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曹妃甸新城青龙湖数据生态中心项目2#招商展示中心室内精装工程工程总承包
投标剩余时间0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5/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乞女士0315-8987279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德进0315-5918258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05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新城青龙湖数据生态中心项目2#招商展示中心室内精装工程 已由 /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曹妃甸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曹妃甸新城青龙湖数据生态中心项目2#招商展示中心室内精装工程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河北省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以南,通海路以西。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曹妃甸新城青龙湖数据生态中心项目2#招商展示中心室内精装工程,精装改造总建筑面积为1780.27,其中,首层精装改造建筑面积1173.27,二层精装改造建筑面积607㎡;精装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前厅接待区、主展厅、会议室、贵宾接待室、公共卫生间、走廊、办公室及扩声系统等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设计标准深度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 20 日历天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施工工期约 8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运行、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还须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及施工等相关手续办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是指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令,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公共建筑工程的业绩;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以牵头人名义)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设计方)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或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当日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3.5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自开工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近年内(2022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一项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②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自开工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施工负责人。以上人员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且②③不能为同一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施工资质;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要对本项目全部工作负责(包括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8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49时至2025119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2514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本项目投标需使用CA证书(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FCA、CQCCA)。CA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 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 9995。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所提出的澄清异议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提出异议及渠道:受理单位: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5-5918258,邮箱:tsgzxmgl@163.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曹妃甸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315-8829866

电子邮箱:rhdchyb@qq.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标段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投标人,平台使用费金额9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曹妃甸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曹妃甸新城

联系人:0315-8987279

 话:乞女士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北路152-1号时代大厦A座写字楼7层707室

联系人:刘德进、佟帅、刘朝伟

联系电话:0315-5918258、15612595010

电子邮件:tsgzxm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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