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设计
金额
41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9-440300-04-01-309876
预算金额410万元
招标公司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
代理联系人孙工8812410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2209-440300-04-01-309876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国有:0.0;集体:0.0;私营:0.0;外资:0.0;其他:0.0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209-440300-04-01-309876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设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2-05 11:30 至 2024-03-06 17: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2-21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2-26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
经办人:孙工
办公电话:8812410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209-440300-04-01-309876001001
标段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设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日期:
招标部分估价:41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1.本项目全专业设计:规划、总图、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与空调、室内设计、建筑智能化、消防、园林景观、绿色建筑、燃气、电梯、钢结构、幕墙、道路(包括路口开设)、人防、BIM设计、海绵城市、泛光照明、标识系统、厨房工程、工业化设计、基坑支护、地基处理、用水节水、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管线接入、造价文件(概算编制)、图纸面积测绘、竣工图编制 2.其他:通信基础设施、管线迁改设计、室内外机电管线综合设计、建筑节能环保(包括建筑节能、用水节水、海绵城市和屋顶绿化、太阳能利用、光伏设计、建筑废弃物减量及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使用等)等。 最终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和设计合同为准。
招标范围:建筑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
概算编制;
竣工图编制;
主要投标成果:展板;演示文件;
计划总投资:16098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位于光明区玉塘街道松白路与光明大道交叉口东南侧。
评标方法:记名投票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落标补偿费共计 20 万元,其中:进入定标环节,但未中标的 2 家单位各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8684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工程,地下室及地上建筑的土建、装饰和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
企业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部分满足: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建筑行业甲级
其他资质:1.投标申请人须为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申请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不接受个人或个人组合的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业绩要求:无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2209-440300-04-01-309876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国有:0.0;集体:0.0;私营:0.0;外资:0.0;其他:0.0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209-440300-04-01-309876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设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2-05 11:30 至 2024-03-06 17: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2-21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2-26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
经办人:孙工
办公电话:8812410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209-440300-04-01-309876001001
标段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设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日期:
招标部分估价:41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1.本项目全专业设计:规划、总图、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与空调、室内设计、建筑智能化、消防、园林景观、绿色建筑、燃气、电梯、钢结构、幕墙、道路(包括路口开设)、人防、BIM设计、海绵城市、泛光照明、标识系统、厨房工程、工业化设计、基坑支护、地基处理、用水节水、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管线接入、造价文件(概算编制)、图纸面积测绘、竣工图编制 2.其他:通信基础设施、管线迁改设计、室内外机电管线综合设计、建筑节能环保(包括建筑节能、用水节水、海绵城市和屋顶绿化、太阳能利用、光伏设计、建筑废弃物减量及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使用等)等。 最终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和设计合同为准。
招标范围:建筑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
概算编制;
竣工图编制;
主要投标成果:展板;演示文件;
计划总投资:16098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位于光明区玉塘街道松白路与光明大道交叉口东南侧。
评标方法:记名投票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落标补偿费共计 20 万元,其中:进入定标环节,但未中标的 2 家单位各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8684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工程,地下室及地上建筑的土建、装饰和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
企业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部分满足: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建筑行业甲级
其他资质:1.投标申请人须为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申请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不接受个人或个人组合的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业绩要求:无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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