为整体法兰,法兰应符合《钢制管法兰 第1部分:PN 系列》(GB/T 9124.1)或《法兰和接头-用于管、管件、阀门及附件、PN设计-第2部 分:铸铁法兰》(EN 1092-2)标准要求,法兰的压力级制为1.6MPa,法兰密封 面型式为突面(RF)。
焊接连接焊接安装于钢制管道中,连接钢管应为无缝钢管,连接钢管性能不低于 P235GH,符合《钢制阀门一般要求》(GB/T 12224)或《压力无缝钢管-交货 技术条件-规定高温特性的非合金和合金钢管》(EN 10216-2)标准要求。

3.4操作扭矩
直埋式闸阀为直接手动式,无蜗轮机构。DN200阀门关闭扭矩不 大于120N•m,DN100阀门关闭扭矩不大于80N•m,阀门操作的启闭方向 应为顺时针关闭,直埋使用时有配套可伸缩延长杆供选择。
3.5材料
3.5.1阀体
68
阀体材料采用铸钢或球墨铸铁。铸钢材料性能不低于WCB,符合《通用阀门碳素钢铸件技术条件》标准要求(GB/T 12229)或不低于GP 240GH,符合《承压铸钢件的交货技术条件-第二部分:常温和高温用钢 钢种》(EN 10213-2)标准要求。球墨铸铁材料性能不低于QT450-10, 符合《球墨铸铁件》(GB/T1348)标准要求或不低于GGG-50,符合《铸 造 球墨铸铁》(EN 1563)标准要求。
3.5.2阀杆
阀杆材料采用不锈钢,不锈钢材料性能不低于20Cr13,符合《不锈 钢棒》(GB/T 1220)标准要求或不低于X20Cr13 1.4021、X14CrMoS17 1.4104,符合《不锈钢》(EN 10088)标准要求。
3.5.3闸板
闸板材料采用球墨铸铁,球墨铸铁材料性能不低于QT450-10,符 合《球墨铸铁件》(GB/T1348)标准要求或不低于GGG-45,符合《铸造 球墨铸铁》(EN 1563)标准要求。
闸板板芯应整体被硫化在丁腈橡胶内,闸板螺母被固定在闸板 上,乙方签订合同前应提供阀门内部构造大样图。
3.5.4阀杆、阀帽密封圈
阀杆、阀帽密封圈使用材料符合《弹性体密封圈 输送气体燃料和 烃类液体的管道和配件用密封圈的材料要求》(GB/T 23658)或《弹性 密封件.运送气体和液态碳氢化合物的管件及配件中用的密封件的材 料要求》(EN 682)标准要求。
3.5.5阀盖
阀盖与阀体密封的密封垫应使用丁晴橡胶密封圈,连接螺栓应为 不锈钢材质,应符合《六角头螺栓》(GB/T5782)或《不锈钢》(EN 10088)的要求。
3.5.6 PE连接软密封直埋闸阀袖管
69
PE袖管的材质为ME3440或HE3490LS,壁厚等级为SDR11系列或 SDR17系列,具体牌号和壁厚等级可根据甲方实际需要进行定制。符 合《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部分:管材》(GB/T 15558.1) 或《燃气输送用塑料管道系统-聚乙烯(PE)-第2部分:管材》(EN 1555-2)标准要求。PE管固定环采用不锈钢St52,符合《无缝钢管:尺寸,常规 质量(重量)/单位长度》(DIN 2448)/《有特殊要求的非合金钢无缝圆 管交货技术条件》(DIN 1629)标准要求。钢塑转换应符合《燃气用聚 乙烯(PE)管道系统的钢塑转换管件》(GB/T 26255)或《聚乙烯气体管 道的金属材料交叉连接器 要求和测试》(DVGW G5600-1)标准要求。
3.5.7热塑套
符合《埋地钢制管道聚乙烯防腐层》(GB/T 23257)或《持续工作 温度50℃以下的地下和水下管道防腐蚀用外部有机覆层、带材和可收 缩材料》(DIN 30672)标准要求。
可以采用与上述材料相当的或更好的材料,所有部件采用材料应 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和行业内遵循的材料标准。
3.6结构长度
结构长度及偏差应符合《金属阀门 结构长度》(GB/T 12221)或《工业阀门 法兰连接管道系统用金属阀门的结构长度 第一篇 米制 系列阀门》(EN 558-1)、《最大压力小于或等于16bar的气体分配系统 用阀门性能要求》(BS EN13774)的规定,应能够满足通用规格、不同品 牌的阀门更换安装。
3.7试验
乙方应对提供的阀门在制造厂进行试验。
3.7.1乙方应根据《工业阀门 压力试验》(GB/T 13927)、《阀门的 检验与试验》(GB/T 26480)、《最大压力小于或等于16bar的气体分配 系统用阀门性能要求》(BS EN13774)、《阀门交货技术条件-燃气设备
70
和燃气管道用阀门-第5部分:要求和试验》(DIN 3230-5)、《管线和管 道阀门》(API 6D)的规定,进行压力试验、气密性试验。
3.7.2无损检测
阀门焊接处应按照《焊缝的无损检测.放射线检验.第1部分:带薄 膜的X射线和γ射线技术》(ISO 17636-1)或《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2 部分:射线检测》(NBT47013.2)的要求进行无损检测,并随货附带检测 报告。
3.8表面处理
闸阀内、外表面应进行喷涂防腐处理,涂层应为环氧树脂静电粉 末喷涂涂层,涂层厚度及机械性能应符合标准《埋地阀门的外防腐保 护标准 重型热固塑粉涂层》(DIN 30677-2)要求。焊接软密封直埋闸 阀外部应增加PUR涂层,涂层厚度及机械性能应符合标准《埋地阀门 的外防腐保护标准 重型热固塑粉涂层》(DIN 30677-2)要求。
3.9铭牌
铭牌使用国际单位制,铭牌应标明内容: 阀门序号;
产品系列号;
公称直径;
公称压力;
制造厂或商标;
制造年月;
受压部件材料代号。
在合同执行期间,有修改或有新的标准生效,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并提交遵守标准的建议书,在得到甲方确认裁定函后,方可按有修改或 新的标准执行。如果出现高于现行技术标准的新的技术标准出现,乙
71
方所供货物应优先满足最新技术标准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
执行标准的规定,并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三、供货地点、供货期及供货要求
1、供货地点:合肥合燃华润燃气公司物流供应公司仓库(安徽省合 肥市阜阳北路 1111 号)或甲方指定的安徽省内工程施工地点。
2、供货期限: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备足库存。在接到甲方批次供货
通知后 小时内运送并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货物运输方式 由乙方确定,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在运输中所发生的破损、被盗、变形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具体批次供货时间、供货地点和供货数量及规格型号以甲方通 知为准。乙方应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供货地点交予收货人,在此 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合同履行过程中,产品生产工艺、材质等发生变动,乙方须在产 品出厂前告知甲方并须经甲方确定认可。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所
供一切货物,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
任。
5、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项目预算时,甲方有权
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函件后,合同自行解除, 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应随货提供国家认可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验报告。所提 供的所有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规定 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7、乙方所供的货物应被妥善包装。包装箱须标明产品名称、规格 型号、数量及生产厂家等必要信息。其包装应适应陆路运输及多次搬 运、装卸和气候的变化,要求有良好的防潮、防腐、防湿、防震等保护措
72
施,并符合国家包装标准要求。由于包装不良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负 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
1、本合同暂定总价为(不含税价)¥,税率为 %,税额
为¥,含税价为人民币
写:¥)。
(小
2、合同价款支付: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每批次货到并经甲 方验收合格、结算,履约无异议三个月内付至该批次货款的 97%,余款 3%在免费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付款前乙方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 %),因乙方延迟开票导致甲方无法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付款 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备注:3%余款允许乙方使用保函形式替代,如乙方采用“银行
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保函,则在履约完成后甲方应付至
最终结算价款的 100%。
3 、 履 约 保 证 金 : 人 民 币 ( 小
写:¥),收受人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公司有限公司,合同期满 双方无争议后 30 日内一次性退还。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
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五、产品保修及服务要求
1、免费保修期: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 年。免费保修期内
产品质量等出现问题的,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进行维修或更换, 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时,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起的
小时内作出响应, 小时内到达现场妥善解决问题。
六、检查验收
1、甲方检查:甲方或其代表有权对采购的物资进行出厂前或装运
73
前检查。乙方应提前将检验内容及日程安排送交甲方,经甲方同意后 按双方商定的时间、人员进行检验、检查。检测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 的设施和协助,乙方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2、现场检查:
(1)乙方应随货提供相关的检测资料,货物到货后,委派人员配合 甲方对货物规格、数量进行核对,对产品的质量、技术指标进行检查、检验。如检查、检验出现质量问题,按上述产品质保及服务条款执行;如
经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必须重新进行相关的试验,由此产生的 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根据情况有权安排技术人员驻厂全面了解、检查此批次 产品生产情况。甲方或其代表参加检查、检验不能解除乙方对供货质
量应负的责任。
七、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乙方在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生产该产品的原材料及其生产过程中 必须满足国际、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法律、法 规及标准的要求。乙方必须保证运送物资车辆完好,驾驶员要严格遵 守交通规则,进入厂区内必须按照限速 15 公里的规定行驶。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乙方有权催告,经催告后 15
日仍未支付的,每逾期 1 日,应向乙方支付未付价款的 1%为违约金,最 高不超过未付价款的 10%。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供货,每逾期 1 日,按逾期未供货部分
价款的 1%偿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供货部分价款的 10%,违约金从
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逾期超过 10 日,甲方有权暂停与
乙方的业务往来 30 日,暂停期内甲方分配给其他供应商的业务金额不
纳入该项目合同期内供货金额比例中,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
74
同;因乙方延期供货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3、乙方所供应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技术
规范要求的,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更换,更换后的产品重 新起算质保期,未在指定时间更换的视为逾期,按照本条第二款执行。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出现一次售后服务不及时或未在指定时 间内解决问题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 元/次。出现三次及以上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 任。
5、乙方对其所供应的产品享有所有权,并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内使用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甲方使用乙方供应的
产品导致第三人主张权利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及 费用,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赔偿责任。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他约定
1、双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
互相监督,任何一方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另一方有权利和义务向相关 部门举报,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方予以责任追究。甲方监督电
话为 ,乙方监督电话为。乙方举报甲方工作人员违 纪违规行为的,甲方保证乙方不会在正常业务中受到不公平待遇。2、下列关于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23-2026 年度燃气用软
密封直埋闸阀定点供应商(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及有
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
75
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招标文件:②乙方的投标文件;③服务承诺;④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本合同的约定如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
需求的约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需求的约定为
准。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后
协商一致可续签一年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本合同一式伍份,双
方各执贰份,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留存一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人(甲方): 供货人(乙方):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 地址:
合作化南路 466 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76
附件
附件 1:供货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附件 2:分项报价表(见投标文件)
附件 3:履约保证金
附件 4:廉政协议
77
附件 3: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为(项目 名称)的中标(成交)人,应卖方申请,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 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2. 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为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 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付。
4. 买方和卖方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 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 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 效。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 月 日
78
附件 4:廉政协议
廉政协议
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合肥市廉政建设的规定,(买 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称“卖 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卖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 政建设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 的合同要求,自觉履行 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 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 果。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 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 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卖方 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 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卖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者亲友从事与买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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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买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卖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 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卖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 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六)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卖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
(七)买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卖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
(八)买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卖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 它合作单位。
第三条 卖方的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 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 品,也不得为买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
(五)卖方不得与买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 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六)卖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 费等各种名义向买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
(七)卖方不得向买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
(八)卖方须按 专项纪检监察工作组(如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买方按管理权限,对 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 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买方投诉联系部门:,联系电话:。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 的后果,买方有权对卖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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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额收取卖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追究卖方其他违约责任;
3.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
4.卖方一定期限内(6 个月至 3 年,具体由买方根据情况而定)不得参与买 方作为发包人(业主)的项目投标。
买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卖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 还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买方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 察部门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 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买卖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
第七条 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职务)姓名:
签字:
廉政监督联系人
姓名:
签字:
电话:
地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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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供货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023-2026年度燃气用软密 封直埋闸阀定点供应商招标,拟引进2家供应商作为定点单位,综合得 分第一的中标人供货约占项目金额的60%,综合得分第二的中标人供 货约占项目金额的40%;定点单位须将材料送至招标人指定送货地点, 并提供伴随服务。定点期内合同一年一签,定点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 签合同。
二、采购产品清单(货物需求一览表)
产品名称规格单 位暂定 数量单价(元)小计 (元)备注
焊接软密封直埋闸阀DN20020单价中包含转换接头
焊接软密封直埋闸阀DN30022单价中包含转换接头
焊接软密封直埋闸阀DN40010单价中包含转换接头
焊接软密封直埋闸阀DN50040单价中包含转换接头
焊接软密封直埋闸阀DN60013单价中包含转换接头
法兰连接软密封闸阀DN2004单价中包含转换接头
法兰连接软密封闸阀DN3002单价中包含转换接头
法兰连接软密封闸阀DN4001单价中包含转换接头
PE连接软密封直埋闸阀DN20046单价中包含转换接头
PE连接软密封直埋闸阀DN315106单价中包含转换接头
PE连接软密封直埋闸阀DN40050单价中包含转换接头
阀门专用延长杆(450-70 0)mmDN50-DN6 0016
阀门专用阀门井16
支撑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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阀门开关工具10与转换接头配合,可开 关阀门
转换接头10
合计金额(元)

注:1、上述表格中单价、小计及合计金额均含增值税,单位为人民 币元;本项目执行税率一般纳税人为13%,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者 投标人适用优惠税率的,根据投标人实际执行。中标后合同履行过程 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税率按照最新国家政策执行,合同结算价同步 调整并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2、表格中采购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实际供货及结算的依据,招标 人保留对货物需求量、供货期进行调整的权利。结算时,按照实际供货 数量据实结算。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列明的货物品种和数量报价,投标函中填 写投标总价【投标总价=Σ暂定数量×单价】,投标总价须与单价乘以数 量的报价累计之和相符。本项目以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作为评标、定标 的依据,中标后以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
评标阶段仅以报价文件的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不对各分项
报价进行复核,但招标人标后复核时如发现投标人报价文件的投标函
中的投标报价(即投标总价)与各项单价乘以数量的报价累计之和不
符的,招标人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进行调整,具体方式如下:
(1)若各项单价乘以数量的报价累计之和小于投标总价的,则 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若各项单价乘以数量的报价累计之和大于投标总价的,则 以投标总价为准修正单价(修正原则:按“投标总价÷各项单价乘以数 量的报价累计之和”所得出的比例Y,同比例修正单价,即修正后的 单价=原单价×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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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填报单价及漏项、漏量的项目均视为投标人免费提供或 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报价中。
4、表格中投标人拟报的单价为综合单价,为完成招标需求全部内 容的综合价格。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所投货物成本(包括采购费、港口港 杂费、仓储费、税金等)、保险、包装、运输、损耗、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 限内免费维保、培训、利润、供货方式及周期、市场价格风险、伴随服务 等一切因素。
5、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并结合本企 业的生产情况、市场情况,在慎重考虑各种风险后自主报价。
三、产品技术标准
1、产品遵循燃气用闸阀的设计、制造、检验及验收的国家标准和 规范,闸阀按照《燃气输送用金属阀门》(CJ/T 514)、《通用阀门 法兰 和对焊连接钢制闸阀》(GB/T 12234)、《管线阀门 技术条件》(GB/T 19672)、《管线用钢制平板闸阀》(JB/T 5298)、《最大工作压力小于或 等于16bar的配气系统用阀门性能要求》(EN 13774)、《管线和管道阀 门》(API 6D)、《工业阀门 压力试验》(GB/T 13927)执行。
2、基本要求:设计压力:1.6MPa,工作压力:≤1.6MPa,安装场所:直 埋于地下,工作状态:手动全开/全闭,使用温度:-20℃—60℃,阀门的设 计使用年限应达到30年。(注:PE连接闸阀工作压力:≤1.0MPa,使用温 度:-20℃-40℃)。
3、主要技术要求
3.1本文所述的直埋式闸阀是启闭件为闸板,闸板垂直于阀体通路 的轴线垂直升降的暗杆、无底槽直埋式免维护手动闸阀,利用橡胶全 部包覆的整体式闸板,在操作力和介质压力作用下产生微量的自适应 弹性变形,与精密铸造的阀座配合达到密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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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阀杆有辊压螺纹和闸板限位圈,阀杆密封结构应为可带压更换 式。当阀杆密封遭非预期的外力破坏时,可在线不停气、不降压更换。
阀杆与闸板连接应当防止阀杆旋转及阀杆与闸板脱落。阀杆密封结构 应有不低于三层的独立阀杆密封;其中至少含一层防尘密封圈,一层阀 杆密封螺母(内、外不少于4个O型密封圈),一层密封垫圈。
3.3连接形式
连接形式技术要求
PE连接PE连接闸阀与管道的连接形式为PE对接形式。PE管与闸阀的工厂连 接特征为:PE管通过挤压被套在带有若干环型沟槽的闸阀两端,并通过不 锈钢环进行固定,在不锈钢环外通过热塑管进行保护。
法兰连接法兰型式应为整体法兰,法兰应符合《钢制管法兰 第1部分:PN 系列》(GB/T 9124.1)或《法兰和接头-用于管、管件、阀门及附件、PN设计-第2部 分:铸铁法兰》(EN 1092-2)标准要求,法兰的压力级制为1.6MPa,法兰密封 面型式为突面(RF)。
焊接连接焊接安装于钢制管道中,连接钢管应为无缝钢管,连接钢管性能不低于 P235GH,符合《钢制阀门一般要求》(GB/T 12224)或《压力无缝钢管-交货 技术条件-规定高温特性的非合金和合金钢管》(EN 10216-2)标准要求。

3.4操作扭矩
直埋式闸阀为直接手动式,无蜗轮机构。DN200阀门关闭扭矩不 大于120N•m,DN100阀门关闭扭矩不大于80N•m,阀门操作的启闭方向 应为顺时针关闭,直埋使用时有配套可伸缩延长杆供选择。
3.5材料
3.5.1阀体
阀体材料采用铸钢或球墨铸铁。铸钢材料性能不低于WCB,符合《通用阀门碳素钢铸件技术条件》标准要求(GB/T 12229)或不低于GP 240GH,符合《承压铸钢件的交货技术条件-第二部分:常温和高温用钢 钢种》(EN 10213-2)标准要求。球墨铸铁材料性能不低于QT4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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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球墨铸铁件》(GB/T1348)标准要求或不低于GGG-50,符合《铸 造 球墨铸铁》(EN 1563)标准要求。
3.5.2阀杆
阀杆材料采用不锈钢,不锈钢材料性能不低于20Cr13,符合《不锈 钢棒》(GB/T 1220)标准要求或不低于X20Cr13 1.4021、X14CrMoS17 1.4104,符合《不锈钢》(EN 10088)标准要求。
3.5.3闸板
闸板材料采用球墨铸铁,球墨铸铁材料性能不低于QT450-10,符 合《球墨铸铁件》(GB/T1348)标准要求或不低于GGG-45,符合《铸造 球墨铸铁》(EN 1563)标准要求。
闸板板芯应整体被硫化在丁腈橡胶内,闸板螺母被固定在闸板 上,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应提供阀门内部构造大样图。
3.5.4阀杆、阀帽密封圈
阀杆、阀帽密封圈使用材料符合《弹性体密封圈 输送气体燃料和 烃类液体的管道和配件用密封圈的材料要求》(GB/T 23658)或《弹性 密封件.运送气体和液态碳氢化合物的管件及配件中用的密封件的材 料要求》(EN 682)标准要求。
3.5.5阀盖
阀盖与阀体密封的密封垫应使用丁晴橡胶密封圈,连接螺栓应为 不锈钢材质,应符合《六角头螺栓》(GB/T5782)或《不锈钢》(EN 10088)的要求。
3.5.6 PE连接软密封直埋闸阀袖管
PE袖管的材质为ME3440或HE3490LS,壁厚等级为SDR11系列或 SDR17系列,具体牌号和壁厚等级可根据招标人实际需要进行定制。符合《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部分:管材》(GB/T 15558. 1)或《燃气输送用塑料管道系统-聚乙烯(PE)-第2部分:管材》(EN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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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标准要求。PE管固定环采用不锈钢St52,符合《无缝钢管:尺寸,常 规质量(重量)/单位长度》(DIN 2448)/《有特殊要求的非合金钢无缝 圆管交货技术条件》(DIN 1629)标准要求。钢塑转换应符合《燃气用 聚乙烯(PE)管道系统的钢塑转换管件》(GB/T 26255)或《聚乙烯气体 管道的金属材料交叉连接器 要求和测试》(DVGW G5600-1)标准要 求。
3.5.7热塑套
符合《埋地钢制管道聚乙烯防腐层》(GB/T 23257)或《持续工作 温度50℃以下的地下和水下管道防腐蚀用外部有机覆层、带材和可收 缩材料》(DIN 30672)标准要求。
可以采用与上述材料相当的或更好的材料,所有部件采用材料应 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和行业内遵循的材料标准。
3.6结构长度
结构长度及偏差应符合《金属阀门 结构长度》(GB/T 12221)或《工业阀门 法兰连接管道系统用金属阀门的结构长度 第一篇 米制 系列阀门》(EN 558-1)、《最大压力小于或等于16bar的气体分配系统 用阀门性能要求》(BS EN13774)的规定,应能够满足通用规格、不同品 牌的阀门更换安装。
3.7试验
中标人应对提供的阀门在制造厂进行试验。
3.7.1中标人应根据《工业阀门 压力试验》(GB/T 13927)、《阀门 的检验与试验》(GB/T 26480)、《最大压力小于或等于16bar的气体分 配系统用阀门性能要求》(BS EN13774)、《阀门交货技术条件-燃气设 备和燃气管道用阀门-第5部分:要求和试验》(DIN 3230-5)、《管线和 管道阀门》(API 6D)的规定,进行压力试验、气密性试验。
3.7.2无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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阀门焊接处应按照《焊缝的无损检测.放射线检验.第1部分:带薄 膜的X射线和γ射线技术》(ISO 17636-1)或《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2 部分:射线检测》(NBT47013.2)的要求进行无损检测,并随货附带检测 报告。
3.8表面处理
闸阀内、外表面应进行喷涂防腐处理,涂层应为环氧树脂静电粉 末喷涂涂层,涂层厚度及机械性能应符合标准《埋地阀门的外防腐保 护标准 重型热固塑粉涂层》(DIN 30677-2)要求。焊接软密封直埋闸 阀外部应增加PUR涂层,涂层厚度及机械性能应符合标准《埋地阀门 的外防腐保护标准 重型热固塑粉涂层》(DIN 30677-2)要求。
3.9铭牌
铭牌使用国际单位制,铭牌应标明内容: 阀门序号;
产品系列号;
公称直径;
公称压力;
制造厂或商标;
制造年月;
受压部件材料代号。
在合同执行期间,有修改或有新的标准生效,中标人应立即通知招 标人,并提交遵守标准的建议书,在得到招标人书面确认后,方可按有 修改或新的标准执行。如果出现高于现行技术标准的新的技术标准出 现,中标人所供货物应优先满足最新技术标准的要求。中标人提供的 产品应满足执行标准的规定,并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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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技术参数要求不作为初审指标要求,中标后按照技术参数指 标进行供货。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承诺:我公司所投产品达到或优于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将对我公司所投 产品进行核实,招标人核实我公司所投产品达不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技术参数要求,均按我公司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 的一切相关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四、供货地点、供货期及供货要求
1、供货地点: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物流供应公司仓库(安徽 省合肥市阜阳北路1111号)或招标人指定的安徽省内工程施工地点。
2、供货期限:中标人须自行备足库存。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7 2小时内送货至指定供货地点。运输方式由中标人确定,运输费用由中 标人承担。产品在运输中所发生的破损、被盗、变形等所造成的损失由 中标人承担。
3、具体批次供货时间、供货地点和供货数量及规格型号以招标人 通知为准。中标人应将货物运送至招标人指定的供货地点交予收货人, 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规 定的时间交货,每逾期1日,按逾期未供货部分价款的1%偿付违约金,最 高不超过未供货部分价款的10%,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中 标人补足。逾期超过10日,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招标人造成 损失的,中标人应当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4、合同履行过程中,产品生产工艺、材质等发生变动,中标人须在 产品出厂前告知招标人并须经招标人确定认可。否则,招标人有权拒 绝接收所供一切货物,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承担全部 损失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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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项目预算时,招标人 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提前解除合同的函件后,合同 自行终止,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该货物时不侵 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 法律责任及费用。
7、中标人应随货提供国家认可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验报告。所 提供的所有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规 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8、中标人所供的货物应被妥善包装。包装箱须标明产品名称、规 格型号、数量及生产厂家等必要信息。其包装应适应陆路运输及多次 搬运、装卸和气候的变化,要求有良好的防潮、防腐、防湿、防震等保护 措施,并符合国家包装标准要求。由于包装不良造成质量问题由中标 人负责,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 任。
五、产品保修及服务要求
1、免费保修期:货到验收合格后2年。免费保修期内产品质量等出 现问题的,中标人应当在招标人指定时间内进行维修或更换,由此产生 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所供应的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或者不符合国家相 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更换,未在指 定时间更换的视为逾期,按照“供货地点、供货期及供货要求”逾期违 约条款执行。
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当承担全部损失赔 偿责任。同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 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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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时,必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起 的2小时内作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妥善解决问题。合同期内中标 人出现一次售后服务不及时或未在指定时间内解决问题的,中标人需 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出现三次及以上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 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当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七、检查验收
1、招标人检查:
招标人或其代表有权对采购的物资进行出厂前或装运前检查。中 标人应提前将检验内容及日程安排送交招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后按双 方商定的时间、人员进行检验、检查。检测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 施和协助,招标人不承担费用。
2、现场检查:
2.1 中标人应随货提供相关的检测资料,货物到货后,委派人员配 合招标人对货物规格、数量进行核对,对产品的质量、技术指标进行检 查、检验。如检查、检验出现质量问题,按照“产品保修及服务要求”违 约条款执行;如经招标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中标人必须重新进行相关 的试验,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2 招标人根据情况有权安排技术人员驻厂全面了解、检查此批 次原材料及产品生产情况。中标人或其代表参加检查、检验不能解除 中标人对供货质量应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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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92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
投标文件
(商务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93
目 录
一、投标函(不含报价)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条款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
八、诚信投标承诺书
九、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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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报价文件 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技术服务和质保售后服务等,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 求。
3.我方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并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 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 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我公司所投产品达到或优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合同签订 后招标人将对我公司所投产品进行核实,招标人核实我公司所投产品达不到本项 目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均按我公司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 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7.(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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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
联系电话:手 机 号 码: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日 期:年 月 日
96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
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
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注: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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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的,系统自动抓取投标保证金提交信息,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扫描件(如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 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如采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如基本 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保函扫描件。银行保函格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担保机构担保扫描件,以及融资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担保机构担保格式见“投 标保函示范文本”。
如采用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证保险扫描件。保证保险 格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如采用电子保函的,系统自动抓取电子保函信息,投标文件无需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一)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致:受益人(招标人)名称
开立人获得通知,(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编号为(标(标段名称)投标(即“基础交易”)。
段编号)的 一、开立人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 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 此,应申请人要求,开立人在此同意向受益人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 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开立人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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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 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 形;
(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 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 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 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话:传 真:
99
开立时间:年 月 日
注:
1.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或保证保险机构出具的担保
的格式与本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保
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必须具有明确有效
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
100
五、商务条款偏差表
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差说明
章节及条款 号具体要求章节及条款 号具体内容
1
2
3
4
……

注:投标人对付款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保证期、投标有效期及其他商 务条款未完全响应的,应当填写上表。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条款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101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成立时 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员工总 数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网址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 标人需具有的各类 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 银行
基本存款账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 企业情况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 资额)比例; (2)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 位名称; (3)……
投标货物制造商名 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

102
投标货物制造商需 具有的资质证书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1 的要求在本表 后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材料。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分别填写。
2.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货物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 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
103
(二)近年财务状况(如要求)
104
(三)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
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备注
1
2
……

注:
1.投标人应将用于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业绩在上表中列明,按照列明的业绩序
号先后顺序依次填写“投标人业绩信息表(资格审查)”,并附相应业绩证明材
料。
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上表列明的业绩序号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评审,且仅评
审“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规定数量的业绩,超出规定数量部
分或未在上表列明的业绩均不作为资格审查投标人业绩予以评审。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日 期:年 月 日
105
投标人业绩信息表(资格审查)
货物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履约情 况
备注资格审查业绩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的要求在本表 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货物 的业绩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货物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 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06

(四)制造商授权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
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
在(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货物名称)进行(招标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
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
① 适用于要求投标人提交“制造商授权”的情形。
107
(五)投标人信誉情况
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服务系统查询。
108
七、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
投标人对照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条件,自行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有)
(一)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
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备注
1
2
……

注:
1.投标人应将用于商务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业绩在上表中列明,按照列明
的业绩序号先后顺序依次填写“投标人业绩信息表(详细评审)”,并附相应业
绩证明材料。
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上表列明的业绩序号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评审,且仅评
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的业绩,超出规定数量部分或未在上表列明的业绩均不作为
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予以评审。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日 期:年 月 日
109
投标人业绩信息表(详细评审)
货物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履约情 况
备注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业绩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10
(二)其他
111
八、诚信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公司郑重承诺:
1.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
2.本次投标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及奖项等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相关处理、处
罚。
3.本次投标为我公司自行投标,未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未让他人挂靠投标。
4.未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未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
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5.未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6.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不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不违法分包。
7.如提出异议(投诉),对提供的异议(投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恶意
异议(投诉);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
议(投诉),影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
管理部门作出的相关处理、处罚。
8.本次投标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9.(其他补充承诺)。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112
九、其他材料
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增加相关内容,如无,本节可以不附。
113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
投标文件
(技术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4
目 录
一、技术条款偏差表
二、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三、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四、技术支持资料
五、技术文件详细评审资料
六、其他内容
115
一、技术条款偏差表
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差说明
供货要求章节及 条款号具体要 求章节及 条款号具体内容
1供货范围
2相关配置、功 能、技术性能 参数等具体要
3检验考核要求
4技术服务要求
……其他要求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条款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116
二、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17
三、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8
四、技术支持资料
119
五、技术文件详细评审资料
投标人对照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条件,自行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有)(一)供货方案
120
(二)其他
121
六、其他内容
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增加相关内容,如无,本节可以不附。
122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
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23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分项报价表
三、其他内容
124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 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技 术服务和质保售后服务等,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 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 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 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 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
投 标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125
传真:
二、分项报价表
产品名称规格单 位暂定 数量单价(元)小计 (元)备注
焊接软密封直埋闸阀DN20020单价中包含转换接头
焊接软密封直埋闸阀DN30022单价中包含转换接头
焊接软密封直埋闸阀DN40010单价中包含转换接头
焊接软密封直埋闸阀DN50040单价中包含转换接头
焊接软密封直埋闸阀DN60013单价中包含转换接头
法兰连接软密封闸阀DN2004单价中包含转换接头
法兰连接软密封闸阀DN3002单价中包含转换接头
法兰连接软密封闸阀DN4001单价中包含转换接头
PE连接软密封直埋闸阀DN20046单价中包含转换接头
PE连接软密封直埋闸阀DN315106单价中包含转换接头
PE连接软密封直埋闸阀DN40050单价中包含转换接头
阀门专用延长杆(450-70 0)mmDN50-DN6 0016
阀门专用阀门井16
支撑圈16
阀门开关工具10与转换接头配合,可开 关阀门
转换接头10
合计金额(元)

126
三、其他内容
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增加相关内容,如无,本节可以不附。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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